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

巴朗斯基曾给地理位置下了这样一个定义:位置就是某一地方对于这个地方以外的某些客观存在的东西的总和。也就是说,城市的地理位置是城市及其外部的自然、经济、政治等客观事物在空间上相结合的特点,有利的结合即有利的城市地理位置,必然促进城市的发展,反之亦反。

城市地理位置的特殊性,往往决定了城市职能性质的特殊性和规模的特殊性。矿业城市(如大同等)一定邻近大的矿体;大的工商贸易港口城市如武汉、广州、上海、天津等必定滨临江河湖海;城市腹地的大小、条件和城市与腹地间的通达性决定了上海比天津、广州、武汉要发展得大,而不可能颠倒过来。

深圳是大陆通向香港的口岸。长期以来它不过是只有数千人口的边陲小镇,现在已是一座全新的大城市,城市人均产出值高居全国首位。这种巨大变化归之于深圳政治地理位置的质变也并不为过。

城市地理位置是绝对个性化的特点。地球表面充其量只有某些方面地理位置相似的城市,而没有地理位置完全相同的城市。这是因为自然、经济、政治地理要素包括的内容异常丰富;城市与这些要素的空间组合关系又千变万化;各种要素本身在历史上又在不断地变化之中,尤其是人文要素变化更加频繁;即使是变动相对较小的自然条件,对城市发生的作用过去、现在和将来也不断有所变化。正因为如此,富于强烈地理性的地理位置分析始终吸引着城市地理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