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组织一个“非组织”①
罗马俱乐部成立后首要的任务是组织上的构建和完善,并且在这一过程中遵循着一系列不成文的组织原则:
由于世界上已经有许多各种类型的组织,因此在必要时罗马俱乐部可以利用这些组织,而无需自己再成立一个组织,因此罗马俱乐部首先应该是一个非组织,而且又是非正式的,它既要努力促进其成员之间最自由的交流, 又要免于被内部需要吞食过多的有限精力,并准备在其时机过去之后自行消失;
罗马俱乐部必须在最小的预算基础上生存,目的是为了不依靠任何资金的提供者,哪怕是稍微依靠也不行;
罗马俱乐部必须是跨文化的,即吸收所有相关学科、意识形态和价值系统,但又不受限于它们中的任何一种;
罗马俱乐部必须保持小型化,成员不得超过 100 人,以期这种规模可以允许成员之间能够进行最低限度的交往;成员分属不同的意识形态、经验状况和信念,但一般而论,政府成员不适合于成为罗马俱乐部的成员;
罗马俱乐部不是争论的团体,而是一个付诸行动的团体;
罗马俱乐部是非政治性的组织,它不为任何国家或政治派别的利益服务,而且它不和任何意识形态同一起来;根据它由不同的会员综合而成的特点,它作为一个团体,也不能偏袒对人类问题有不同见解的任何一方;它不能持有任何单独的价值体系或统一见解,也不以统一的意见发表;它所发起的研究项目,表达的只是作者的发现和主张,而不能把它解释为代表整个罗马俱乐部的立场;
罗马俱乐部的成员是通过增选的办法产生的,但是要严格遵守人数条款规定,使俱乐部保持为人数少而无官僚主义的组织,其原因是,思想的产生需要有一个与官僚主义存在完全相反的气候,因此罗马俱乐部要承担像催化剂那样的活动使命;
出于实际运转的原因,罗马俱乐部又需要成为某种形式上的实体,因此它作为瑞士日内瓦的一个非赢利性民间协会去登记,并建立了一个简单的章程;
罗马俱乐部设主席一人(开始时由佩西担任主席,在 1984 年佩西去世以后,由亚历山大·金接任);还设立了一个执行委员会,后来执委会委员包括 7 人,分别是奥雷利奥·佩西、亚历山大·金、雨果·蒂埃曼、爱德华·佩斯特尔以及日本对外援助基金会主席、经济学家大来佐武郎、墨西哥教育学院院长维克特·厄奎第、荷兰政府的科学顾问弗里茨·博切;
罗马俱乐部每年举行一次年会,一年当中每当需要或可能时就分成若干个特别小组碰头。
① 奥雷利奥·佩西:《人类的素质》(中译本),中国展望出版社 1988 年版,第 82—88 页。徐崇温:《全
球问题和人类困境——罗马俱乐部的思想和活动》,辽宁人民出版社 1986 年版,第 41—4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