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领地制的发展和农奴制的加强

①领地制的发展。15 世纪末至 16 世纪中叶,俄国是一个封建专制国家。俄国政府在农村中广泛实行封建领地制。所谓领地制,就是指沙皇将封建世袭领地分成小块作为领地,赏赐给亲信、大封建主、公爵、贵族、功臣、军人,连同居住在领地上的农民一并交给承受人的一种土地制度。沙皇政府实行领地制的目的,是使土地承受人俯首听命,效忠于沙皇,承担封建的服役或徭役义务。各种领主间的土地占有形式,是俄国社会封建等级制度和隶属关系的经济基础。在 16 世纪期间,俄国的领地制获得了很大的发展。它成为沙皇俄国封建社会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基本形式,也是俄国中央集权国家的重要支柱。16 世纪,沙皇伊凡四世,即伊凡雷帝,分给贵族的领地很多,仅“教会和修道院的领地就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 33%”①。在封建土地制度下,封建领主凭籍其封地权力,加强剥夺农民的土地,并对农民进行残酷的封建剥削。封建贵族根据阶级利益的需要,同时采取劳役、实物和货币地租三种形

① 马克思:《十八世纪外交史内幕》,人民出版社 1979 年版,第 67 页。

① “沙皇”(цapb)。“沙”是罗马皇帝“凯撒”的俄译音。

① 波梁斯基主编:《苏联国民经济史》,三联书店 1964 年版,第 75 页。

式,对农民进行剥削与压迫,造成了农民贫困、破产、逃亡,导致了农业劳动力缺乏,农业生产下降。

②农奴制的加强。俄国的领地制是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建立与发展起来的。推行领地制给俄国的农民和农业生产造成了严重的恶果。“沙皇政府为了保障地主所需要的农业劳动力,从 15—17 世纪,推行了农奴制”②。并采取措施加强农奴制,使农民全部农奴化。加强农奴制的措施有以下几条:

一是推行劳役地租。各大领地主大都满足于实物和货币地租,俄国各地的小领地主则强制推行劳役地租,剥削依附农。

二是颁布取消“禁年”法令。1497 年,沙皇颁布了尤利也夫节的“禁年” 法令,农民只有在尤利也夫节(即 11 月 26 日前后的两星期内)才可从一个领主转到另一个领主手中,但必须履行对封建主的封建义务和交纳房租后才能离开。1581 年,俄国政府颁布了取消尤利也夫节的“禁年”法令,严禁农民出走。

三是颁布农奴制法令。1649 年,沙皇政府颁布了农奴制法令,由此,农民受到封建主和国家的严厉制裁和奴役,又被彻底禁止出走,从而加强了农奴制的推行。

农奴制压迫的加强,促使了农民的反封建斗争,主要是:反抗地主的封建剥削,拒纳赋税,夺取地主的土地,砍伐地主所属的森林,烧毁地主的庄园。伊凡·波洛特尼科夫在 1606 年至 1607 年领导农民战争,反对农奴制。

③农业生产的缓慢发展。17 世纪 30 年代,由于瑞典入侵俄国,实行农奴制,使俄国的经济处于困境。土地荒芜,无人耕种,有些地方荒地约占耕地总面积的 90%以上。因此,农业生产下降,农民生活极端贫困。沙皇政府为了恢复经济,发展农业,采取了下列措施:

一是继续实行封地制。17 世纪 30 年代,沙皇政府先后将几百万亩农业耕地分给地主贵族,目的是巩固封建土地所有制,发展农奴制。

二是建立庄园。沙皇政府支持地主贵族建立庄园,进行田产经营。17 世纪 30 年代,莫洛佐夫、罗曼诺夫等豪绅巨富建立了一批大庄园,加强对农民的剥削。

三是改革农业经营制度。16 世纪,俄国在农业中一度仃止实行三圃制。17 世纪 30 年代,重新恢复实行三圃制,同时扩大播种面积,发展畜牧业, 实行移民政策等。

以上措施,促进了俄国经济与农业的缓慢发展,也推动了商品经济和雇佣劳动的发展,并且为 18 世纪俄国农奴制的瓦解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