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社会经济制度

从 1453 至 1640 年期间,世界上有许多国家或地区,都从奴隶社会进入封建制社会。所谓封建经济制度,就是指以封建地主阶级占有生产资料、土地,剥削农民或农奴剩余劳动为基础的一种社会经济制度,它是人类历史上第二个人剥削人的社会经济制度。封建制社会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在奴隶制崩溃的基础上而产生的社会经济形态。在近代前期保持封建制的国家很多,在欧洲有法兰西、德国、英国、西班牙、葡萄牙、荷兰、意大利、奥地利、瑞典、俄国等;在亚洲有中国明代、印度莫卧儿王朝、日本德川幕府、阿拉伯帝国、伊朗、奥斯曼土耳其封建帝国等;在非洲有埃及、马格里布、埃塞俄比亚、苏丹、加纳、马里、桑海、刚果等。

在近代前期,各国的封建经济制度虽不尽相同,但都具有下列一般特点: 一是封建主占有土地,实行封建土地所有制。封建主依靠土地,以封建地租、

①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21 卷,第 194 页。

② 《国家与革命》,《列宁选集》第 3 卷,人民出版社 1972 年版,第 175 页。

赋税、劳役等形式剥削农民的劳动,占有劳动产品;二是农民没有土地或者仅有少量土地及简单生产工具,从事耕种,世代束缚在小块土地上,依约定向地主服劳役,交纳实物、货币地租,所以,地主占有农民的全部剩余劳动和部分必要劳动;三是农民对封建地主处于人身依附关系。地主利用占有的土地,对农民可以任意驱使、打骂、惩罚,农民丧失人身自由,被迫依附于地主阶级,并成为封建地主对农民进行超经济统治和剥削的基础。

封建经济制度在其建立的初期,总的来说,是适应于当时生产力发展的需要的,是促进了生产力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的。但在封建社会晚期,也就是15 世纪以后,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及商品货币经济的兴起,出现了资本主义经济的萌芽,于是封建社会的封建生产关系逐渐成为生产力发展的障碍。同时,农民对封建地主阶级的剥削与压迫的反抗、起义和农民战争,也动摇了封建主阶级的统治。这个时期,封建庄园制开始瓦解,15 世纪时,西欧国家的农奴制已大多解体了。经过资产阶级革命,封建经济制度最终为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所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