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宗派的发展

日本政府让佛教完全依附神道的做法,在日本佛教内部引起强烈不满。净土真宗本愿寺派的梅上泽融、岛地默雷、赤松连成等人在 1872 年曾到欧洲视察,对外国的宗教兴盛感到惊奇,觉悟到宗教对国家存在的重要意义。回国途中又游历了印度各地。回国后上书教部省,把他们见闻到的欧洲宗教盛行情况及教化意义作了介绍,并提出《三条教则批判》,要求信仰自由。他们大唱“神佛二教分离说”,屡次上书教部省,申诉他们的主张。明治政府不得已采纳了他们的建议,于明治八年(1875 年)五月废除“大教院”,在

各宗分别设置学林、学校;明治十年(1877 年)又废除教部省,将其事务移到内部省社寺局。社寺局设置以后,明治十七年(1884 年),政府下令废除教导职,规定委派神道教、佛教各派管长。这样,各宗才规定了宗制、寺法。这是各宗设置管长的开始。明治时期流行的佛教宗派,共有 12 个:法相宗、华严宗、天台宗、真言宗、融通念佛宗、净土宗、临济宗、曹洞宗、真宗、日莲宗、时宗、黄檗宗。自从宗制、寺法制定以后,各宗的制度也大体完备, 各宗各派都在本山推戴管长;各宗都在东京设置本山的支所,地方上大都分有数区,设置教务所,分选举区域选举议员,各宗大事全由议会协助解决, 各宗议会每年召开一次,或三、五年召开一次,议员一般被称为“会众”或“赞众”;在教育方面,各宗划分教育区域,设立学校,多的如曹洞宗,设了 30 个中学林,少的如天台宗仅设东、西两个学校。学校有中学和大学两部分。这一时期,学术知识的进步日益给佛教带来一些理论上和历史上的难题。

这时期的佛教宗派在组织上具有中央集权化的特点。1882 年规定神道教和佛教各派都设“管长”。规定各宗设“总本山”,各派设“本山”,各宗各派都设有“管长”,负责委派寺院住持及制定各种宗寺法规等等。“管长” 的名称各宗派不尽一致,如天台宗称“座主”,真言宗称“长者”,曹洞宗称“贯首”等,各宗在东京设本山的办事处(支所),地方上设教区,置教务所。按选区选宗议员,组成各宗的议会,定期召开决定宗制寺法等事项。

在明治维新以后,佛教虽然没有以前那种特殊地位和影响,但从整体来看,它仍依附于君主立宪的地主资产阶级政权,为它服务,其中传统教团表现尤为突出。大正时期佛教僧人获得参政权,各宗管长联合组成“佛教护国团”。

然而从明治开始,佛教界内部就出现了一些有民主意识的学僧,对日本的军国主义和侵略政策进行批评。禅宗的内山愚童(1874—1911)就是其中的代表。他认为“佛道是一种基于牺牲精神的实践”,他在《入狱纪念·无政府共产》一书中提出不缴租米,拒绝征兵,否定天皇制的思想。真宗的高木显明著《我是社会主义》一书,以释迦牟尼为“灵界的社会主义者”,以亲鸾为平民的朋友,否定权力和财富,认为反战和和平是符合“真谛”之道的。也有不少学者提出各种对佛教进行改良的主张。

这时期的日本佛教团体还兴办的“社会慈善事业”。早在中世纪,一些寺院也举办济贫、治病施药等社会事业,但在明治维新以后带有新的意义。传统佛教教团根据“王法为本,镇护国家”的说教,主张通过传教和举办社会福利调和社会矛盾,防止革命思想的深入传播。1911 年召开“大日本佛教大会”,宣言“佛教是国家风教的基础”。有些传统教团,如真宗本愿寺派和大谷派,成立了专门的慈善机构,开展救贫、救灾、军事援助、医疗护理、保护儿童,以至到军队传教、到监狱教诲等等。

日本新兴宗教是日本近现代群众思想运动的一种表现形式。1868 年明治维新之后,是新兴宗教竞相创立教团,各树一帜的时代。1892 年,大本教成立,1913 年,本道教团成立。这一时期的新兴宗教,在政府的干预和压制下, 不得不在艰难复杂的政治环境中求生存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