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 5—1 “已知储量”的地位

矿物名称

已知储量除以年消费量(年)

“可发现的资源”除以年消费量(年)

物质储量除以

年消费量(百万年)

45

340

242

117

2657

1815

481

1601

870

65

630

422

10

162

85

21

618

409

30

6897

不详

50

8455

1855

23

68066

38500

9

102

57

资料来源:朱利安·西蒙:《最后的资源》(中译本),四川人民出版社 1985 年版,第 23 页。

表 5—1 全部以按当前的消费率推算出来的剩余消费年来表达。以铜为

例,按已知储量计算的剩余消费年为 45 年,按物质储量计算的剩余消费年可

达 242 百万年,按“可发现的资源”计算的剩余消费年为 340 年。可见,按不同的储量计算的剩余消费年差别很大,随着开矿技术的改进和矿产资源价格的上涨,“可发现的资源”总量会不断扩大。可以用文字表达已知储量在资源总体系中的地位,见表 5—2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