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经济的衰落与农奴制的加强

14—15 世纪,德国是一个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当时,手工业发展,商业交易活跃,汉萨同盟贸易兴旺发达。工商业发展促进了农业的进步,并在德国农村中广泛实行代役祖制(指实物地租和货币地租)。地理大发现以后, 在德国经济中出现了资本主义关系的萌芽。但是,16 世纪初期,当荷、英、法等先进资本主义国家开始从封建制向资本主义制度过渡,封建制逐渐瓦解,资本主义产生的时刻,德国的经济却逐渐地衰落、停滞了,农奴制也重新复活和加强起来。造成德国经济衰落的原因有以下几个:

一是世界商路的转移。15 世纪末地理大发现后,西方各国的商船不再经过德国,而是从地中海转移到大西洋。从此,荷兰及英国一跃而成为新商路的枢纽和中心。由于世界商路的改变,贸易中心也从威尼斯、热那亚、汉堡等城市转移到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和英国的伦敦。世界商路的转移,导致了德国城市在欧洲贸易地位的下降和汉萨同盟的衰落,也造成了德国工商业的普遍不景气。“世界贸易从地中海沿岸转移到大西洋沿岸,这一世界历史性事件对德国的贫困化起了决定性的作用”①。

二是战争。16 世纪,德国在农民战争后,封建割据和统治日益加强,这是德国经济衰落的根本原因。三十年战争(1618—1648 年),导致了瑞典、荷兰分别占领了德国在波罗的海与北海的出海口,从而阻碍了德国和西方各国的贸易往来。这也是德国工商业迅速衰落的原因。

三是农奴制的恢复。15 世纪时,德国各地废除了农奴制。16 世纪,农奴制在德国又重新复活和加强。封建地主加强对农民的掠夺和奴役。直至 17 世纪中叶,“农奴制度现在成了普遍的制度。自由农民正如白色的乌鸦那样少见”①。同时,“农奴制的普遍恢复是妨碍 17 和 18 世纪德国工业发展的一个原因”②。

在德国,农奴制是一种以封建土地所有制与农民对封建主(方牧)的依附关系为基础所形成的剥削制度。在 16 世纪至 17 世纪中叶,为了维护封建统治,德国的封建领主采取措施加强了农奴制。其主要表现如下:

① 《经济学手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47 卷,第 428 页。

① 弗兰茨·梅林:《中世纪末期以来的德国史》,三联书店 1980 年版,第 55 页。

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19 卷,人民出版社 1963 年版,第 366 页。

②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35 卷,人民出版社 1971 年版,第 123 页。

一是强迫农民为农奴。农奴制在德国复活后,贵族地主阶级强迫农民接受奴役性的条件,农民被迫从封建主手中领取份地,并对封建主处于人身依附地位,从农民变成农奴,没有人身自由。

二是强迫农奴从事劳役。在农奴制下,封建主为了剥削农奴剩余劳动, 强迫农奴承担劳役,进行超经济剥削。地主强迫农民每星期服役 3—4 天。

三是任意惩罚农奴。封建主利用土地所有权和特权,对农奴进行莫须有的惩罚,没收农奴财产,甚至出卖农奴。

四是强迫农奴交纳赋税。德国封建专制政府为了增加财政收入,强迫农奴交纳赋税,提供徭役。

五是农奴处境恶化,生活极端贫困。

促使德国农奴制恢复和加强的主要原因是:战争、封建统治加强、价格革命、圈地运动兴起等。但农奴制的复活和发展,在德国各地是不平衡的。在西部地区广泛实行代役租制,而在易北河以东的东北部地区则普遍实行劳役制。

在德国的农奴制下,由于封建主加强对农奴的奴役和剥削,使农奴处境日益恶化,降低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这就严重地阻碍了农业生产力的提高和农业经济的发展,也抑制了工商业的发展,从而使德国的农业和社会经济长期处于停滞落后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