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木鲁克奴隶王朝末期的埃及经济

15 世纪中叶至 16 世纪初,埃及的阿拉伯人、科普特人、贝都因人、努比亚人等民族的社会,是处于封建社会时期,它的经济发展情况如下:

实行土地分封制,是埃及社会经济的基本内容。马木鲁克奴隶王朝,实行土地国家所有制,又称王室所有制。这个时期,纳绥尔王利用权力没收了贵族及封建主的土地,并“将全国土地分为 20 份,按土地分封制进行分配。

一部分(约 10 份)留作国有土地,即王室领地,另一部分分封给亲信、军人贵族、王公等”①,连同住在土地上的农民也赐给受封人,但要宣誓效忠王室,履行封建义务。后来分封地变成了世袭领地。

这个时期,埃及王朝采取措施兴修水利,在尼罗河流域的塞尔德利和亚历山大港等地建立水利网,开渠修坝、挖塘,扩大灌溉面积,使耕地面积扩大到 10 万费丹(1 费丹折合 6.3 市亩),使用钢制的刀、斧工具从事农牧业生产,种植大麦、小麦、亚麻、豆类、葡萄、橄榄、椰枣等农作物,饲养牛羊,发展畜牧业等,所以,埃及农业生产有明显的发展。

工商业的大发展,是埃及经济的一个方面。随着生产力和农业的发展, 埃及的工商业也迅速发展。

埃及手工业有悠久的历史,在马木鲁克时期,手工业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埃及的手工业主要是利用芦苇等纤维进行编制绳索、席子、鱼网、织布、制陶、制玻璃、生产食品,还从事矿冶业、造船业、榨油、建筑、制革、制糖等行业,手工业比较繁荣昌盛。

随着经济、工农业和交通业的发展,埃及的商业也相应地发展起来。在开罗等城市和集镇建立了一些清真寺、浴地、店铺和集市。人们通过店铺和集市进行买卖活动,交易活跃。后因实行香料专营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商业的发展。

马木鲁克时期,埃及的对外贸易也日益发达。经济发展推动了埃及对外贸易的发展。由于埃及处于欧、亚、非三洲的交通要冲,因此,自古以来, 对外贸易比较兴旺。马木鲁克时期的对外贸易,主要是过境贸易。埃及政权发展对外贸易的措施:一是同西方各国签订商业条约;二是允许外国在埃及境内设立领事馆和办事机构;三是在开罗和亚历山大等城市为外国商人建立旅店,方便商人开展贸易活动。这些政策措施吸引了大量的外国商人,其中包括意大利、法国等西方商人都来到开罗和亚历山大城市进行贸易。外商从东方采购丝绸、香料、胡椒、药材等货物,取道埃及运至地中海东西各地。

① 马木鲁克是阿拉伯语的音译,其意为奴隶。这些奴隶参军,并于 1250 年推翻阿尤比王朝,建立了自己的马木鲁克王朝。

① 威廉·缪尔:《埃及马木鲁克王朝史》,开罗 1924 年版,第 33 页。

埃及政府依靠过境贸易征收过境税,税率为 15%—35%,增加了财政收入。埃及出口商品有纺织品、食盐、金砂、矿石和奴隶等。埃及同中国明代有贸易往来。所以,埃及的外贸是比较发达的。

马木鲁克王朝末期,政治腐败,争夺王位,实行横征暴敛政策,残酷地剥削农民、手工业者和城市居民,从而导致农田荒芜,“肥沃的尼罗河三角洲平原约有 1/3 的农田变荒漠,粮食产量不及罗马人统治时期的 1/4”①。工商业停滞不前,经济衰落,民不聊生。一些地区的人民先后组织起来进行各种斗争,举行起义和暴动,反对封建统治和剥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