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剥削制度比较

近代前期,东西方国家的封建剥削制度也具有它的同异性。

首先是封建剥削制度的共同点。它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封建主占有土地;二是封建主依靠占有土地剥削农民或农奴;三是封建地租采取劳役、实物、货币地租三种形式;四是封建主通过地租、赋税、苛捐杂税等手段剥削农民劳动和剩余劳动产品。

其次是封建剥削制度的差异性。其主要表现:一是经济剥削形式不同。日本封建领主采取租税合一(即年贡)来剥削农民,农民向领主既交纳地租, 又交纳赋税。英国封建领主采取货币地租来剥削农民,农民除交租外,还履行封建义务。二是地租和赋税率不同。日本农民用实物交纳年贡,年贡率占收获总量的 60%以上。法国等西欧国家的农民按约定向封建主交纳地租(年贡),年贡率占农业收获总量的 30%,农民除交纳年贡外,还要承担各种封建义务,如捐税、劳役等。三是向国家交纳赋税不同。东方封建国家的农民或手工业者,都要依法向国家交纳赋税。如在日本,封建领主对农民实行超经济剥削。农民除交纳年贡正税外,还缴纳苛捐杂税,为领主服劳役。工商业者要依法向幕府,大名缴纳捐税。印度的莫卧儿封建王朝向农民征收地租

和赋税合一的田赋,田赋率占总收获量的三分之一。印度的莫卧儿封建王朝封臣(扎吉达尔),除按国家规定征收田赋外,还强迫农民无偿修水渠、道路、寺院、堡垒、花园、陵墓等,强征苛捐杂税。西方封建专制国家除向农民征收赋税外,还向农民索取各种杂税。对工商业者实行重税政策。如西班牙政府规定,出售手工业品和农产品要交纳 10%的交易税。西班牙王朝从尼德兰搜刮的捐税收入,占国库收入的 50%。法国政府向农民征收沉重的赋税,主要是直接税和间接税,赋税率约占农民收获量的 50%以上。法国教会也向农民索取“什一税”,农民生活极端贫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