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明代经济

中国明代社会经济的发展,大体上经历了三个时期:明初(1368—1435 年)朱元璋建立明朝后,为了恢复与发展经济,采取了一系列社会经济政策, 包括:农村经济政策、重农务本政策、赋役政策、商税政策、货币政策等, 同时也调整封建土地制度。由于推行这些政策,明初经济获得了一定的恢复与发展。明代中期(1436—1619 年),明政府为了解决政治及经济危机,进行社会经济改革,推行一条鞭法等政策,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加速了封建制度的衰落,导致了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萌芽。明代末期(1620—1644 年),经济日趋衰落,社会危机四起,各地农民起义,震撼了明王朝的封建统治。崇祯十七年(1644 年)三月十九日,李自成、张献忠等农民起义推翻了明王朝的封建统治。从此,中国进入了清朝。从 14 世纪中叶至 17 世纪中叶,明代经济获得了较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