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区域发展规划

发展是一个长期过程,盲目地对待发展可能出现经济混乱,环境、资源与发展的冲突激化,因此,无论计划经济的社会主义国家还是非计划经济的资本主义国家,都提出了区域发展规划的问题。有时这种规划被称为国土规划,国土规划似乎更强调对资源利用、环境控制和城市布局的规划。丁金宏最早于 1986 年提出国土=资源+环境+空间结构的观点。将国土规划理解为全国规划是狭义的。区域发展规划的含义更广,它是关于一定地区的资源开发利用,环境治理保护与控制,生产建设布局,城乡发展以及区域经济、人口、就业政策的综合性规划。国土规划或区域发展规划不是一成不变的,在日本, 国土规划的时间为十年,但每三年调整一次,以适应经济发展,全球变化(政治的与自然的),社会进步的新形式。我国的规划也是不断调整的,不过还缺少定期化特点。另外,区域规划是递阶的,即国家规划指导地区规划,地区规划指导地方规划,地方规划再与工程项目计划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