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区域发展模式
- 经济区(划)模式
经济区域即经济区,是社会化生产专业化分工的地域表现,而经济区划就是根据社会生产地域分工的特点和要求,对国家或地方土地的划分,揭示各地区专业化发展的方向和经济结构特征,为充分开发资源、发挥地区优势、优化生产布局、编制地区计划和区域规划提供依据。
五十年代起,我国地理学者由农业区划入手,研究和编制了我国及各地方的许多部门性经济区划,如交通运输区划、能源区划、人口区划等,并进行了综合经济区划的尝试。近年来区划研究转向局域经济区的研究,这种局域经济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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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经济区 所谓基地经济区,就是以某种或某类有区际或国际意义的资源或产品的生产为龙头而组织配套的经济区。比如以煤炭生产为龙头的山西能源基地经济区,以粮食生产为主要方向的黄淮海粮食基地经济区, 以钢铁生产为主的攀西—六盘水经济区等。基地经济区一般以矿体或产品的空间关系为纽带,不强调以综合性大中城市为经济区的中心,是一种专业化的生产地域综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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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市(群)经济区 以特大城市或大城市群为中心,按其直接腹地的范围形成的经济区称为中心城市(群)经济区。如上海经济区是以上海市为中心,包括江苏的宁、镇、扬、苏、锡、常、通和浙江的杭、嘉、湖、宁、绍等地级市范围的综合性经济区;京津唐经济区是以北京、天津和唐山三市为中心,包括河北廊坊等地区的经济区;此外还有以沈阳为中心的辽中南经济区,以广州(及香港)为中心的珠江三角洲经济区,以厦门、漳州、泉州为中心的厦漳泉经济区,以武汉为中心的武汉经济区,以重庆为中心的重庆经济区等。
中心城市经济区强调以中心城市组织社会化生产协作,对提高我国经济建设的规模效益、均衡我国的生产力配套起了重要作用。中心城市经济区划在理论和方法上也有较多的新突破,如中心地理论、空间相互作用理论等都有了不同程度的实践应用,在区域分析、“流量”(物资、信息、资金等) 研究方面有所创新。
- 行政经济区 我国各级行政区实质上也是一种相对独立的经济区。因为,首先,政府是经济决策、指挥和指导者,行政联系极大地影响着经济联系,因此以行政区域组织经济区有更强的可操作性;其次,行政中心基本上也是该级行政区的经济中心,因此,有人也称我国的行政区为“行政—经济区”。当然,行政经济区也有它的缺陷,首先是它的固定性,行政边界往往有历史继承性和延续性,难以适应经济联系范围的客观动态变化,容易造成行政区与客观经济区的空间背离;其次是它的封闭性,由于政府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度”,往往使政府对本辖区经济发展的外向联系受到不合理的选择性限制,形成诸如‘肥水不流外人田”、“远交近攻”等行为模式,影响正常的市场发育。
尽管这种经济区没有得到经济学家及地理学家的一致认可,但它的现实
意义是不容低估的。目前我国绝大部分中长期区域发展计划都是以单个行政区为基本单元组织实施的。针对上述两点缺陷,只要在行政管理体制上作深刻的改革,做到适当地政企分开,就可能打破区域封锁,使行政经济区适应市场开放化、网络化的要求。
- 流域经济区 以综合开发一个水系或一段河流、一个湖泊而组织的经济区称为流域经济区,比如长江上游正在酝酿的三峡经济区、黄河上游水能开发经济区、乌江流域经济区等等。流域这一自然地理区域之所以能成为一种经济区,主要因为:
①同一流域的自然条件特征趋同;
②上、下游关系密切,在防洪、发电、航运、渔业、灌溉等诸方面需要相互协调,统筹安排;
③河流构成流域内交往的天然介质,分水岭形成经济区的天然边界。流域经济区开发的主要特征有三:
①投资大周期长:流域开发通常以大型工程项目为里程碑,水坝、电站、水库、航道、堤防等的建设都需要较大的投资和相当长的建设工期,我国的三峡工程预计要 18—20 年才能竣工。
②梯级性:河流的开发通常采用自下而上的梯级建设,这样可以使工程开发的基础设施得以延续利用、逐段推进,节省一次性投资。
③外在效益大:流域经济区的开发,其经济效益远不止所在河段本身,对上游及下游的影响十分重大。例如三峡经济区的建设最大的外在经济效益将在长江中游,荆江大堤和分洪区的安全将使沿岸大片土地得到稳定开发。当然河流本身对于经济活动的空间联系既有加强的一面,也有阻隔的一
面,因此不一定所有的流域都可以组成一个完整的自然经济区。比如长江下游的苏南和苏北,虽自然条件差别不大,但长江干流的阻隔却使上海对外的经济辐射难以越江深入苏北腹地,使大江南北的经济水平呈现强烈反差,不宜作为一个流域经济区。
- 生态经济区 这是近年来强调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而兴起的一种新型经济区,一般设在生态环境脆弱地区,以共同的环境治理对象及措施为纽带,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在经济建设的同时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属于这类经济区的目前有黄土高原经济区、南方山地经济区,以及一些重要的自然保护区。
一些经济区,特别基地经济区和行政经济区,常以地域生产综合体为经济系统的基础。地域生产综合体是由苏联人创造的一种科学的区域开发模式,在前苏联的国家建设特别是远东和西伯利亚开发中得到了广泛而成功地应用。
“生产综合体”一词最早由苏联学者舒什金 1925 年提出,1941 年科索洛夫斯金正式提出了“地域生产综合体”的概念,其涵义是:(1)地域生产综合体是一定地域内一系列企业或集团之间,以及企业与居民点之间彼此联系、相互结合形成的有机统一体;企业与企业的结合准则是生产的技术经济特点上的共性及工艺流程上的联系性。(2)它是通过动力生产过程,即动力生产“链”——地域生产综合体——全国经济区体系,来组织国民经济活动的,是全国劳动地域分工的产物,体现了良好的系统性和整体性。(3)它是以地域内自然资源的有机组合为物质基础的。(4)集中体现了地域专门化与多样化相辅相成的关系。综合体经济一般由代表地区资源与经济特点的专门
化部门、与专业化部门协作配套的辅助性生产部门和只为本地区服务的自给性生产部门组成。专业化生产能充分地利用当地发展生产的有利条件,并广泛地参加全国的劳动地域分工,因而可以通过商品交换、互通有无,达到发挥地区经济优势的目的。辅助性生产部门依专业化部门而生存并为其服务, 是专业化部门的外延。自给性产业部门一般是利用“遍在性”资源而建立的一些日常需求产业,主要为区内服务。
按地域生产综合体模式组织地区开发具有多方面优越性:(1)有利于地区和企业的生产专业化与协作发展,以利于全社会资源的充分开发,提高总体经济效益;(2)可以使从自然资源的开发,原材料和中间产品的加工到最终产品生产的全过程在地域生产综合体内合理组合,减少中间产品的不合理周转;(3)对当地的资源可以进行区域性的多目标开发和综合利用,既可充分合理地利用当地的自然资源,又有利于区域污染的综合防治,从而通过地区经济的综合发展,把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结合起来。(4)地域生产综合体内拥有多种生产部门,有利于安排不同年龄、性别、具有不同专业的劳动者就业,充分利用当地的劳动力资源。(5)可以共同利用基础设施,减少投资、节约土地。(6)有利于配套项目同步建设,统筹进度,尽快、连续地形成和扩大生产能力,提高投资效率。(7)有利于在全域进行科技、经济、社会全面规划,生产、生活与生态综合相协调。
地域生产综合体的模式似乎只适用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由于它对个人价值观念、地区局部利益、经济决策信息滞后等客观存在的经济行为因子考虑不足,实际执行中也有很多不够理想甚至事与愿违的地方,但战后四十年在苏联的实践取得了巨大成就。今天,苏维埃国家联盟及其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已不复存在,地域生产综合体的战略模式也将面临严竣考验。
以经济区划方式组织区域发展的模式,基本上是一种中央计划经济的模式,但在市场经济国家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如美国的田纳西流域开发,事实上取得了很好的成就,但战后受“麦卡锡主义”的反对,这种模式在西方发达国家未得到发展,在一些发展中国家却受到了不同程度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