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与克里斯塔勒学说的比较

以上简要地介绍了克里斯塔勒和廖士的中心地理论,这两个学说有什么异同之处呢?

首先,克里斯塔勒和廖士两人的学说均建立在假设的理想平原之上(后者假设的因素更多一些),因而都得出市场区的最佳形式是六边形。但是, 最后形成的中心地模式不同。其原因在于:克里斯塔勒遵循“利润最大化” 原则,从最高级货物的最大销售距离的顺序开始,由上至下地建立起他的中心地体系;而廖士则遵循“超额利润最低化”原则,从最低级货物的最小必需销售距离的顺序开始,由下至上地建立起他的中心地体系。一般认为,克里斯塔勒的模式,解释第三产业的区位比较合适。因为职能的聚集是服务业的重要特征,这能使人们的购物或取得服务比较方便。而廖士的模式,解释第二产业的区位比较恰当,因为第二产业各企业彼此相对独立,其区位易受市场、交通、原材料、燃料等区位因素的影响。

其次,两个学说还存在其它诸多差异。如在克里斯塔勒的模式中,中心地及其市场区按三种 K 值分别组成一个等级分明的体系,同一级的所有中心地不仅提供同样数量的中心地职能,而且其职能的类型也是相同的,因此克里斯塔勒的体系是非常严格的。在廖士的景观中,同级中心地提供同样数量的职能,但不必是同种类型的职能。而且货物的等级与提供货物的中心地等级之间也并不要求严格一致,较高级的中心地不必提供低级中心地的所有职能,低级中心地也可提供某些较高级的职能。因此,廖士的模式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并且暗示了中心地的规模分布很可能是连续的而不是等级分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