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在亚洲的发展

①基督教新教在中国。1807 年,英国的基督教新教传教士罗伯特·马礼逊(1782—1834)以英国东印度公司职员和译员的身份踏上中国领土,开始了新教在我国传播的历史。《中英南京条约》以前,来华的传教士只能在东南亚一带的华人中间传教,或者在广州的十三行工作,边学汉语,边从事翻译出版工作。《南京条约》以后,传教士开始进入通商口岸,习教建堂。但是只是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后、在签定了《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以后, 传教士才被允许进入中国内地租地、置地、建堂、习教、传教。而且个别新教传教士如英国的马儒翰(1814—1843)美国的卫三畏(1812—1884)和丁韪良(1827—1916)都曾经参与过上述不平等条约的签定,并为加入保护传教士的具体条款出谋划策。从历史的观点看,人们完全有理由认为若没有上述条约的保护、没有西方的军事力量作后盾,西方传教士就不可能长期留在中国进行传教活动。这一点已经被许多海内外学者所承认。

在中国发展基督教的工作直至本世纪初,主要是由来自英国、北美和欧洲大陆的传教士完成的。从 1870 年前后至 1913 年,总的来看,来华的外国传教组织,即通常所说的传教差会增长的速度是相当快的,1858 年,外国在华的传教差会只有 20 个;1889 年增至 41 个;1900 年发展到 61 个;1906 年多达 82 个;到 1919 年时已有 132 个(K.S.Latourette:Christian Mis-sion History In China,p.594);1920 年有传教士在华的外国差会为 174 个, 达到了历史的最高峰(汤清《中国基督教百年史》)。同期外国在华传教士

的人数也迅速增长,1864 年在华传教士人数仅有 186 人;1889 年增至 1296 人;1905 年发展到 3445 人;1914 年已多达 5462 人(Latourette p.606), 1926 年在华的外国传教士的人数达到了历史的顶点,为 8325 人(见英文版

《传教指南,1926 年,第 26 页)。

就宗派而言,他们代表信义宗(也称路德宗)、改革宗(也称归正宗、长老宗)、安立甘宗(亦称圣公会)、循道宗(即卫斯理宗)、公理宗、浸礼宗、公谊宗基督复临安息日会等等。有的传教组织是不分宗派的,例如中国内地会和宣道会。也有一些传教士不属于任何组织,独立从事传教活动。除语言训练外,传教士通常每到一个新的地方先建立布道所,并逐步地把布道所扩展为传教总站。传教总站一般包括礼拜堂、布道所、学校、诊所或小型医院、或孤儿院、或瞽目院,以及传教士的住宅和华人教牧所。

从中国基督徒人数的增长看,1870 年前后至 1913 年发展的速度逐步加快。下列一组数字证明了这一点。1842 年,中国基督教新教徒仅有 6 人;1858 年中国新教徒不到 500 人;1877 年信徒人数增至 13600 余人:1889 年为 37287

人;1900 年发展到 85000 人;1906 年已多达 178251 人;1913 年增长到 235303人(L.H.Roots:The Present State of Christianity in China,Com-mission, I,p.2,The National Christian Conference,Shanghai,May2—11,1922)。中国基督徒中产生的男女传道人和职员的数量也随之逐年增加。据统计,1876年为 750 人,1889 年增至 1657 人,1905 年已多达 9904 人(见汤清《中国基督教百年史》P.550),但接受按立的仅有 345 人。中国信徒主要来自社会的中下层群众。中国男女信徒在早期无论是在礼拜堂还是在布道所,都实行男女分坐,甚至隔开,以便同我国的传统礼俗相符合。

到 1880 年以前,新教已传至清朝广东(1807)、福建(1842)、浙江(1843)、江苏(1843)、山东(1860)、直隶(1860)、湖北(1861)、江西(1865)、满州(1867)、蒙古(1870)、安徽(1869)、河南(1875)、湖南(1875)、山西(1876)、陕西(1876)、甘肃(1876)、贵州(1877)、四川(1877)、云南(1877)、广西(1877)诸省。在上述省份中,安徽以后各省的新教都是由中国内地会的传教士传入的。

外国传教士来华传教在传教方式上,并没有一定的现成之规可循。最初他们象在自己的国家那样,专职传教,引人入教是他们首先的和最重要的职责。虽然他们也开办了小学和诊所、医院,但是这些都是传教的辅助手段, 是次要的,是为传教服务的。直到我国出现了自强运动和洋务运动之后,部分传教士感到向中国传播西方现代科技知识可能会有利于影响中国的士子阶层改变对基督教的敌视态度,于是经过长期争论才在本世纪初逐步将过去的中学改为学院或大学。无论如何,不管传教士具体做什么工作,传播基督教是他们最本质的工作和职责。不同之处在于,多数传教士在乡村、城镇做直接的布道工作;少部分传教士在社会上层如大学或政府官员中间宣传西方知识和文化,做间接的传教工作。

这一时期,传教士也比较重视基督教的文字和出版事业,翻译完成了多种版本的圣经旧约、新约和圣经新旧约全书。除官话译本外,还完成了圣经的多种方言译本。此外还出版了多种解释圣经、论述教会信条、教义和神学、讲述基督教基本道理和教会历史、人物传记等方面的基督教作品;也通过办报纸、杂志和出版发行介绍西方历史、地理、政治和社会等方面的知识性读物,向中国读者宣言传西方文化。但后一类出版物相对而言要少得多。另外,

在西式教育和西医的传播、护士的培训等方面,新教传教士的影响远远大于同期在华传教的罗马天主教会和东正教会的传教士。

由于基督教及其文化完全是外来的、与中国文化“异质”的,由于传教士的活动是借不平等条约进行的,本世纪以前全国各地发生过多起与新教的传教士相关的“教案”。比如青浦教案、台湾教案、扬州教案、延平教案、济南教案、重庆教案、古田教案等等。1900 年爆发的反“洋教”半争——义和团运动是自 19 世纪基督教再次传入我国之后发生的规模最大、波及地区最广的一场斗争,深重地打击了传教势力,结果促使此后的传教政策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至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前,新教传教士在上海召开过四次全国大会,即1877 年、1890 年、1907 年和 1913 年的大会,对不同时期传教活动和具体作

法有很大的影响。至 1918 年,新教在我国已有较大发展。但是中国教士的地位和薪水都很低,外国传教士则以教会的主人自居,对中国教士采取家长式的统治立场和做法,这实在是与基督教所包含了平等观念背道而弛的。

②新教在印度的发展。基督教新教最早进入印度是在 18 世纪初,18 世纪末英国著名的传教威廉·凯利来到印度从事传教活动。在 1857—1858 年印度民族大起义之前,在英国的东印度公司统治印度的几十年间,许多大的传教组织如英国的伦敦会、行教会(即英国的国教会安立甘宗的传教组织)、美国的美部会、苏格兰传教会、巴塞尔传教会、莱比锡传教会以及美国浸礼会和长老会的传教组织都在印度建立了自己的传教基地。

到印度民族大起义爆发前,约有近 500 名西方传教士在印度活动,但是

接受了基督教的印度人大约仅有 10 万人,而且主要集中在马德拉斯地区。除了严格的传福音工作外,传教组织在印度的主要活动是从事教育活动。在印度民族大起义和英国政府直接统治印度之后,外国的传教活动在印度发展很快。印度的新式医院、学校以及慈善活动大部分都是由传教组织首先开创的。由女医生、女护士专门为印度妇女治病,满足了印度社会的部分需要。大部分新入教的信徒主要来自低等种姓阶层、贱民和自然崇拜者。不过,印度的一些上层人士开展的改革运动也显示出基督教对他们的影响。

总之,在 19 世纪里,新教在印度比罗马天主教的发展要快得多。到 1914

年,印度的新教徒大约有 100 万人。据说,绝大部分人是一组一组地、一伙一伙地集体加入教会的。随着信徒人数的增加、组织的扩大,印度新教中不同的宗派团体之间的联合活动和巩固组织的活动逐步开展起来。至 1908 年, 出现了“南印度联合教会”,该会主要由与苏格兰长老会、美国长老会和英国和美国的公理会相关的几个组织组成。1914 年又成立了“印度基督教会协进会”。

③新教在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是由爪哇、苏门答腊和西里伯斯等岛屿组成的。自 17 世纪以来,它沦为荷兰的殖民地。后来西方其他国家的势力也进入印度尼西亚。19 世纪时,这里主要居住着操马来语的马来人,爪哇岛上的人口最多,大约占印度尼西亚人口总数的四分之三,岛上的人们信仰伊斯兰教。

  1. 世纪末荷兰政府取代荷兰东印度公司控制了印度尼西亚。19 世纪上半叶,荷兰政府肆意剥削当地人民,阻碍传教工作。19 世纪下半叶,约有八个荷兰加尔文宗的海外传教差会在印尼从事传教活动。同时,德国礼贤会也深入到了苏门答腊内陆,到 1914 年时,该会已使大部分巴塔克人改信了基督

教,并建起了约有 16 万人的巴塔克人教会。传教组织在西里伯斯也取得了较

大的进展。但是,在爪哇岛的穆斯林中间,新教的进展很小,到 1914 年,该

岛约有 10000 至 12000 名基督教新教徒。1914 年整个印度尼西亚约有 30 万

至 50 万新教徒。另外,传教组织也开展了一些医疗、教育、传授农业技术和改善妇女地位的活动。

菲律宾长期以来一直是罗马天主教的传教区。尽管 1898 年时还不许新教

在菲律宾传播,但是到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那里已有 200 余名新教传教士

和 5—10 名新教徒,绝大部分传教士来自美国。

④新教在西亚的传播。19 世纪的西亚处在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统治之下,基督教徒在此已经成为宗教上的少数派,约有 100 万人,他们属于古老的聂斯脱利教会、科普特教会、希腊正教会、亚美尼亚教会等等。然而,这些教会已经丧失了活力,处于守势。

在穆斯林统治下,西方的传教组织无论是属于罗马天主教会还是属于新教各派,都不得从事直接的传教工作,只可以做教育、医疗和慈善工作。即使他们吸引一部分人改信了罗马天主教或基督教新教,这部分改信者也是脱离了上述的老教会成为天主教徒或新教徒的。

在西亚从事活动的新教传教组织来自美国,主要是美国的美部会和长老会。他们把西方现代医学介绍到这里,在土耳其和叙利亚创办了许多学校。19 世纪 60 年代,分别在君士坦丁堡和贝鲁特建起一所学院。英国的行教会

(英国国教会传教组织)也在马耳他、开罗和巴勒斯坦等地活动,在巴基斯坦创办了一所医院。西亚的老教会对于新教的传教组织将自己的信徒拉走的做法,采取了抵制的态度,甚至开除了那些信徒的教籍。不管怎样,至 1914 年西亚的新教徒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