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 + qz p

的年劳动量。

如果资本 Q 以白银计量,那末改用年劳动量表示资本,同样只须将 Q 除

p

以 l + qz ,这时 p 是银矿所雇用的一名工人的以白银表示的劳动产品。

如果资本以年劳动量计算,那末这个资本就是过去完成的、凝结在物品中的劳动。如果这一资本使用于新交换品的生产,如上所述,那末 z 就表示过去所完成的、凝结劳动与现在劳动的效率之比。过去的劳动已凝结在其产品——资本——之中,现在的劳动总是在继续着。

亚当·斯密早就把劳动称之为交换品价值的本来和原始的尺度。然而, 亚当·斯密同时提出了一个限制条件,他说,这一尺度只适用于人类社会初期,那时仅有少量资本,甚至没有资本,而土地还没有地租。

然而李嘉图——以及其后的麦克库洛赫——则把劳动视为交换品价值唯

一始终有效的尺度。按李嘉图的观点,交换品的价格中,既不包括资本的效益,也不包括地租,而只有劳动一项。

李嘉图把房屋、机器等所包含的资本视为劳动的产品,由于资本的效益不计在内,所以须要计算的仅仅是,通过现在的劳动,从固定耐久资本中转移到产品中去的部分有多少,以确定产品中所含的包括现在劳动在内的劳动量。

李嘉图思想非常敏锐,然而却忽视了下列两点:

  1. 固定资本的生产不仅仅使用了劳动,而且也使用了资本的效益;

  2. 在机器的使用中不仅有折旧,还必须偿付购买机器的价格的利息。一般说来,李嘉图著作中论价值一章非常难以理解。经仔细分析发现,

原因在于李嘉图自己都不一贯坚持自己的主张,因为他在《政治经济学原理》

①第 21 页在确定交换品价格时完全不提资本利息一事,只承认劳动是唯一的

价值尺度,而在第 28 页应用他的原理时,则为机器的使用设立了年金,年金中不仅包括对折旧的补偿,而且还包括投资的利息,这样,他不作声明,似乎是不自觉地放弃劳动是价值的唯一尺度的观点。

值得令人注意的是,李嘉图在论价值一章的最后一页上承认,他所论述的仅仅在社会的最初原始状态下是完全正确的,因此,他作为普遍规律提出来的观点,又自行否定了。

由此可见,资本效益可据以折算为劳动的尺度,在李嘉图的著作中是根本不谈的。只要营业利润和资本利息混淆不清,只要劳动工资中不能区分劳动本身的报酬和工人应得的购买衣著、家庭器械、住所等所耗财力的利息, 想谈也没有可能。

为说明上面论述的内容,现在补充一个数字例子似乎更有益些。

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我们现在想违背一下以前的先决条件,为此暂时假设,孤立国内的银矿散布在全境,为了满足需求,产量最低的银矿仍必须开采,它位于可耕作平原的边境。现在设想,如果同样的,产量更低的银矿是在荒野,这些矿没有被开采,那末没有被开采的原因不外是,采矿所得的白银的价值还不足补偿开采费用。

所以,采矿事业的发展如同种植谷物一样,有一个条件,即产品的价值必须与该产品的生产费用相平衡。

因此,最后开采的矿如同最后种植谷物的田地一样,不可能有地租。 假定在这一地带,没有国家垄断,国家不加阻拦,资本和劳动可以投于

采矿,也可以投于务农,那末资本和劳动的使用必将获得同样的效益。

p

公式 a+y= l + qz 表明,劳动工资已包括在产品的一部分之中。在一种

场合产品是白银,另一种场合则是谷物。如果工人所得的白银的数量,能够抵偿他务农所得的谷物的数量,那末这两项的量必定具有相同的交换价值。由此可见,这里就是白银和谷物形成交换价值的场所。

① 区别劳动报酬和辛勤努力的报酬,这对正确评价实际生活中的关系,不无意义,下面举例予以说明。假设一个按日计酬的工人,年收人为 100 塔勒,他的一头价值 20 塔勒的乳牛突然死去,现在将他的损失与他的年工资比较,损失似乎并不很重,因为他可以用一年的五分之一劳动予以弥补。然而试想一下,为了维持劳动能力,他只能消费他的报酬中的 90 塔勒,他一年的辛勤努力只能得到 10 塔勒的报酬,这就是说, 死去一头乳牛等于他两年辛勤努力的果实,因此他的损失值得痛惜,应予同情和救济。

现在假定,矿工一人的劳动产品=7.5 磅白银,务农工人一名的劳动产品=240 斗黑麦,那末工人所得的部分,即他们的工资,在第一种场合为

7.5 240

l + qz 磅白银,在第二种场合为 l + qz 斗黑麦。

利率 z,在资本的两种使用场合必须一致,为 1/20,或 5%。

行业不同,要求投资的数量也不相同,所以不同行业的工人所使用的资本 q 是不等的。假定 q 在务农中为 12,采矿为 20,那末劳动工资在采矿为

7.5

1+ 20 × 5%

=3.75 磅白银,在务农为 240

1+ 20 × 5%

= 240 =150 斗黑麦。*

1.6

由此可见,这里 3.75 磅白银为 150 斗黑麦的等价物,这就是说,工人利

用 3.75 磅白银通过交换可以满足自己许多需求,利用 150 斗黑麦也完全一样。因此,3.75 磅白银的交换价值与 150 斗黑麦完全相等。人们通常把以货币或贵金属表示的产品的交换价值称之为该产品的价格。据此,一斗黑麦的价格=3.75/150=0.025 磅白银。

在可耕作的平原的边境地带所形成的白银和谷物的价值比例,是孤立国全境决定谷物价格的基础。除此基础之外,还另有一个因素在共同起作用, 因此孤立国各地谷物价格完全不同于边境地带。这一因素便是白银和谷物的运输的难易程度。

贵金属的运输,即使远至 30 英里,与其价值相比,费用很小,我们可以称它为零。

反之,运输谷物至 30 英里处,与价值相比,费用则极为可观。

本书第一卷第四节论述了运费计算的规则,现在将这些规则应用于这里可得下列的结果。

一车可装黑麦 2,400 磅,折合为柏林斗须除以 84,即 2,400/84=28.6

斗。根据第四节所述,距离 X 英里的运费为 41x斗黑麦+26x塔勒

80 − x

根据第一卷第二十三节所述,在距离城市 31.5 英里处,土地的耕作即告

终止。现在将 31.5 代人上式的 X,那末一车装载 28.6 斗黑麦的运费为

1,291.5斗黑麦+819塔勒 =25.14 斗* +16.89 塔勒。

48.5

根据这一计算,150 斗黑麦运往 31.5 英里处,运费为 131.9 斗**黑麦+

78.6 塔勒***

所以总的耗费为 150+131.9 斗**黑麦=281,9 斗黑麦,以及 78.6 塔勒

***

黑麦的生产费用在产地为每斗 1/40 磅白银。

黑麦 281.9 斗合⋯⋯⋯⋯⋯⋯⋯ 7.05 磅白银

78.6 塔勒值⋯⋯⋯⋯⋯⋯⋯⋯⋯3.93 磅白银

总计 10.98 磅白银。

所以,向城市供应 150 斗黑麦,费用为 10.98 磅白银,为了满足城市的

需要,距城 31.5 英里地方产生的谷物仍属不可或缺,因此谷物的市价必须与所耗费用相适应。

由此可见,150 斗黑麦在边境只值 3.75 磅白银,在城市里则值 10.98 磅

* 参阅本卷第 93 页。——译者

白银。

如果现在以白银为价值尺度,那末城市中谷物的价值几乎等于在边境的3 倍。如果将谷物作为价值尺度,那末城市中白银的价值几乎下降到边境的

1/3。

如果人们象洛茨一样,以谷物价格计量各国的贵金属,那就错了。在莫斯科用一磅白银购买谷物无疑可比在伦敦多许多。但是在伦敦用等量的白银可以购得比在莫斯科更多的海外产品,工厂和手工制品。在孤立国境内,也有同样情形,在城里以白银计算的大多数工厂制品的价格就比边境低廉。

上列运贸的计算是以当时梅克伦堡很坏的道路情况为依据的。当然在平坦的公路、铁路和运河上运输,费用要低廉得多。但是问题不在于运费的多少,而在于白银和谷物比值所据以产生的原则。显而易见的是,随着交通工具日臻完善,各地白银和谷物比值的差别日趋缩小。

论述价格理论的书籍有很多,但观点并来因此而统一。①

由于上面假设,商品产生费用是产品交换价值尺度的原则,所以这一问题在这里还需作进一步的讨论。

亚当·斯密把相当于生产费用的价格称之为自然价格。

萨伊则相反*,他说斯密所作的自然价格和市场价格的区别纯系空想,他认为,竞争或供求关系是价格的唯一的调节者。

如果我们在市场上观察价格的形成,当然能看到某种商品匮乏,某种商品过剩,以及与此有关的供求关系对价格有决定的作用。商品的生产费用在这里很少被考虑,如果有人提及这一点,只会引起卖者的取笑。

然而,竞争只不过是深奥原因的外表现象,我们不能象萨伊那样,以把握外表现象为满足,而必须努力研究原因。

试问,市场在某一时期充斥着某种商品,其原因是什么呢?

回答是,在前一时期这一商品的生产有超额利润可图,因此生产得到扩大。

那末,市场某种商品供应不足的原因又是什么呢?

回答是,前一时期这一商品的生产有亏损,因此生产受到限制。

市场价格的涨落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各个生产者难以预测未来的需要, 只能通过市场价格本身才能知道,他们的商品是短缺还是过剩。

这种说法对于不受数量限制的、随时能生产的商品是适合的。谷物的情况就不是如此。谷物的短缺或过剩决定于年成的丰歉。然而,我们从较长时期来看,如果气候对植物的影响是一个固定因素,那末平均市场价格超过生产费用,也能使谷物增产,使供给增加;反之,市场价格低于生产费用,会使谷物减产。

综观上述种种理由,企业家出于自己的利益,市场价格必然有一种接近生产费用的趋势。亚当·斯密关于这个问题有很精彩的描述:

“自然价格犹如中心之点,变化多端的市场价格始终受这一点吸引。”

所以,从较长一时期的平均值来看,市场价格与受成本调节的生产费用

① 必须注意,根据第六节中所说的先决条件,这里的工人应具有同样的知炽、同样的技术和能力,他们在采旷和务农时同样能干。

* 应为 26.6 斗。——译者

是近于一致的。

商品价格和该商品的生产费用之间,如果从事这种商品生产的行业,既无亏损也无超额利润的话,便出现了平衡。

现在必须提问,得益和亏损根据什么尺度计量?

我的回答是:由于商品价格的关系,如果一切行业内等质的劳动必定得到等量的报酬,那末就出现平衡,这项平均报酬就是生产费用、得益和亏损的尺度。

大多数商品中也包括资本效益和地租这两项价格成份,但这一情况并不能根本改变我的论点,因为,如果将地租和资本利息视为垫支,从商品价格中予以扣除,那末就能得出结果:生产者的劳动得到多少报酬。

然而,“生产费用决定商品的乎均价格”之说,只是在这样的条件下,即商品的使用价值或者有用性至少与其生产费用等量齐观时,才是正确的。有人将自己的劳动用于娱乐消遣,例如在一只桃果壳内雕制一只钟表,

或用金银等制造精致工艺品,那末他就不能指望劳动的报酬,因为他的制品的使用价值远低于制造费用。这种珍品绝不会源源不断供应市场,唯有那些其使用价值至少与生产费用相当的商品,才能成为经常的贸易品。

商品和器械,如果费用不变是可以无限制地扩大生产的,大多数制品都属于这类产品,这类产品虽然使用价值可能远远超过生产价格,但其市场价格绝不可能长期处于生产价格之上。

耕田的犁就是一个明显例子。如果没有这一农具,如果翻地必须使用铁铣,那末欧洲大概只能供养现在居民的半数。购买者并不是为耕犁所提供的效益支付费用,而仅仅为区区制造成本付费。

然而,在那些唯有增加费用才能增加产量的产品中,例如谷物,其价格一直上升到生产费用与使用价值达到平衡时为止。

附带说一下,随着居民人数的增长,谷物的交换价值与工厂制品比较必然要增长的原因就在这里。

就这一方面而论,金银矿与谷物同属一类。因为,如果没有发现新的富矿,如果对金银的需要只能仰给于久已开采的旧矿,那末采掘必定越来越深, 获得这类贵金属的费用也将越来越多。采矿与种植谷物一样,必定也有自己的限度,限度就是,这些贵金属的开采费用正好达到由购买者支付能力所决定的使用价值。

前面曾设先决条件为,孤立国边境产量最低的银矿已经开采,这证明这个矿所产的白银的生产费用尚未超过它的使用价值,所以我们有理由认为, 白银的生产费用为白银使用价值的尺度。白银的交换价值不可能高于生产费用,否则位于更荒僻地带矿藏不会没有人去开采。

这种尽可能简单的关系就是我们进行考察的基础。这里采旷和务农都不交地租,白银和谷物的生产费用和使用价值保持平衡。

通过上述的考察,关于利率和工资的本质我们已经明白一些了,同时 1.还认识到,利率 z 就是资本的效益与现在所完成的劳动的效益两者之

比;

2.为劳动工资找到了一个普遍有效的公式,即

p

a+y= l + qz

至此我们的研究已初具规模。因为在上述方程式中,a+y 与 Z 有关,如果我们想确定 a+y,必须先设 z 为已知。然而现在 P 也不是常数,它随着 q 增减,所以与 q 相关。再则 y 和 z 值又与 p 值相关,因此,p、y 及 z 都是q 的函数。于是问题成为:在已知 q 的情况下,求 p、y 和 z 的值。

在大多数科学领域中,研究总是从个别固定的和视为已知的原则着手进行,然而,我们这里所研究的却是处于相互变化关系中的各种因素,共中任何一个都不允许假定为已知。

由此可见,我们的研究是如此困难复杂,现在不禁要问,是否能找到那末多的方程式,供确定各种未知数之用。

第十四节 孤立国边境是工资和利率标准形成之地

为了研究工资和利率的相互关系,为了阐明不依附于利率的工资,我们必须将尽可能简单的情况,作为我们考察的基础,在那里全部劳动产品在工人和资本所有者之间分配,决定价格的第三因素,即地祖,撇开不谈,以免问题更加复杂化。

这一情况出现在孤立国可耕平原的边境,在实行三区农作制的圈境的外边,那里土地肥力与可耕的平原地带相等,可以不出地租使用土地。

在耕作的平原外边,在从事畜牧业的圈境,土地固然有一些地租,但数量很少,微不足道。因为考虑这一问题会使研究复杂化,而结果却没有什么变化,所以我们完全略去不谈,设三区农作制圈境外边的地租等于零。

在可耕平原的边境,工人可以自己选择,或者为工资劳动;或者依靠积蓄开垦一块土地,兴修房屋等,建立自己的田庄,未来在自己的产业上为自己工作。

如果有人劝阻居留在这里的工人兴办移民村或规模较小的田庄,并动员去为他们的旧主人劳动以获得工资,那末他们各人的工资,除了为兴办移民村所投资本而应得的利息之外,必须等于一户工人家庭在移民村从事耕作所能获得的劳动产品。

如果工资⋯⋯⋯⋯⋯⋯⋯⋯⋯⋯⋯⋯=a+y 斗黑麦, 劳动产品⋯⋯⋯⋯⋯⋯⋯⋯⋯⋯= p 斗黑麦, 兴建小田庄所需资本⋯⋯⋯⋯⋯=q 年劳动,

该资本折算为黑麦⋯⋯⋯⋯⋯⋯=q(a+y)斗, 利率⋯⋯⋯⋯⋯⋯⋯⋯⋯⋯⋯⋯=z%,

那末,如果这里要出现平衡,必须

a+y+q(a+y)z=p,

p

于是 a+y= l + qz ,

p − (a + y)

z= q(a + y)

这里 a、p 和 q 一定,y 和 z 为不定数。

现在问题在于在 y 和 z 之间求得一个方程式,因为工资和利率之间关系的决定取决于这一问题的解决。

下列备节试图解决这一问题。

下文讨论,为了避免经常和过久地中断,我不打算对方法是否正确提出疑问和责难,我想预先提出并试图排除在与现实比较中所产生的疑虑。

前面曾经说过,在孤立国边境形成的工资和利率是全国的标准,这一说法须待论证。

1.工资

孤立国全境的实际工资(不是货币工资),即工人以其工资所能获得的

生活必需品和享乐品的总和,是完全一致的,因为如果一地的实际工资高于别处,那末工资较低的各地的工人将蜂拥而至,不久平衡又建立起来。

在孤立国可耕平原的边境,无主的土地取之不尽,那里的工资量不是由资本所有者的意志、工人的竞争和必要生活资料决定的,而是劳动产品本身是劳动工资的尺度。亦即是说,这里就是自然工资形成之地,这一工资成了孤立国全境的标准。

实际情况当然不是这样,因为我们看到工资量存在着巨大差别,例如波兰和北美的情况就是如此。

由于语言不通,风俗习惯,法律、气候对健康等的影响不同,迁移去远地费用昂贵,所以工资的差别不能消失。

反之,在孤立国全境阻碍工资均衡的原因是不存在的。2.利率

在孤立国边境形成的利率必定成为全国的标准,因为很易流动的资本总是趋向于能获得最高效益的地方,因此利率到处都等同的。

实际上,各国利率的差别几乎与工资一样巨大。

英国和荷兰通常的利率为 3—4%,而俄国和北美一些国家的利率为 6—7

%。为什么这一差别没有通过资本国际流通而自行消失呢?资本所有者不很情愿将自己的货币输往下列这样的国家,因为那里缺乏法律保护,偏见很大, 法官完全可以贿赂,在那里正当的放款收利,到期还本都得不到保证。如果人们考虑到这一点,那末上述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然而,引人注目而又值得细加探讨的一件事是,在同一国境之内通行同一法律,司法严正,而各省的利率可能很不相同,普鲁士国家的情况就是如此。在勃兰登堡和福波默恩利率跌至 3·5—4%,而在东普鲁士私人间的借贷,利率仍高达 5%。

东普鲁士利率较高是不是那里资本利用的效益较高,或债权人较不安全所致,如果不是抵押债券行市公布情况,这个问题是难以判断的。1846 年 7 月 13 日《普鲁士汇报》(Allgemeine preubische Zeitung)登刊的柏林交易所行市如下:

东鲁士抵押债券⋯⋯⋯⋯⋯⋯⋯⋯⋯⋯⋯⋯96.37% 波默尔抵押债券⋯⋯⋯⋯⋯⋯⋯⋯⋯⋯⋯96.87% 库尔马克和诺伊马克抵押债券⋯⋯⋯⋯⋯⋯98.25%

这三省的抵押债券计息相等,即为 3.5%。

对于债券的可靠性,所有加入信用协会的田庄共同担保。各田庄只能根据产值的一部分作为第一次抵押发行抵押债券。所以这些抵押债券的可靠性远远大于私人的借贷。

东普鲁士和库尔马克省的抵押债券在利率相同时,债券的行市和价值差别不大,不过为 96.37%和 98.25%,而私人借贷的利率与此有很大差别,由此可以推论,东普鲁上利率高是由于那里的田庄借款不安全引起的。

东普鲁士私人借贷与其他省相比较不安全,是不是由于居民的民族性格,或田庄价格波动较大(东普鲁士的收入几乎完全取决于谷物贸易的行情),或战祸殃及危险较大等原因造成的,或是这些原因共同起作用,这一问题我得留给读者去判断和回答,然而,除了这些原因以外,距离柏林—— 大资本家聚居地——较远,也会促进利率的提高。因为那里以土地抵押借款并不可靠,信用更多地建立在借户的人格担保上,所以资本所有者总是愿意

借户处在他的目光之下,如果遇到危险,便解除借约,收回资本。在这种情况下,资本所有者将货币贷给他住所附近的借户,利息将比贷给远处的要低些。

不管怎样,抵押债券和私人借贷之间利息的差别,总是可以视为在第二种情况下将资本出借难免会有危险的保险金。

在孤立国中我们把“利率”理解为在拍除保险奖金以后所收的利息的百分数,所以在一个国家内各省借贷资本的利息额很不相同的事实,不足以攻击孤立国各地利率均衡的论点。

我们从事研究,是以孤立国处于静止状态为前提条件。因此,孤立国的幅员和开拓不得有所变动。然而我们现在想象,在畜牧圈境建立一些新的田庄,这样我们的行为似乎违背了自己的前提条件。

今有单独一个田庄,它对全部田庄来说仅仅是微乎其微的一个小点;尽管建立新田庄,如果我们仍能把全部田庄视为是处于静止状态,那末我们的方法与分解无尽的方法是相似的,可以由此而得到证实。

如果 x 变为 x+dx,此数的值仍然等于 x ,那末 dx 可以算作为零。微分 dx,当它作为因子与另一有尽的数连结则始有意义。在抛物线中,它的横

座标=x, 参数=a ,纵座标=y,y2=ax,y= 。如果这里的 x 增长了 dx,

那末面积的因素,或面积无穷小的增长,=dx ax 。在这一因素中反映了图

形据以构成的规律,从这一因素的积分= 2 3 x = 2 3 xy 得出图形的面积。

心在这里重又消失了,我们通过这一计算得出的内容不是其横座标=x

+dx 的抛物线,而是横座标=X 的抛物线的内容。

即使不依靠微分计算,显然这一方法也能得到证明是正确的。

如果设想,由于工资过低,不是个别的工人,而是许许多多工人使用自己的积蓄建立新的田庄,大大扩展耕种的面积。然而由于工人的数量,根据我们的前提条件是固定不变的,所以原有的田庄便感到劳动力不足,为了阻止工人继续向荒野迁移,田庄主必将提高工人工资,以使迁移无利可图。如果垦殖的平原已大有扩展,那末将有比以往更多的谷物运往城市,由于消费者的数量并没有增长,所以城市中谷物价格,从而全境耕地的谷物价格必然下降。因此新建田庄的地租降到零以下。地租降至零以下的最后结果是,在房屋倒塌之际,移民重又离开那里。

于是平原的耕作面积又限于以前的范围,静止状态重又出现。

然而,只要囹庄主试图将工资降低到一定限度,即低于工人垦荒的得益, 那末旧戏又将重演。田庄主考虑到工人迁移将造成劳动力通缺,从而会带来损害,所以,只要工人有向荒野迂移的可能性,在见于行动之前,足以迫使田庄主提高工资,即相当于工人通过迂移和劳动能够获得之数,于是两者处于平衡。

由此可见,唯有在如此形成的标准工资出现时,静止状态才能出现。

我们下文关于劳动生产资本的研究有一个假定,即工人将自己的剩余,

或者说在扣除必需的生活资料以后所剩余的那部分工资,用于一定的目的。对照一下实际情形,有人可能会指责说,欧洲极大部分地方的工人的工

资并不多于养家糊口所需,工人的剩余等于零,工人生产资本一事并不存在。然而,这一指责由于下列两种原因对目前的研究是毫无意义的。

  1. 在设计孤立国时,设定工资是允许工人有所积余。

  2. 在最近几十年,欧洲各国的人口几乎每年增长约

    1%。在劳动阶级人口的增长按比例至少与小康阶级相等。工人的工资虽然微薄,但也足以养育增添的子女之用,而不是仅仅够维持同等数量人口的必需的生活。

然而,我们的研究的前提条件是人口已进入静止状态。在这种条件下, 工资即使象今天那样微薄,工人也能有剩余用于资本的生产。

本节第一段中我们看到,为了防止向新移民地投资,为了防止工人迁移至新移民地,必须使 a+y+q(a+y)Z=p。用语言表述即是:工资加上移民地投资的利息必须等于工人用 q 年劳动量的资本所得的产品。如上文所述, 在这个方程式中,a、p 和 q 为定数,y 和 z 为不定数,y 和 z 可以很不相同的值满足方程式的要求。

为了以数字举例说明,今假设q,资本=12 年劳动量P,劳动产品=3a,

a,生活必需品=100c,

工人的生活必需品以黑麦斗表示,c 表示 1%的 a。代入上述方程式,则得下列式子:

100c+y+(1200c+12y)z=3a.

今逐渐改变 y 的值,则得下列的结果: 1.设 y=20c

则 120c+(1400c)z=300c z=12.5%

2.设 y=60c

则 160c+1920cz=300c, z=7.3%.

3.设 y=100c

则 200c+2400cz=300c, z=4.2%.

经上列方程式的演算,工资和利率的比例仍然未能决定。

然而,这一比例对工人说来绝不是无关紧要的,因为如果雇佣工人以自己的剩余 y 求息,他总是力图为自己的剩余 y 取得最高的租金。

租金=yz,它因 y 和 z 的值不同而不同,

设 y=20c,z=12.5%,则 20c×12.5%=2.50c, y=60c,z= 7.3%,则 60c× 7.3%=4.38c, y=100c,z= 4.2%,则 100× 4.2%=4.20c.

现在我们转而探讨劳动生产资本的问题,以求解决,如果工人想为自己劳动所得获取最高的祖金,那末 y 和 z 必须处于什么比例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