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录
一、第七节的说明 特洛田庄的轮作次序
(一)田舍附近的农田实行十区农作如下: 1.土地休闲育肥,
-
菜子,
-
小麦,
-
牧场,
-
燕麦,
-
马铃薯,
-
豌豆及其他豆类,
-
种小麦施肥,种大麦不施肥,
-
刈割用的苜蓿,
-
牧场。
每区面积约为 7,000 平方丈。
第七区如果种豌豆,则在收获以后种小麦,然后再施肥;如果种其他豆类则于春季施肥。如肥料不足,那末没有施肥的那部分豌豆地在来年春天就播种大麦。
(二)离田舍远的农田实行五区农作如下: 1.土地休闲育肥,
-
黑麦和小麦,
-
燕麦和大麦,
-
牧场,
-
牧场。
每区面积约为 14,600 平方丈。*
两种轮作关系的示意图如下:
实行十区农作,休闲区和马铃薯区每五年互换位置,例如第一区现在是休闲,五年后种马铃薯,而现在种马铃薯的第六区,五年 后则予休闲。上述的轮作次序就是由这种更迭排列出来的。
由于实行这两种轮作及其相互关系将产生下列各种结果:
-
靠近田舍的农田的各种劳动费用比远处农田的低廉得多,所以近处较大面积必然用于耕种,施以肥料,种植各种作物;反之,远处的农田则大部分用作牧场。
-
人们总是将远处田地辟为牧场,不将近处农田用于放牧。
-
农作的改进和土地肥力的增长,并不必须改变轮作次序,因为肥力的增长可以缩小五区农作扩大十区农作,从而得到好处。
-
这里没有三年的牧场,因为三年的牧场在青草生长,尤其是产肥方面
* 菊苣 Zichorie,菊苣属的植物,根可充作咖啡。——译者
远不如二年的牧场,而良田的农作总有丰厚的收益。
由这两种轮作制可以制成下列地力均衡表,为求计算的简单和理解的方便,各表都假设每区只种一种作物。
我在设计这些表格时,将我三十六年来各个时期所记载的均衡观点再次作了审订,将我三十年来对同一田庄所作的计算的结果编排在一起,将这些计算的结果作为为本地土性和本地情况所设计的表格的根据。
对表内的陈述起初我本想作些解释和说明理由,然而我没有这么做,因为我觉得,任何证明都将追溯到前面的研究,而前面的研究本来需要有新的证明,新的证明最终需要赖以成立的经验和计算的报告。如果这么做,就会与本卷研究的对象和意向不相适应。
上述十区农作补充肥料计算表
谷物和马铃薯的产量 (斗) |
每斗作物附带稭草产量 (磅) |
麦稭等的产量 (担) |
肥料价值的因数 |
麦稭、马铃薯和干草折合的肥料 (车) |
牲畜夜间 厩于牧场收获的肥料 (车) |
||
---|---|---|---|---|---|---|---|
1.菜子 |
72 |
167 |
120 |
2.21 |
13.26 |
||
2.小麦 |
96.9 |
190 |
184.1 |
2.21 |
20.34 |
||
3.牧场 |
─ |
─ |
─ |
─ |
─ |
9.96 | |
4.燕麦 |
164.1 |
64.5 |
105.8 |
2.21 |
11.69 |
||
5.马铃薯(每斗合 100 磅) |
1,140 | ||||||
其中扣除 |
|||||||
( 1 )用于播种 |
|||||||
( 2 )等外品 |
|||||||
214 | |||||||
留作产肥之用尚有 |
926 |
─ |
─ |
0.96 |
44.45 |
||
6.豌豆 |
85.9 |
213 |
183 |
2.30 |
21.05 |
||
7.小麦 |
95 |
190 |
180.5 |
2.20 |
19.95 |
||
干草 |
|||||||
8.刈割用苜蓿 |
─ |
─ |
271.8 |
2.44 |
33.16 |
||
9.牧场 |
─ |
─ |
─ |
─ |
─ |
8.10 | |
10.休闲 |
─ |
─ |
─ |
─ |
─ |
1.67 | |
总 |
计 |
163.90 |
19.73 | ||||
183.63 |
十区农作地力均衡表(地质 3.4°)
轮作次序 每区面积 1 , 000 平方丈 |
土地肥力 (度) |
休闲后黑麦的产量 (斗) |
农作的因数 |
特定情况下的收益 能力(斗) |
100 度的收益能力提供的产量 |
某种作物产量 (斗) |
每斗吸收肥力 (度) |
全部吸收 (度) |
苜蓿和牧草产量折合干草(担) |
牧场及休闲增加土 地肥力(度) |
---|---|---|---|---|---|---|---|---|---|---|
1.菜子 |
923 ° |
120 |
1 |
120 |
60 斗 |
72 |
1.11 ° |
80 ° |
||
2.小麦 |
843 ° |
109.59 |
0.95 |
104.11 |
93.1 担 |
96.9 |
1.25 ° |
121.1 ° |
||
3.牧场,用石膏肥田 |
721.9 ° |
93.85 |
174 斗 |
163.3 |
33.9 ° | |||||
4.燕麦 |
755.8 ° |
98.25 |
1 |
98.25 |
167 斗 |
164.1 |
0.5 ° |
82 ° |
||
5.马铃薯 |
673.8 ° | |||||||||
用肥 73.3 车,每车为 3.4 °= |
+249.2 ° | |||||||||
马铃薯田的肥力 |
923 ° |
120 |
0.95 |
114 |
1,000 斗 |
1,140 |
0.094 ° |
107.2 ° |
||
6.豌豆 |
815.8 ° |
106.05 |
1 |
106.05 |
81 斗 |
85.9 |
0.9 ° |
77.3 ° |
||
7.小麦 |
738.5 ° | |||||||||
用肥 54.25 车,每车为 3.4 °= |
+184.5 ° | |||||||||
小麦田的肥力 |
923 ° |
120 |
0.85 |
102 |
93.1 担 |
95 |
1.25 ° |
118.8 ° |
||
8.刈割用苜蓿,用石膏肥田 |
804.2 ° |
104.55 |
260 担 |
0.09 °(担) |
24.5 ° |
271.8 |
||||
9.牧场 |
779.7 ° |
101.36 |
131 担 |
132.8 |
27.5 ° | |||||
10.休闲 |
807.2 ° |
104.93 |
26 担 |
27.3 |
5.6 ° | |||||
休闲土地用作牧场 |
+5.6 ° |
|||||||||
轮作提供的补充肥料 183.63 车 |
||||||||||
其中已用于肥田为 73.3+54.25=127.55 车 |
||||||||||
用于休闲土地的肥料尚有 56.08 车 |
||||||||||
56.08 车肥,每车为 3.4 °,共 |
+190.7 ° | |||||||||
第二次循环开始时肥力为 |
1,003.5 ° | |||||||||
一次循环完毕肥力增长 |
80.5 ° |
|||||||||
即每年增长8.05 °,即为最初肥力的0.87% |
轮作次序 每区面积 1 , 000 平方丈 |
土地肥力 (度) |
休闲后黑麦的产量 (斗) |
农作的因数 |
特定情况 下的收益 能力(斗) |
100 度的收益能力提供的产量 |
某种作物产量 (斗) |
每斗吸收肥力 (度) |
全部吸收 (度) |
苜蓿和牧草产量折合干草(担) |
牧场及休闲增加土 地肥力(度) |
---|---|---|---|---|---|---|---|---|---|---|
1.黑麦 600 ° |
100 |
1 |
100 |
100 斗 |
100 |
1 ° 100 ° |
||||
2.燕麦 500 ° |
83.33 |
0.95 |
79.16 |
175.7 斗 |
139.1 |
0.5 ° 69.5 ° |
||||
3.一年牧场,用石膏肥田 430.5 ° |
71.75 |
─ |
─ |
174 担 |
─ |
─ ─ |
124.8 |
24.4 ° |
||
4.二年牧场 454.9 ° |
75.82 |
─ |
─ |
145 担 |
─ |
─ ─ |
110.0 |
13.3 ° |
||
5.休闲 468.9 ° |
75.82 |
─ |
─ |
29 担 |
─ |
─ ─ |
22.6 |
4.4 ° |
||
休闲土地用作牧场 +4.4 ° |
||||||||||
轮作提供的补充肥料 46.61 车 |
||||||||||
每车合 3.2 °= +149.2 ° |
||||||||||
621.8 ° | ||||||||||
第二次循环开始时肥力为 21.8 ° |
||||||||||
即每年增长 4.36 °,即为最初肥 |
||||||||||
力的 0.73% |
肥力补充的计算 |
谷物产量 (斗) |
每斗作物附带重要条件草产量(担) |
麦稭等产量 (担) |
肥料价值的因数 |
麦稭折合肥料(车) |
牲畜停留间厩于牧场收获的肥料(车) |
|
---|---|---|---|---|---|---|---|
1.黑麦 |
100 |
190 |
190 |
2.21 |
21.0 |
─ |
|
2.燕麦 |
139.1 |
64.5 |
89.7 |
2.21 |
9.91 |
─ |
|
3.一年牧场 |
─ |
─ |
─ |
─ |
─ |
7.61 |
|
4.二年牧场 |
─ |
─ |
─ |
─ |
─ |
6.71 |
|
5.休闲 |
─ |
─ |
─ |
─ |
─ |
1.38 |
|
总 计 |
30.91 |
46.61 |
15.70 |
二、第十节的说明
我们讨论孤立国的农业是以肥瘠适中的土地为根据,在这种土地上实行不种草休闲比实行种草休闲要少费工作,因为:
-
翻垦种草休闲地犁沟工作完全可以节省;
-
为破碎草皮、为从土中分离草根和苜蓿根的很大一部分耙地工作,完全可以节省。
我曾经认为,如果从经验得来的命题肯定正确无疑,那末实行“不种草的休闲比种草的休闲省劳动”的命题,在这里所设的前提条件下应当属于这一类。
然而并非没有异议,异议还是出自重要人物之口,所以我也不能予以忽视。
已故的政府顾问特尔在对本书的评论中(可能在《年鉴》第十九卷,第23 页)对这一命题提出过不同意见,我的一位朋友在一次谈话中又添加了一些别的不同意见,其内容主要有下列几点:
-
翻垦种草的休闲地*通常在 7 月才能开始,因为牲畜非常需要牧场,所以翻垦必须在短时间内完成。
-
如果在阴雨之后遇到干旱,犁就难以深入被牲畜踩实的土地。耙松翻起的坚硬土块,远较种草休闲地费工,有时不得不用棒槌才能将土块击碎。在不种草的休闲地播种小麦,如果要使土地宜于小麦生长,须费工四倍。
-
砂土地实行三区农作通常很容易滋生莠草,在不种草的体闲地除去莠草远比种草的休闲地费工,在种草的休闲地,莠草根的下端已经枯死。
-
实行三区农作,休闲地占的是田亩的第三部分,*这一面积与现有的力量相比太大,以致在短时间内不可能将休闲地全部妥善耕作完毕。
上列不同意见无疑是由经验总结而得,值得人们注意。
但是现在问题的焦点是:这些异议对三区农作——犹如孤立国中所假设的情况——是否有效,是否可以应用。
我冒昧地回答如下:
1.孤立国实行三区农作的牧场占农田面积的 64%,所以决不可能由于牧场不足而必须在 7 月才开始翻垦休闲地。
2·上述第二种情况仅限于枯土地。在孤立国中,为求研究的简单化,避免发生混乱,假设土质只有一种,亦即是大麦田或中等土地。这种土地很少
会,几乎绝对不会长期不翻垦。凡是大麦田可行施的耕作,不会因为不适用于另一种土地,即小麦田,而不适用于孤立国的土地。
- 砂土地比沃土良田容易滋生莠草,但是莠草滋生并不是三区农作的必然现象,因为休闲地垦种得当是清除莠草最有效的手段。田地滋生莠草通常是由于耕作管理不当,或由于休闲地种植豌豆经过夏季所致,也就是背离了纯粹三区农作制造成的。
砂土地的莠草往往长得不密,草根容易从所依附着的砂土中分离出来,所以在种草的休闲地犁耕三次往往就已足够了,种草的休闲地和不种草的休闲地所需耕作费用的差别,也不很大。然而孤立国中所谈论的不是砂土地,而是中等土地,因此这里所讲的绝不会影响孤立国讨论的正确结果。
- 如果一个历来安排很得当的田庄,夏天耕畜的工作亦是均匀的,然而由于土地肥力的减低,谷物产量随之下降,那末即使耕作仍能如旧,而收获和肥料的运输则见减少。于是原有耕畜的数量就维持不下去了,结果是田地不能及时和细致地耕作。
实际上,产量降至 3 斗到 5 斗的许多三区农作田庄的情况就是如此。 然而,收获和耕作量的比例失调,耕畜的数量和需要耕作的休闲区面积
的不相称,并不是必然与三区农作相联系的,这种现象仅仅是由于缩小牧场、不合理地扩大耕地、因而土地肥力耗竭所致。
孤立国中实行标准三区农作制的土地肥力与轮作休闲制的相等,那里并不缺乏牧场,春播结束以后即可开始翻垦休闲地,所以各处都不存在上述比例失调和不相称的现象。
总而言之,上述的不同意见部分谈的是另一种不同于我们这里所指那种土质,部分谈的是实行三区农作的衰败没落的田庄,这种田庄实际上并不少见,由于存在这些弊病,因此不能判断说,这是一个经营合理的三区农作田庄。
此外,从事轮作休闲制的田庄主肯定能知道,耕作不种草的休闲地和种草休闲地,哪种更耗费劳动,因为每年耕作大麦田区和休闲田区,他自会作出比较。
特洛田庄在 1810—1815 的五年中,每 10,000 平方丈土地的耙地平均费用为:
- 大麦田区的不种草休闲地
耙直行⋯⋯⋯⋯⋯⋯⋯⋯⋯⋯⋯ 6.5 新塔勒耙横行⋯⋯⋯⋯⋯⋯⋯⋯⋯⋯⋯19.4 新塔勒耙播种用的行⋯⋯⋯⋯⋯⋯ 22.4新塔勒
总计 48.3 新塔勒
- 种草休闲地
耙种草的行⋯⋯⋯⋯⋯⋯⋯⋯⋯17.6 新塔勒耙第二遍⋯⋯⋯⋯⋯⋯⋯⋯⋯⋯24.3 新塔勒耙横行⋯⋯⋯⋯⋯⋯⋯⋯⋯⋯⋯21.4 新塔勒耙播种用的行⋯⋯⋯⋯⋯ 26.2新塔勒
总计 89.5 新塔勒
由此可见 1 和 2 之比为 48.3∶89.5,即 100∶185。
不种草的休闲地,如大麦田区,只须耙三次,所以往不长莠草的中等土地上不种草休闲和种草休闲的关于耙地费用的比例,几乎与上述相同。
三、第十六节的说明
本文所谈论的只是、只允许是一种受一定气候条件影响的土地。然而休闲地的利用程度决定于气候和土质。
气候炎热的地方,阳光的热力能大大促进土地有机物的分解,土地进行垦植,只须短期准备就能冬播。这里,自收获到秋播时隔很久,所以土地在收获之后还能作充分的准备。休闲制在炎热的地方可以废除,用以种植,但在寒冷的地带则为必需。
在非常寒冷的地带,例如在俄国,那里阳光的热力很弱,收获和秋播在同一时间,土地的休闲就很必要了。
然而,即使气候条件相同,土地性质对休闲的效用也有重大的影响。砂土地,如果不长莽草,易于耙松,将草根从其所依附的砂土中分离出来并不困难。而粘土地则恰恰相反,如果是中等土地,虽然很需要休闲,但还是废除休闲为好。
砂土地废除休闲而粘土地则保存休闲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本文只能提示一下,不能展开详细的讨论。
肥料和腐殖质在砂土中只不过与土壤掺合而已,然而在粘土中两者则与土壤产生化合作用。砂土多孔,空气容易侵入土中的有机物质;粘土则相反, 结成团块,每当大雨之后地面形成壳层,可以防止腐殖质逃逸。再则,粘土能够从大气中吸收对植物有益的气体,而砂土则不能。土地与大气关系的不同,产生土地性质的不同。土地耕作越频繁,越细,特别是在炎热的季节, 腐殖质逃逸就越多,但粘土吸收对植物有益的气体也越多;如果粘土中腐殖质不很丰富,吸收的有益气体也许能超过逃逸的;反之,砂土地在耕作时由于腐殖质的逃逸,植物的养料就更贫乏,不能靠吸收有益气体予以补偿。
对于进入稳定状态的农作经济来说,可从施于农田的肥料和农田的收获量的比较中确定土地的性质。由于施于土地的肥料逃逸越多,为农作物所利用的肥料就越少,所以根据上述观点,砂土地实行纯粹休闲会降低土质,粘土地实行纯粹休闲将提高土质。
本文中我们讨论的是介乎砂土和粘土之间的中等土地,土地的肥力在产量为 8 斗时,肥力的逃逸和土地对有益气体的吸收,得失相当。在纯粹休闲之后及在前茬作物之后,这种土地的收成情况不能作为衡量别种土地的标准,甚至不能作为处于不同气候条件下同类土地的标准。但是人们可以在任何地点根据那里的实际情况得出类似的结论。
只有从研究的方法中,而不是从数字中,才能求得普遍有效规律。
如果有人问“在哪种土地并在哪种情况下废除休闲为好”,那末在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注意下列重要之点,即:
实行土地休闲的重大好处是,整个夏天耕畜的活可以均匀分配。
如果土地休闲废除,那末运肥和犁田工作必须在春秋两季之内完成,六七两月一部分耕畜将无所事事。为了妥善地完成农田的耕作,所饲养的耕畜, 必须多于均匀分配工作时所必需的数量。因此劳动日的费用将大大增长,从
而农田工作的费用将大于实行纯粹休闲制的田庄。
四、第十八节的说明
人们往往相信,梅克伦堡的轮作休闲制基本上是三种茎杆作物依次轮作,其实不然;梅克伦堡人几乎总是在第二谷物田区,或称作大麦田区,种植豌豆和马铃薯,然后再种大麦或燕麦。然而以前马铃薯和豌豆的种植很受限制,一部分农田不种那些作物,确实依次种植三种茎杆作物。
较近时期以来,牧羊业发展非常迅速,几乎所有中等土地在施以泥灰土和石膏以后,可以种植豆科作物,所以豌豆和马铃薯的种植已非常普遍,大多数田庄现在仅仅还有一小部分土地用以依次种植三种茎杆作物。
菜子种植的引进对作物轮作是一种改良,一些土地肥沃、干草收获丰富的田庄,现在种植的次序为:1.休闲,2.菜子,3.小麦,4.豆科作物和马铃薯,5.黑麦和大麦,其后是牧场二区或三区。
尽管作物轮作有了改良,但这种农作制只要仍然保留纯粹的休闲地和 2
—3 年制的牧场,那末它仍具有轮作休闲制的特征,还不是纯粹的轮栽作物制。
在孤立国中,为简化研究,我们不得不将轮作休闲制的最简单形式—— 每一田区只种植一种作物——作为根据,所以又不得不将依次种植三种茎杆作物的农作制视为考察的对象。
五、第二十节的说明
本节的内容有不少缺漏,这里应予指出和讨论。
Ⅰ
施韦茨在叙述《比利时农作》(第 2 卷,第 396 页)中称,比利时每邦
德*收获食用马铃薯 300 袋,等于每 100 平方丈产 115 柏林斗。
在第二十节的计算中,我假定自由农作圈境内土地肥沃,马铃薯的产量与施韦茨所说的比利时的产量相等。
但是,这里肥沃土地能达到这么高平均产量的却是牲畜用的饲料马铃薯,并非大城市中食用的上等马铃薯。所以,比利时所说的食用马铃薯很可能比我们食用的要粗劣一些。这种粗劣的马铃薯在大城市中仅为较贫穷的国民阶级所食用,每斗价格仅为黑麦的四分之一,而不是三分之一。然而大城市中高档的食用马铃薯的价格,每斗为黑麦的五分之二到二分之一。但是这种马铃薯的产量大约仅为假设数量的三分之二。
所以,关于自由农作圈境种植马铃薯的纯收益的计算必须作一番修正。
Ⅱ
计算马铃薯吸收土地肥力的程度有两种不同的方法:
-
将同一块土地上在马铃薯之后所种植的作物的产量与在非马铃薯之后所种植的该项作物的产量作比较。
-
观察大规模引种马铃薯,在几经循环之后,对土地肥力的增减产生什么影响。
就我的情况来说,计算马铃薯的吸收肥力只能采用第一种方法,根据这种办法,我曾假定,生产饲料用马铃薯 8 斗,每斗 100 磅,耗费农田的肥料
相当于生产黑麦 1 斗所耗费的。
土地肥力相等,在不同的前茬作物之后,同一种作物的产量可能很不相同;要区别前茬作物的影响和土地肥力的影响是非常困难的,因此同一种方法所得出的结果总不很可靠。
第二种方法达到目的要可靠和肯定得多。这种方法虽然不能直接解决上列问题,然而我们却能知道——这一点更为重要——,马铃薯吸收的肥力是否能为马铃薯所产的肥料所抵消,或抵消以后是否尚有剩余。如果吸收的肥力肯定能得到补偿,那末由此也能计算出所吸收的量。
勃兰登堡许多田庄多年来广泛地种植马铃薯,整片田区全部栽种马铃薯。若问马铃薯吸收肥力与谷物相比,我们当可期待那里的农民解答这一重要问题。
那里大多数农民认为,他们的田地自大规模引种马铃薯以来,肥力大有提高,即使大部分马铃薯用作酿酒,牲畜只食糟粕,情况也是如此。
这类经验积累已有多年,所以现在解答上述问题的时机看来是成熟了。然而,在这里下断语之前,还须研究一个问题,即自引种马铃薯以后,
是否同时进行了土壤改良,是否同时提高了耕作技术。在这一方面,我觉得下列各点值得人们仔细考虑:
- 据我知道,勃兰登堡自广泛引种马铃薯之后才大量使用泥灰土肥田。泥灰土施于适应的土地,功效很大,即使不种马铃薯——如梅克伦堡的情况
——,土地产量的提高也令人惊讶。泥灰土的功效消失得很缓慢,在施泥灰土以后一直要到第四次循环与第五次循环种植作比较时才表现出来,经六到七年的轮作,人们才有把握判断,马铃薯种植对土地是否能增加肥力。
- 我的侄子,我从前的学生,利本的柏林先生,他对我讲过一种观点, 这种观点看来对考察上述问题颇值得注意。
柏林先生认为,大规模用马铃薯酿酒的勃兰登堡的田庄之所以发达的原因,不是马铃薯吸收肥力少,而是羊群食用酒糟后所排的粪肥非常适用,这种羊粪不会发霉,总是保持潮湿,所以氨的成份不易消失。
施普伦格尔的研究认为,尿越用水稀释,尿中的氨就越不易逃逸。这足以证实柏林先生见解的可靠性。
然而,要使羊粪中氨肥凝结不散,不仅可用以马铃薯酒糟饲羊,似乎也可用水灌浇羊粪,或用草场腐土覆盖,根据利比希的说法——尚待证实——只需用石膏撒盖在羊粪之上就能办到。
因此,这种良好的作用不能仅仅归功于马铃薯,在计算马铃薯吸收肥力时,不能过分重视这种作用。
-
随着马铃薯种植的推广,运肥的季节有了根本的改变。过去在仲夏季节才将肥料运往休闲地,现在种马铃薯,则于冬末就必须将肥料运往田间, 保存在那里,因为堆在粪场上发酵,会丧失大量肥素。
-
由于种植马铃薯,牲畜得到优良的饲料,仅此一项就能为田庄增加可观的纯收益。由于饲料精良,牲畜的粪,肥效也高,这就提高了土地的肥力。
然而引种苜蓿也会收到类似的功效。所以这种良好的作用不能完全
归因于马铃薯。然而,勃兰登堡大多数土地都系砂质,不宜种植苜蓿, 所以马铃薯仍然是不可取代的无价之宝。
我必须请勃兰登堡的,特别是弗里岑附近的合理经营的田庄主研究,上述种种情况对于改进农事起多大作用,区别和确定种植马铃薯的功效。
虽然上述种种考虑,对修正目前勃兰登堡一般人的关于马铃薯吸收土地肥力很少的见解,可能有所帮助;然而,该地大规模种植马铃薯的田庄已经获得的昌盛是非常显著的,所以过去几乎全都认为“马铃薯是非常吸取肥力的”见解,不再为人们所坚持,不再被认为是正确的了。
普鲁士某个大地主——他的田庄大规模种植马铃薯,此外还从事烧酒业
——就我提出的关于马铃薯吸收肥力的问题回答说: “如果将收获的马铃薯的一半用以烧酒,另一半用以饲养牲畜,那
末在中等土地,马铃薯所吸收的肥力可以为牲畜排泄的粪肥所补偿。” 如果假定酒槽中还存有马铃薯的一半营养,关于马铃薯变成肥料的价
值,根据我的计算得知,生产 10.7 斗马铃薯所消耗的肥力相当于生产 1 斗黑麦所消耗的。
上述数字系根据长期和多方面的经验获得的,同时从我在勃兰登堡获得的关于马铃薯吸收肥力微不足道的资料来看,这一数据是最适中的,因此我很赞成这一数据,现在我可以假定,生产一斗马铃薯消耗土地肥力为 0·094 度。
Ⅲ
在第二十节所考察的第一种田庄中,马铃薯一区必须配以首宿 1 1 2 区, 这样便能保持土地肥力不变而毋须购买肥料。种植苜蓿所提供的地租,是根据施韦茨关于比利时利用苜蓿的资料所计算的。
然而,在自由农作圈境通过出售鲜牛奶从奶牛得到的好处,大大超过施韦茨所讲的在比利时通过出售黄油所得的好处。所以,在自由农作圈境内种植苜蓿提供的地租必定大大超过以比利时农作为根据的计算。
现在我们把种植苜蓿所多得的地租额称为 R,那末第一种田庄的地租便
1,695 − 182.8x
由 182 + x 增至
1,695 − 182.8x
182 + x +R。
由于第一种田庄和第二种田庄的地租相等,则 a,或者说一车肥料的价
980 − 206.6x
值 182 + x
- R 。
3,600
R
如果 x=0,则 a=5.4 塔勒− 3,600 ,
R
x=1,则 a=4.2 塔勒− 3,600 。
由此可见,苜蓿的价值,只要按照出售牛奶就比按照出售黄油所计算的要高一些,但一车肥料的价值 a 必定比第二十节中所计算的低一些。
R
因此,R 的价值越高,a 的价值就越低,如果 3,600 =
980 − 206.6x
182 + x
,那未
R
a 甚至等于零。如果 x=1,那未− 3,600 =4.2 塔勒,R=15,120 塔勒。
R 如能达到这么高的价值,只有在最靠近城市的郊区,园圃除外,才能有这种情况。
这一公式颇有意思,它显然表明,肥料的购买价格取决于务农和畜牧而产生的地租的差别。
通过对本节的改写而提出这里指出的种种缺点,这将是很费时费力的, 然而并不值得。因为一方面我现在象以前一样不能以数字表示 R 的价值,另一方面,研究的方法,即计算肥料的方法依然如旧,不论用哪种数字进行计算,方法仍然不变。
本节研究的结论是:种植马铃薯以供应城市为目的,应当在城市的附近, 造林圈境的前面,因此上述计算总是一成不变的。
六、第二十六节的说明
这里所述特洛田庄在 1810—1815 年间奶牛的奶产量和黄油的产量虽然不高,然而与当时梅克伦堡较好的奶牛场相比并不逊色。从特洛田庄也可看到当时梅克伦堡奶牛场的经营状况。
后来,特洛田庄以及几乎梅克伦堡全境的奶牛,都因牧场的改良和越冬饲料的丰富,产奶量大有增加。
我的朋友和昔日的学生,大维斯登费尔德的施陶丁格尔先生告诉我,他在《梅克伦堡年鉴》第 20 期第 1 页上刊登了一篇关于近期梅克伦堡一个奶牛场的产量最详尽的文章。
施陶丁格尔文章的结论说,在 1827 至 1833 的六年内,一个养奶牛 104 头奶牛场,每头奶牛每年平均产奶 1,635 波特(Pott)和 97.2 汉堡磅黄油, 每汉堡磅合 32 洛特(Lot)。
特洛田庄在 1832—1836 的四年内,每头奶牛每年平均产奶为 1,826 波特。
产奶量达到上述标准的奶牛,活着时的体重为 500—550 磅,每 100 磅体重每年至少产 20 磅黄油。
如果将奶牛的体重与黄油产量之比作为标准,同我们所掌握的各国奶产量和黄油产量——尽管数据得自产地,但并不很可信——作比较,那末梅克伦堡奶牛目前的收益只有过之而无不及。如果越冬饲料的质量进一步得到改善,无疑奶牛的奶产量还能大大提高,看来很值得一试。这里牛奶产量较高只能归功于梅克伦堡轮作休闲牧场的优越性。
七、第二十六的说明
我所尊敬的老师,已故的政府顾问特尔先生,他在评论本书的文章中甚至都说,在匆匆阅读本书以后,还没有认识到这里已发现了一个对孤立国情况普遍有效的规律。
由于没有这种认识,所以产生了极大多数是指责孤立国畜牧业纯收益微薄、轮栽作物制不可取的非议,因此我以为不必再予讨论了。
特尔先生自我年轻时代至他逝世为止始终是我的老师,他对我所研究的
整个农业方向及我的造就产生过决定性的影响,我在修订本书第二版之际利用对这位伟大人物回忆,表示对他的感谢。
八、第二十七节的说明
在第六节中,我把各种畜产品的价值以黑麦折算,收入则以黑麦若干斗表示。
这种方法应用于特定的地点是可以的,然而,黑麦和畜产品的这一价值比移用于孤立国的其他地方则会出现误差,因为黄油和羊毛的运输费用按其价值与黑麦相比,要比谷物的运输费用小。
于是人们会问,由这种计算方法所产生的差别有多大,通过修正以货币表示的支出,这一差别能否得到矫正。
现举某一情况为例,为弄清这一问题,我们必须将谷类和畜产品的收入及运输费用分别计算。
我现在不十分精确地假定,谷物的运输费用每英里为售价的五十分之一,畜产品的运输费用为一百五十分之一,十分精确对这例子也无多大关系。
在某一田庄
黑麦(斗) 金额(塔勒)
谷物总产量 6,000 ——
畜牧收入
—— 2,400
收入总计 6,000 2,400
货币支出在扣除庄上佃工和手艺工人等购买自用谷物的回收以
后为 2,250
谷物支出(包括上述出售给佃
工等的谷物)为 3,600
支出总计 3,6OO 2,250
尚余 2,400 l50 如果田庄所在地黑麦每斗的价值
为 1.25 塔勒,2,400 斗 黑麦值 3,000
所以纯收益 3,150 如果这一田庄离市场更远,纯收益将会发生什么变化?
- 与市场距离增加 10 英里黑麦价值便下跌 10×1/50=1/5,即每斗由
1.25 塔勒跌至 1 塔勒;畜产品的收入则下跌 10×1/150=1/15。所以两项收入为:
黑麦每斗 1 塔勒,2,400 斗⋯⋯⋯⋯⋯⋯⋯⋯2,400 塔勒畜产品为 2,400×14/15=⋯⋯⋯⋯⋯⋯ 2,240塔勒
收入总计 4,640 塔勒支出 仍为2,250塔勒纯收益为 2,390 塔勒
- 与市场距离增加 20 英里
黑麦每斗 0.75 塔勒,2,400 斗⋯⋯⋯⋯⋯⋯1,800 塔勒畜产品为 2,400×13/15=⋯⋯⋯⋯⋯ 2,080塔勒
收入总计 3,880 塔勒支出 仍为2,250塔勒纯收益为 1,630 塔勒
- 与市场距离增加 30 英里
黑麦每斗 0.50 塔勒,2,400 斗⋯⋯⋯⋯⋯⋯1,200 塔勒畜产品为 2,400×l2/15=⋯⋯⋯⋯⋯⋯ 1,920塔勒
收入总计 3,120 塔勒支出 仍为2,250塔勒纯收益为 870 塔勒
由此可见,与市场的距离每增加 10 英里,或者说黑麦每斗价值每跌 0.25
塔勒,*纯收益依次递减 760 塔勒。
与前面使用方法的比较
黑麦(斗) 金额(塔勒)
如果将畜产品的收入折算为黑麦,在黑麦每斗价值为 1.25 塔勒的地点,畜产品收人2,400 塔勒可折算为
2,400/1.25=⋯⋯⋯⋯⋯⋯1,920 —— 于是以谷物表示的收入总数为
6.000+1,920=⋯⋯⋯⋯⋯7,920 —— 支出总数:
黑麦 3,600 斗,每斗为 1.25
塔勒,共计 4,500
货币⋯⋯⋯⋯⋯⋯⋯⋯⋯⋯ 2,250
总计 6,750
如果这项货币支出的 3/4,即5,062 塔勒,以黑麦表示,则
5,062/1.25=⋯⋯⋯⋯⋯⋯4,050 斗 —— 以货币表示的支出为 6,750×
0.25=⋯⋯⋯⋯⋯⋯⋯⋯⋯⋯ 1,688 塔勒
总收入为⋯⋯⋯⋯⋯⋯⋯⋯⋯7,920 —— 支出为⋯⋯⋯⋯⋯⋯⋯⋯⋯⋯ 4,050 + 1,688
尚余 3,870-1,688
在黑麦每斗价格为 1.25 塔勒
时 ,3,870 斗 价 值 为 3,870× 1.25=⋯⋯⋯⋯⋯⋯⋯⋯⋯⋯⋯⋯ 4,838 扣除支出⋯⋯⋯⋯⋯⋯⋯⋯⋯⋯ 1,688
纯收益为 3,150
如果与市场的距离更远,使用这种计算方式,田庄的纯收益将发生什么变化?
- 与市场距离增加 10 英里
那里黑麦的价值每斗为 1 塔勒,
3,870 斗黑麦的收入为⋯⋯⋯⋯⋯⋯⋯⋯3,870 塔勒支出不变,为⋯⋯⋯⋯⋯⋯⋯⋯⋯⋯⋯ 1,688塔勒
田庄的纯收益为 2,182 塔勒
- 与市场距离增加 20 英里
那里黑麦的价值每斗为 0.75 塔
勒 3,870 斗黑麦的收入为⋯⋯⋯⋯⋯⋯2,902.50 塔勒支出为⋯⋯⋯⋯⋯⋯⋯⋯⋯⋯⋯⋯⋯⋯⋯ 1,688塔勒
纯收益为 1,214.50 塔勒
- 与市场距离增加 30 英里
那里黑麦的价值每斗为 0.50 塔
勒 3,870 斗黑麦的收入为⋯⋯⋯⋯⋯⋯⋯1,935 塔勒支出为⋯⋯⋯⋯⋯⋯⋯⋯⋯⋯⋯⋯⋯⋯ 1,688塔勒
纯收益为 247 塔勒
由此可见,与市场距离每增加 10 英里,按这种方法计算,纯收益递减
967.50 塔勒;根据前一种计算方法,递减仅为 760 塔勒。
由此可见,随着与市场距离的增加,纯收益的减少比按前一种计算方法大得多。
使用本文的计算方法,如果将以货币表示的支出部分较现在缩小,那末纯收益的下降也将减少,这使人不禁要问,能否找到一个适当数字作为支出的金额,在使用两种计算方法时将得到一致的结果。
根据这一要求计算,设以货币表示的部分为总支出的 X 分之一。 以谷物表示,全部支出为 3,600+2,250/1.25=5,400 斗黑麦。
其中 1/X 的部分为 5,400/X 斗黑麦,这一部分以货币表示,当黑麦价格每斗为 1.25 塔勒时,则为 6,750 塔勒/X。
支出中以谷物表示的部分为:5,400-5,400/х=
x − 1 斗。
毛收益为 6,000+1,920=7,920 斗。
5,400 x
支出为
x − 1
5,400
5,400 x 斗 +
x 塔勒ο
纯收益为:7,920 斗-5,400 x − 1 斗- 5,400 塔勒。
x x
根据这一式子计算,纯收益当
- 黑麦价格每斗为 1.25 塔勒时,
=9,900 塔勒-6,750 x − 1 塔勒- 5,400 塔勒;
x x
- 黑麦价格每个为 1 塔勒时,
=7,920 塔勒-
x − 1塔勒 − 5,400 塔勒。
5,400
x x
差距为=1,980-1.350 x − 1 塔勒。
x
按照第一种方法计算的结果,差别为 760 塔勒。现在使两种计算方法的结果相等,则
1,980-1,350 x − 1 =760
x
即 1,220=1,350 x − 1
x
1,220x=1,350x-1,350
130x=1,350
x=10.4
在 X=10.4 时,5,400/X=520。亦即是以货币表示的支出部分为
520 斗,每斗价格为 1.25 塔勒,共计⋯⋯⋯⋯650 塔勒以谷物表示的支出部分为 5,400-520=4,880 斗
毛收益为⋯⋯⋯⋯⋯⋯⋯⋯⋯⋯⋯⋯⋯7,920 斗
支出为⋯⋯⋯⋯⋯⋯⋯⋯⋯⋯⋯⋯⋯ 4,880斗+650塔勒因此纯收益为⋯⋯⋯⋯⋯⋯⋯⋯⋯⋯⋯3,040 斗-650 塔勒。
将上列计算田庄纯收益的式子应用于离市场远近不等的地点
- 在某一地点,
收入为 3,040 斗黑麦,每斗为 1.25 塔勒,
共计⋯⋯⋯⋯⋯⋯⋯⋯⋯⋯⋯⋯⋯⋯⋯3,800 塔勒支出为⋯⋯⋯⋯⋯⋯⋯⋯⋯⋯⋯⋯⋯ 650塔勒
纯收益为 3,150 塔勒
- 与市场的距离增加 10 英里
收人为 3,040 斗黑麦,每斗为 1 塔勒,共计 3,040 塔勒支出为⋯⋯⋯⋯⋯⋯⋯⋯⋯⋯⋯⋯⋯ 650塔勒
纯收益为 2,390 塔勒
- 与市场的距离增加 20 英里
收入为 3,40 斗黑麦,每斗为 0.75 塔勒,
共计⋯⋯⋯⋯⋯⋯⋯⋯⋯⋯⋯⋯⋯⋯⋯⋯2,280 塔勒支出为⋯⋯⋯⋯⋯⋯⋯⋯⋯⋯⋯⋯⋯ 650塔勒
纯收益为 1,630 塔勒
- 与市场的距离增加 30 英里
收入为 3,040 斗黑麦,每斗为 0.50 塔勒,
共计⋯⋯⋯⋯⋯⋯⋯⋯⋯⋯⋯⋯⋯⋯⋯1,520 塔勒支出为⋯⋯⋯⋯⋯⋯⋯⋯⋯⋯⋯⋯⋯⋯ 650塔勒
纯收益为 870 塔勒
以上我们所得的结果与用第一种方法所求得的结果完全相同。
由此可见,虽然谷物和畜产品的价值随着与市场距离的增加变化并不一致,然而畜产品折算为黑麦仍是许可的,是能够得出正确的结果的,因为折算产生的差别可以通过以货币表示的支出部分的变化予以矫正。
在全部收入中,如果畜牧收益所占的比例越大,那末在使用上述计算方法时,以货币表示的支出部分必定越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