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对封建地主的人身依附

农民对封建地主的人身依附,是封建社会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所谓人身依附,就是指在封建社会经济制度下,农民或农奴没有人身自由,被迫在人格上依附于封建地主的一种特殊状况。在封建社会的不同发展阶段,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人身依附的形式和程度是各有差异的。在封建经济制度下, 封建地主不仅占有生产资料土地,而且也部分地占有农民或农奴。直接生产者农民或农奴虽然有一些生产工具,但没有土地或仅有少量土地。农民为了

维持生活与生存,被迫向封建地主租种土地,从而被看作是附属物,世代被束缚在土地上,为封建地主种地,为地主服劳役,交纳实物地租和货币地租, 封建地主则采取各种手段控制和支配农民的人格。因此,农民没有人身自由, 没有政治权利,被地主阶级任意摆布、处罚,或当作物品来买卖和赠送。由此可见,封建土地所有制是农民对封建地主人身依附关系的经济基础。只有废除或消灭封建土地所有制,才能使农民摆脱对地主阶级的人身依附状况。农民对封建主的人身依附关系,构成封建地主阶级实行超经济强制手段的依据,这也是封建经济制度的一个重要特征。超经济强制又称经济外强制,就是指封建地主以农民的人身依附为依据,强加于农民或支配农民的一种经济外的强制权力。封建主依靠这种权力对农民进行统治和剥削,如农民逢年过节被迫向地主送礼,无偿地为地主家办理婚丧红白事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