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地开发
山地作为一种地理环境,其内部蕴藏着多种资源,因此利用山地环境开发山地资源,发展山区经济已成为人类的一种有目的的经常的活动,这种活动简称山地开发。
山地开发本质是人类社会经济系统与山地自然系统的相互作用,这种相互作用一般是通过资源利用相联系的。在一般情况下,山地资源包括土地资源、森林资源、草场资源、水资源(冰雪资源),以及旅游资源和矿产资源。通过这种开发活动,山地自然系统和人类社会经济系统构成了一个复合的新的地域系统。图 4.1.9 就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人与生物圈计划提出的山地系统的模式,在这个模式中,土地利用被认为是最重要的关联环节。需要指出的是,这个模式是原则性的,它的细节并未被确定。人们总是要根据具体的山地开发来确定具体的地域系统。在这个模式中,系统是开放的、复杂的。外部作用被分解为对自然子系统和社会经济子系统的作用。各内部单元的性质,在具体情况下由地方的实际条件描写决定。在这个开发模式中,社会经济系统被认为影响土地利用的强度和类型,如果土地利用的强度能为自然系统所吸收,或者说不破坏原有的稳定性,那么将有一个从土地利用系统到社会经济系统的正常反馈,自然系统可按原有过程运行。如果自然系统不能吸
收利用强度,系统稳定性被破坏,那么开发者不得不去考虑自然系统的演化以及它对土地系统、社会经济系统的效应,这时开发问题显得更为复杂。这时,土地退化、水土流失、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可能出现或加剧,从而破坏人类的开发目标。在图 4.1.9 中,各子系统之间的关系,需要借助地理学、生态学、经济学、社会学等的理论和实验来确定。MAB-6 提供了一些更为细致的模型,可参见进一步的读物或文献。
图 4.1.9 山地开发的系统分析模式(据 MAB-6,有修改)
山地开发,一般来说是多目标、多阶段的。 MAB-6 提出,山地开发目标的制定受到下列六个基本内容的约束:l)山区应该保持作为人类的生存空间,人类在这一地区保持着迁入与迁出的动态平衡;2)在利用区域经济潜力时必须树立自信心;3)地方性景观区的保存是经济活动,特别是旅游业的先行需求;4)必须保护特有的生物种群和生物多样性;5)在保护、利用方面, 当地部门应有一定的自治权利;6)开发应尊重地方文化并获得地方当局的支持。
山地开发在阶段上表现了从自给自足的农牧业封闭系统逐步走向商业化生产的开放系统。在这个过程中,山地的自然环境和传统文化都将受到冲击。例如一个农业山地转变为一个旅游区,当地的产业类型也从粮食种植转化为以第三产业为主。这个过程中,劳动力就业类型,居民对旅游者的态度和关系以及家庭结构等等都发生变化。山地开发的规划者和政府部门必须作出有关的阶段目标和政策。图 4.1.10 是山地旅游业发展引起的山区文化的变化示意。这一过程不仅反映了西方社会山地文化在旅游业冲击下的变化过程,而且可以作为区域开发后,文化景观变化的一种模式,它的基本模块不仅适应于山地,而且适应于一般的区域从欠发达向发达的转化过程。
山地是一种条件较为恶劣、灾害多发的环境。在山地开发中,有一系列的技术问题需要注意。
首先,山地开发的具体工程,不能不受到山地地理特征的影响。我们知道山地谷底常形成
图 4.1.10 旅游业对山地文化的影响过程(据 H.G.Kanel,1989,略有修改) 逆温层,风向也不稳定,如果在山地谷地布局排放污染气体的企业,就
会造成山地的空气污染。在山地内部,交通线的修建受到限制,耗资大,并常被泥石流、滑坡等山地灾害破坏,所以在山地中建设大型工业企业也必然受到直接的交通约束。其次,山地较大的地面坡度和水资源贫乏等条件也对农牧业有直接的影响,山地不利农业机械的作业,也难于进行有效的灌溉。例如在 8 度的耕地上作业,拖拉机效率降低 14%,当坡度大于 15°时,大中型拖拉机已无法作业。同时降水会引起水土流失。在我国怒江河谷的少数民族地区,有的耕地坡度大于 25°,过去每年都有耕牛跌入江中和人员伤亡事故,农业生产条件十分恶劣。因此山地开发要适应垂直地带性变化,山区经济应从低海拔的农业区逐步转化为牧业区直至自然保护区(郭来喜,1991)。表 4. 1.2 是山地不同坡度条件下土地合理(农业)利用的方向。
表 4.1.2 不同坡度条件下合理的土地利用方向(据赵松乔, 1983 修改)
坡度级别 |
水土流失状况 |
合理土地利用方向和改造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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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地(0 — 3 °) |
水土流失轻微 |
不必采取工程措施即可农作。 |
缓坡 (3 — 15 °) |
除黄土地母质坡耕地外,水土流失不严重 |
梯田农业或种果木及牧草,其中 3 — 7 °只采用等高耕作技术,可机械化作用。 7 °以上需筑梯田,并不适合机械化作业。 |
斜坡 (15 — 23 °) |
植被遭破坏时,水土流失严重。 |
修筑梯田种果木或牧草,梯田已狭窄到不适用犁。 |
陡坡 (23 — 38 °) |
一般有水土流失,植被破坏严 重时,水土流失非常严重。 |
加强自然保护,以牧业林业为主,不 适用于农耕和果木经营 |
险坡 (> 38 °) |
水土流失特别严重,多基岩裸露 |
天然封育及水源涵养林为主,不适应农牧业及果木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