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节 烧酒业

畜牧圈境所生产的谷物,因为运费太高,不能供应城市;但是,如果把谷物变成一种制造品,其运费与其价值相比,较为低廉,那未畜牧圈境中离城较近的部分,可以从事农作而得好处。这种制造品就是烧酒,100 斗黑麦酿成烧酒,几乎等于 25 斗黑麦的重量。

酿酒的残渣,即酒糟,最适宜于育肥牲畜之用。畜牧圈境本来就要求做牲畜的育肥工作,这里谷物和木柴的价格极为低廉,所以对烧酒酿造业有利的条件这里都已具备。

因此这里供应烧酒最为便宜,孤立国没有其他地区——更不用说城市了

——在工业完全自由的条件下,能与畜牧圈境竞争。在城市中生产烧酒,那里谷物和木柴的价格是畜牧圈境的 3 倍,名义工资也高得多,生产烧酒的费

用至少比畜圈境高 1—2 倍。

如果酿造烧酒只准在城市进行,那未这将减少国民收入,因为运输谷物和燃料的大量劳力无谓地浪费掉了。牧区酿酒,酒价极低,但是从别种角度考虑并不值得庆贺,所以国家对于酿酒征以重税,这样烧酒重又保持与城市生产相同的价格,烧酒昂贵对国家来说比无谓地浪费劳力而造成的昂贵有益,因为这些劳力可以去从事有益的生产劳动。

畜牧境圈中酿造烧酒的地段,必定实行三区农作制,因为采用这种农作制生产酿酒所需的谷物,费用最低。

酿酒与牲畜育肥相结合的农庄所获的厩肥比实行以出售谷物为目的的三区农作制农庄多许多,所以前者可以多耕作一些田亩,播种谷物,而不致耗竭地力。

如果我们只按农区分类,那未我们必须把从事酿酒业的地段以及从事畜牧的整个圈境——虽然耕作只占土地面积的一小部分——算作三区农作制的圈境。反之,如果我们只看农庄的主要产品——出于一些理由,我更喜欢这种分类法——,那未我们必须把将谷物运往城市求售的地区与只向城市供应烧酒和畜产品的地区区别开来,而我特别把后者称之三区农作制的圈境。

以出售谷物为口的的三区农作制经济,在离城 31.5 英里处,地诅等于 0。但是,这里经营烧酒业兼畜牧业还能支付地租。三区农作制的圈境与畜牧圈境在两者地租相等的地方产生分野,亦即是三区农作制的圈境,达不到离城

31.5 英里,必须在稍近于这一距离的地方终止。然而,由于我们不知道利用土地经营烧酒业及畜牧业应支付多少地租,所以我们也不能用数字来确定这一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