一、战略级领导与指挥机构

越军战略级领导与指挥体制包括“中央军委”、国防与安全会议、国防与安全委员会、国防部等机构。

越党中央军事委员会(简称“中央军委”)是越军的最高决策机关。越党中央军委原由国防部长任书记,总参谋长和总政主任任副书记。为了加强党对军队的领导和控制,从 1980 年初起,改由党的总书记任中央军委书记, 国防部长任副书记。有关军队建设、作战的重大问题均由中央军委作决定。

国家主席(1992 年新设)是越武装力量的最高统帅,担任国防与安全会议的主席,对武装力量的高级军官授予军衔,宣布战争状态等。

国防与安全会议是属于国家主席的一个机关,用于协助国家主席统帅武装力量。

国防与安全委员会是属于国会的一个机构,有权审查和监督国防与安全政策的执行情况。

越国防部是越军的最高军事执行机构和日常指挥机构,由总参谋部、总政治局、总后勤局、总技术局等总部机关组成。总参谋部按照中央军委及国防部长的指示和命令,通过军区、军、军(兵)种的领导机关对全军各部队实施作战指挥、组织军事训练、兵员补充等,总政治局主要负责对部队的政治控制、思想教育、干部调配以及组织民运、敌运等工作。总后勤局负责部队的后勤运输和物资供应。总技术局负责研制、生产和维修各种武器装备。总部各局均为军级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