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朴年俗

在我国传统的岁时节日中,最隆重、最热闹的自然要算过年了。不过, 在许多民族和地方,过年有过大年、过小年及过半年、过赶年等的民俗。此处,先说过大年,即俗称的“春节”。

我国许多民族和地区都盛行过春节。各地、各民族过大年的风俗,既有大体相似的一面,又有因地(或民族)而异的一面。这里只说说湘中一带过年的盛况及其与楚俗的关系。

大约 1500 年前,南朝(梁)宗懔撰写的《荆楚岁时记》对楚地年俗记述颇详:

“正月一日是三元之日也。《春秋》谓之端月。鸡鸣而起,先于庭前爆竹,以辟山臊恶鬼。长幼咸正衣冠,依次拜贺。进椒柏酒,饮桃汤。进屠苏酒,胶牙汤。下五辛盘。进敷于散,服却鬼丸。各进一鸡子,造桃板著户, 谓之仙木。凡饮酒次第,从小起。帖画鸡户上,悬苇索于其上,插桃符其傍, 百鬼畏之。又,以钱贯系杖脚,迥以投粪扫上,云令如愿。”

在这记述中,较为重要的习俗大致有四:1.爆竹庭前,辟除邪恶;2.依次拜贺,饮椒柏酒;3.帖鸡户上,桃符镇鬼;4.杖打粪扫,呼令如愿。其中尤其是爆竹庭前、依次拜贺、桃符镇鬼等风俗,可以说是千古不衰。下面分别简说。

先说“庭前爆竹”。大年初一早起,往往头件事就是人们在堂屋前阶基上烧响竹筒(唐宋汉前称为“爆竹”),用来驱赶山躁恶鬼。山臊恶鬼,是神话传说里的山中怪兽(所谓“山魈”之类),它与“年”的传说有关。据说,“年”原是远古时期的一种怪兽,头上长着触角,异常凶恶。每年寒冬将尽,新春快来之际,“年”就要出来掠食噬人。人们为了防御它的侵害, 一到此时便聚在一起,燃起篝火,投入一根根竹子,发出“劈劈啪啪”的爆裂声,吓得“年”逃跑远遁。一夜过去,平安无事。第二天早晨起来,人们高高兴兴地相互祝贺。这就是最初的“过年”。《荆楚岁时记》载述的“庭前爆竹”,辟除邪恶就是这种古俗的传承。

再来说“依次祝贺”。大年初一早起之后,全家老少穿戴整齐,依次(长者先,幼者后)祭祀祖先,互贺新喜。人们要敬椒柏酒,喝桃汤水,饮屠苏酒,吃胶牙糖,还要食五辛菜(葱,蒜,韭,蓼蒿,芥辛嫩诸菜)等。这些含辛带辣的食物,大都是楚地的土特产,也是“楚味”甚浓的饮食。

最后说“桃符镇鬼”。正月初一插桃符于门上,为什么会使各种鬼怪害怕呢,汉代应劭《风俗通义》说:“上古之时,有神茶与郁垒昆弟二人,性能执鬼。度朔山上有桃树,二人于树下简阅百鬼,无道理妄为人祸害,神茶与郁垒缚以苇索执以食虎。”茶与垒两兄弟住在度朔山下的大桃树下面,专门察管各种鬼魅,发现胆大妄为、伤害人类的鬼魅,马上就用苇索捆住,抓去喂老虎。因此,后人在除夕削饰桃人,悬挂苇索,并画只老虎贴在门上—

—门神“桃符”,春联就是这样演变来的。

值得注意的是,“桃符”的神话传说最早见于《山海经》。《山海经》是先秦古籍,主要记载已蜀、荆楚一带的事物,属于我国上古时期南方巫文化系统的著作。载述神茶故事的《风俗通义》的作者应劭,也与荆楚、湖湘之地的武陵一带有过较为密切的关系(曾随祖及父在这里生活过,他在书中编纂的某些神话故事可能采自当地民间)。因此,神茶——“桃符”之类的

神话故事乃是反映湖湘、荆楚、巴蜀的古老年俗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