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奥十三世和他的政治思想与政策

教皇利奥十三世原名焦阿吉诺·佩齐(1810—1903),生于罗马南部山区的一个中上等家庭,1837 年升为神甫后立即为教廷工作,并得到教皇格列高利十六世的赏识。1843 年升任大主教,并担任了教廷驻比利时的宗座代表。他曾经访问过科隆、伦敦和巴黎,对欧洲的工业化和议会制度有所了解。1846—1878 年他担任了佩鲁贾的主教,1853 年成为红衣主教,1878 年 2 月

继任教皇时已 68 岁。利奥十三世是梵蒂冈丧失教皇国以后当选的第一位教皇,当时年高体弱,被看作是一位过渡性人物。但他却以敏锐的眼光,巧妙地统治教会长达 25 年。

利奥十三世一方面继承了其前任庇护九世的政策,继续攻击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和虚无主义,攻击共济会;干涉各国的天主教会,强化了罗马天主教会的中央集权制,加强了教皇宗座代表的地位和对各个修会的领导。另一方面他又首先倡导教会与社会的对话,提倡研究托马斯·阿奎那的哲学,在梵蒂冈请科学家研究天文学和其它自然科学,请天主教历史学家撰写历史著作,向所有的学者开放梵蒂冈档案馆,并且提出了圣经研究的指导方针。尽管他提倡教会要研究当代思想,但后来他又发表通谕谴责教会内部的自由主义思想。这种在保守和开明之间摇摆不定的矛盾的作法,贯穿于他的整个任期之内,体现在他的许多政策之中。

在政治思想上,利奥十三世继承了他的前任庇护九世的观点,主张罗马天主教会要坚决反对政治自由和民主,反对政教分离,反对公民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但是在实际政策上,他又表现出较大的灵活性。继任教皇不久, 为了联合法国反对意大利,他针对法国天主教流行的反对共和国的观点提出,罗马天主教并不只追求一种政体形式,而是可以接受君主政体、贵族政体或民主政体三种形式中的任何一种形式,希望法国的天主教徒为了教会的最高利益——夺回教皇国,接受撒旦的共和国为“既成事实”,与之妥协。在对待美国的民主制度的问题上,他提出“只要是公义的事业”,《人权法案》中的自由是“可以宽容的”,因为教会不必谴责那些“为了获取某些大的善,阻止某些大的恶”的异端派别的统治者。但是当美国天主教自由派领袖大主教吉本斯和艾兰德明确表示从根本上赞成民主制度时,他立刻予以谴责。因为他认为罗马天主教徒只可以接受政治民主的外在形式,而不可以接受其思想。

1901 年利奥十三世发表通谕提出了他的“公教民主”的思想。他说“如果真有完美的民主形式这种东西的话,毫无疑问只有在教会里才能找到它”。

他坚持,罗马天主教的所有政治事业必须由神职人员控制,这种由神职人员控制的“仁慈的专制政治”就是罗马天主教的“公教民主”。它不可能是政治民主,也不排除服从合法的君主的精神。

按照罗马天主教君权神授的传统,政治权威只能来自上帝直接指定的人们,而不能由有责任感和政治首创性的个人选举产生。所谓自由民主是通过自由讨论和公民的选择决定的,是以宗教自由、良知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和集会自由为前提的,它们都是罗马天主教以教权至上主义、宗教裁判和检查制度以及以教阶制度为基础的中央集权制的天然之敌。因此罗马天主教会不可能接受政治民主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