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节 劳动生产资本的问题

我们设想,有若干工人结成一伙,在孤立国可耕平原的边境,建立一所新的田庄,规模与孤立国原有的田庄相同。

以此目的结合在一起的工人分成两个部分,一部分从事开垦土地,兴建房屋,制造器械等等,但另一部分暂时仍为工资劳动,以自己的用黑麦斗表示的剩余,提供生活资料,供从事兴建田庄的工人消费。

在这种情形下,兴建田庄并不消费现有的国民资本。这些有价物品的总量,在田庄建成之后与建成之前完全相等。

新建田庄仅仅耗费劳动,此外别无其他。

田庄所得租金,由此可见应完全归于生产资本的工人,这些工人以自己的劳动建立了田庄。这项租金就是工人劳动的报酬。

从事资本生产的这群工人,在田庆建成以后,需要一定数量的雇人以耕作和经营新建的田庄。这些工人的工资不可能任意规定,或根据旧田庄一般工资确定。确切地说,他们的工资必须高到工人存放剩余所得的租金,亦即是 yz,等于从事资本生产的工人所得的租金,因为,如果情况不是如此,那末雇佣工人——我们假定工人的体力、知识和技能相等——显然会改行从事资本的生产。

由此可见,劳动与资本之间有两重关系:一、劳动直接产资本,二、从事资本生产的工人现在站在与雇佣工人相对立的资本所有者的立场。

这里的情况极为简单,没有第三种因素地租引起混淆作用,这里的工资和利率的关系是明朗的,我们提出的问题应该能获解决。

这里规定工资的事操在工人自己手中,上文已经证明,工人规定的上资就是孤立国全境的标准。

工人在确定自己工资时,除了考虑自己的利益,没有其他限制。

工人在从事资本生产时,除了为自己的劳动收取尽可能多的租金外,没有其他目的。

能收取最高租金的那种劳动工资,必定有一种奋斗的目的,因为这种奋斗不可阻挡,所以这种劳动工资也将是现实的。

于是产生这么一个问题:在劳动工资达到多高时,工人的勤奋才能获得最高的租金?

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先假定下列原则: 耕作新建田庄,要求有工人 n 户长期工作。

建设田庄耗费了 ng 人(亦即 nq 工人户)整年的劳动。创立田庄无疑需要耗费劳动,而且也需要投资。根据第十三节所述,我们可以将资本的作用折算为劳动,所以投资费用完全可以以劳动计算。

每个从事耕作的工人,都具有 q 年劳动量(即一个工人家庭 q 年的劳动) 的资本。

拥有 q 年劳动量资本的工人,每年可获得产品 p (斗黑麦)。因此 n 名工人的总产品=np。

工人为维持自己的劳动能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为 a 斗黑麦,或其等价物。

一年之内从事田庄建设的 nq 工人,消费 anq(斗黑麦)。

这群工人中从事粮食生产的那部分人,每人所得的工资扣除自己消费以

后尚有剩余 y 斗黑麦,或其等价物。

所以,兴建田庄时所消耗的 anq 斗黑麦,需要 anq/y 名工人从事粮食生产。

因此,共同建设田庄的工人家庭的户数为:

nq +

anq y

= nq

(a + y)

y .

从事耕作的 n 名工人中每人获得工资为 a+y(斗黑麦)。所以全部工资

的支出为 n(a+y)。

如果将总产品 np 减去这一支出,那末剩下的田庄租金为 np-n(a+y)。

nq(a + y)

这项长期性的田庄租金是 y 名从事资本生产的工人的财产。

所以,从事资本生产的一名工人的年劳动所得的租金为:

n〔p − (a + y)〕:

nq(a + y) =

y

〔p − (a + y)〕y

q(a + y) .

一计算租金量的程式中,Z 并不存在,而 y 还是个未定数。

备注:在这一计算租金量的公式中,n 已经消失,所以我们以后也只须注意田庄上分配给一名工人的部分和一名工人用以进行劳动的资本。然而我们总不应忘记,这里所谈的不是一个家庭所能经营的移民村,而是一个规模与孤立国其他田庄相等的田庄。否则田庄规模不一将对劳动产品和田庄祖金产生影响,在我们的研究中会掺入妨碍和混淆的因素。

在 y 值为多少时,则上述计算租金量的函数达到最高程度?

为求近似的研究,同时为探明 y 在不同值时对租金量的影响,我们想先举一数字的例子如下:

假定 C=100c,P =300c,q=12 年劳动量。1.设 y=20c,

从事田庄兴建的工人消费 aq= 1200c。

因为从事粮食生产的每一名工人提供剩余 y=20c,所以生产在兴建田庄时消耗的粮食,需要 1200c/20c=60 名其他的工人。

由此可见,建立田庄耗费了 12+60=72 人的一年劳动。从事耕作的工人的产出为⋯⋯⋯⋯⋯⋯⋯⋯⋯⋯⋯300c 扣除劳动工资⋯⋯⋯⋯⋯⋯⋯⋯⋯⋯⋯⋯⋯⋯⋯⋯120c 田庄部分的租金为⋯⋯⋯⋯⋯⋯⋯⋯⋯⋯⋯⋯⋯⋯180c

这项租金以 72 人分之,生产资本的工人每人可得 180c/72=2.5c 租金。2.y=50c,

从事团庄兴建的工人所消费的粮食为 1200c ,生产这些粮食需要1200c/50c=24 名工人。

建立田庄只耗费了 12+24=36 人的一年劳动量。田庄部分的租金为: 300c—150c= 150c。这项租金以 36 人分之,生产资本的工人每人可得

150c/36=4.16c 租金。

y 的不同值按上列计算所得的结果,兹列表如下:

如a + y 的值为

兴建田庄时工人人数

qM

消费的粮食在生产时需要的人数

aq

y M

生产资本的工人总数

q(a + y)

y M

田庄租金

p-(a+y)

每一生产资本的工人所得的租金

〔p − (a + y)〕y

q(a + y)

120c

12

1200/20=60

72

180c

2.50c

150c

12

1200/50=24

36

150c

4.16c

180c

12

1200/80=15

27

120c

4.44

210c

12

1200/110=10.9

22.9

90c

3.91c

240c

12

1200/140=8.57

20.57

60c

2.92c

270c

12

1200/170=7.06

19.06

30c

1.57c

300c

12

1200/200=6

18

0

0

随着工资的增长以及与此有关的剩余的增长,创立田庄所需的工人人数便见减少,因为在兴建田庄时所消耗的粮食可以较少的工人生产出来。亦即是资本生产的费用下降。然而,随着工资的上升,田庄租金却在下降,因为从事耕作的工人在其劳动产品中所得的部分增加了。

由此可见,从事资本生产的工人所得的租金虽然最初随着工资上升,然而,在工资继续上升以后,却又下降,如果工资占有产品的全部,租金甚至为零。

由此可见,工资无节制地增长也绝不符合从事资本生产的工人的利益。每人分得的租金起初随工资增长而增长,然后随着工资增长而租金下

降,由此可见,工资在一定高度时,租金达到最大限度。

通过持续试验,人们可以接近这一高度,然而很难达到绝对准确之点。虽然有可能达到,然而也难由此认识这里的支配规律,如果数字情况有变, 就得重作计算。

然而,微分学是一种工具,靠它不仅在数学上能精确地解决问题,而且对这里所探求的工资能找到一种适应于一切数字的普遍有效的公式,它本身就说明是一种规律。

生产资本的工人所得的租金

〔p − (a + y)〕y q(a + y) 。

y 值为多少时,这一函数值为最大?

为了求 y 的这一值,大家都知道必求与 y 有关的函数的微分,必须设微分=0。7

〔p − (a + y)〕y〔p − (a + y)〕y 2

d q(a + y)

 = d

q(a + y)

=q(a+y)(p-a-2y)dy-(py-ay-y2)qdy=0

亦即是:(a+y)(p-a-2y)=py-ay-y2

ap-a2-2ay+py-ay-2y2=py-ay-y2 ap-a2-2ay-2y2=-y2

y2+2ay=ap-a2

+ a2 = +a 2

(a+y)2=ap

即:a+y=

这项不是由供求关系形成的,不是由工人的需要计算出来的、而是工人

自己自由决定的工资 ,我称之为合乎自然的工资或自然工资。

这一公式用语言来说是:只要将工人的不可或缺的需要(用谷物或货币表述)乘以工人的劳动产品(以同样尺度计算),再将乘积开方,便求出合乎自然的工资。

因为

所以自然工资就是工人的需要及其劳动产品之间的中项比例数,即工资超过需要的程度,等于产品超过工资。

兹举一数字例子如下:

假定 a=100c,p=3a=300c,q=12,

那末 =

= =173.2c

租金为 300c-173.2c=126.8c。

12 × 173.2

从事资本生产需要

73.2

=28.39 人。

租金 126.8c 以 28.39 人分之,每人得 4.4664c。

在工资 173.2= ,生产资本的工人所得的租金应达到最高程度,所

以工资为 174 或 172,租金必定比这里求得的要少些。检验:1.假定工资=174

则租金 300-174=126, 从事资本生产则需要:

12 × 174

74 =28.22 人,这些人得租金 126,

每人分得租金 126/28.22=4.4645*。2.假定工资=172

则租金 300-172=128。创建田庄耗费劳动:

12 × 172

72 =28.67 人,

每人分得租金 128/28.67=4.4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