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西安半坡村仰韶文化居民的生活

历史学家根据传说和文献的考证,认为在远古时代,我们祖先活动的主要地区是在黄河流域的地区和西北一带。的确,在今日河南陕西山西甘肃等省的河流两岸的台地上,发现了许多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其中数量最多而分布最广的,我们称为“仰韶文化”遗址,因为属于这一文化系统的东西最初是在河南渑池县仰韶村发现的。

仰韶文化”遗址是四、五千年以前我们祖先遗留下来的最珍贵的文化宝库。每一个遗址,我们都可把它当作是保存我们祖先在原始氏族社会时代的一个完备的博物馆,只要把它发掘出来,就能够看到他们那时一幅比较完整的生活图景。同时,它们也是研究我们祖先当时生活状况的一个好的图书馆,只要把它揭开,就可以了解我们祖先是怎样生活的,他们如何与自然界作斗争来取得自己必需的生活资料,他们用什么工具从事劳动生产,他们住什么房子,吃什么食物、穿什么衣服,他们过怎样的社会生活,他们的生活习俗、思想意义和宗教信仰又是怎样的。所有这些,过去我们仅仅从渺茫的神话传说中,或者是穿着附会的文献纪录里,才能窥见一点影子。可是现在在我们人民考古事业的迅速发展的情况下,在我们对这些古文化遗址的考古

研究的发掘工作中,就能够亲眼看到那时我们祖先生活的真实情景了。

在这许多地下博物馆和原始图书馆中的一个—西安半坡仰韶文化遗址— 被我们在最近两年来把它发掘出来了。虽然我们所发掘的范围还不到全部面积的二分之一,但是所发现出来的当时人们所遗留下来的物质文化遗存是很丰富的,它能够帮助我们来说明我们祖先在那时生活的一般情况。(甲)以农业为主的经济生活

半坡遗址的自然环境是很幽美的,后面靠的是历史上有名的霸陵原,前面紧距长安八水之一的滻河,中间是一块肥沃的河俗台地,遗址就是在这个台地人中心。我们祖先就选择了这样一片肥美的土地,定居下来经营他们氏族的共同生活。在氏族领土的范围内,居住的地方是在遗址的中心,东边是烧制陶器的窑址,北边是埋葬死者的公共墓地,在墓地和居住区之间,隔了一条沟渠。这样的割分地区,正可以说明原始氏族社会的一般特征。

当时我们祖先的生活主要是依靠从事农业生产活动来维护的。他们所使用的劳动生产工具有石斧、石锛、石刀、陶刀、骨锯、骨锄和其他一些打制的粗糙的石制 具,可能还用木制的掘土棒一类的东西。他们就是利用这些原始的简陋的工具,在附近的河谷台地上,砍伐树木,翻耕土地,播种谷物, 收割庄稼。他们所种植的粮食,我们所知道的是今日华北一带所常见的谷子

(粟)。1954 年秋季,在一个房子下面的一个小坑中,发现了盛有谷子的陶罐子,盛在罐子里的谷子虽然腐朽了,可是它的皮壳一粒一粒看起来还很清楚。还有去年在七号方形房子里面的一个地窖中,也发现了一堆粮食壳皮。如果没有相当发达的农业,那是不会有这种遗迹的。定居生活是农业生产发展的必然现象,是农业生产发展的一个重要证明。农业生产的发展,使我们祖先比较长期地在这里生活下去。从丰富的厚达四、五公尽深的文化堆积层, 就可以说明这个事实。不遇从当时生产力发展的水平来说,农业还在锄掘农业的阶段。由于应付自然灾害的软弱无力,仅仅还在锄掘农业的阶段。由于应付自然灾的软弱无力,仅仅凭这种原始形态的农业生产并不能保证他们的生活就无忧无虑。因此除了农耕而外,祖先们还从事于畜养家畜、打猎、捕鱼和采集野生果实等种种辅助的生产活动,来弥补他们生活资料的不足。那时饲养的家畜,我们知道的有狗和猪,打猎的主要对象是鹿,打猎的工具大部分是用弓箭和标枪,箭头大多数是用骨头作的,这些箭头,不仅样式多, 而且做的精巧,非常锋利。枪头有骨有,也有石的,在原始时代,武器和工具在功用上是没有多大区别的,所以石斧、木棒也常常作为猎具来用。捕鱼在当时似乎相当发达了。我们发现了许多骨制的鱼钩、鱼叉和用石片作成的钢坠。其中最突出的是钓鱼钩,虽则是用骨头作的,但制工之巧,形式之美, 和我们今日用钢丝作成的可以媲美。还有,在彩色陶器里面也多绘有鱼形花纹,而且很逼真。凡此种种,都可以证明捕鱼在当时生活上是占有一定重要的地位。采集经济尽管在当时处于次要地位,但是仍然是存在的;我们在灰土中、房子周围或火炉的旁边,常常找到他们食余的果核。总之,在那个时候,凡是周围自然界所有的,人们力量可以作到的,能够作为食料的一切东西,我们祖先就把它取来充实自己的生活。

最能够实现当时生活状况的是居住的房子。我们祖先在那时居住着两种不同型式房子:一种是圆的,一种是方的。圆形的比方形的多,建筑的技术也比较进步。不管是圆的或是方的。它们的共同特点是:房子门都是向南开着,一进门两边是很低两道隔墙,房子中间是一个烧火的灶坑,这和今日许

多兄弟民族的习惯一样。这些房子,往往几个下下压在一起,这可以说明在这里居住时间的久暂和前后演变的情况。现在,让我们看看各种房子的构造和特点。

方形房子有正方形和长方形两类,形状是方的或者是长方的,四角则是圆的,面积普通在十六到三十六平方公尺左右,只有 1954 年发现的一个方房子比较大,保存较好的一边长达十二公尽,中间有四个直经约半米的大柱子, 它的位置在居住区的中心。我们推测,它很可能是部落酋长的住宅,或者是氏族成员共同集会议事的场所。方形房子的构造简单,最多的是先在地面上挖一个深约一公尺或半公尺的圆角方坑,在坑壁上涂抹一层草拌泥土就当墙壁来用,这层草泥土厚由二厚米至一分米不等,层顶是沿坑的周围从原来地面用木椽架起来的,木椽上面再涂厚约一分米至二分米的草泥土,房子中间有一个至四个柱撑持屋顶。人们出入的门户,是仅仅能容一人通过的窄道, 有的是斜坡,有些是台阶;日常使用的东西,则散布在房子的各个角落里。这种房子,我们共发现了十二个,保存得还好。

圆形的房子也有两类:一类是成正圆的,一类则是呈椭圆形的。正圆形较多,这种房子的构造比方形房子复杂。有些和方形房子一样,也挖一个坑, 再用泥土涂抹墙壁,但周围有木柱来支持墙壁。多数是平地建筑起来的,墙壁是用木柱作骨干,两边涂抹沁土,墙壁平均厚二分烽左右,木柱骨干排列得很密集,平均直径五公尺的一个圆形房子,要用六、七十根以上的木柱子。这些木头骨干,有些是细的木棍子,有些是粗的木头成各种形状的木板子来用的。屋顶和方形房子一样,是用木椽紧密地排列起来的。上面也是涂一层很厚的草泥土,屋顶与墙檗木头相接的地方是用藤条或草绳一类的东西所缠扎起来的。门口比较开阔平坦,没有方形房子那样狭窄。撑持屋顶的柱子, 少至两根,多至六根,多立在房子中间或灶坑的两旁。这种房子把它复原起来,非常像“蒙古包”的样子,这种房子共发现了二十八个,大部分都破碎了。

在房子的附近,总有一个或数个贮藏东西的地窖,它们的用途和我们今日的仓库或贮藏室一样,是放置东西的处所;可以放器皿,也可以藏食物; 一般都是口小底大的圆形袋状坑,大的底径约二公尺左右,小的不到一公尺, 口径和底径之差往往相差一倍以上,所以作成这个样子,也许是为了在上面保拨起来比较方面。

在房子里面、地窖中或是附近的垃圾堆上,发现了大量的他们在日常生活方民用的器皿,这些器皿大多数是陶器,总计起不,有四、五十种不同的样式。我们能叫出名称来的有瓮、盆、钵、碗、壶、鼎、杯、皿、盂、尖底瓶,以及其他各式各样的罐子,此外还有无法命名的一些器物。我们把这样多的器皿,仔细地分析一下,就明白了他们是根据特殊的用途而用不同的资料造成与之相适应的形状的。便如,大口小底的瓮和罐,主要是用作器,不是煮饭就是烧水。例如,大口小底的瓮和罐,主要是用作器,不是煮饭就是烧水,因此是用比较耐火的粗砂陶来作的;盆、钵一类的器皿,大概是用以盛水或放置食物的,就用细泥来作,不但里面不夹砂,而且表面打磨得很光滑,有些上面还会有纹彩来装饰它;尖底瓶这种器物,可能是汲水的,因为它用的次数多,容易碰破,所以用以制造的陶土也是特别坚硬。除陶哭外, 还有骨制的匕和石制的一些小型工具。

当我们置身于这些房子中间,面对这些烧红的灶坑、旁边堆积的兽骨和

木炭,在破碎的陶器附近散布着食馀的果核和螺壳,就好像亲眼看到我们祖先在这种境界中的生活情景了。他们围坐在生着烈火的火炉旁边,烧烤着猎狩的兽肉,或者吞食着磨碎的◻粉,有些人还津津有味地咀嚼着采来的野果, 也许母亲正在为饥饿的孩子哺乳,老人们滔滔不绝地向年轻小伙子传授他们一生累积起来的简单的生产技术。

上面我已经叙述了我们祖先吃的、住的和使用的东西,现在再来看一看他们穿的衣服和用什么来做装饰品。我们没有发现衣服的直接证据,但可断言,那时的人们经常穿衣服是不成问题了。猎狩野兽的皮自然可以作为衣服来抵御寒冷,采用野麻一类的植物纤维织成的布也可以作为衣服来穿的。当时有了纺织是肯定的,在遗址里面发现了许多陶制的和石制的纺线机,另外在陶器的表面上还留有各种不同的线纹和粗布的印迹,还有数十枚精巧的穿有小眼的骨针。这些都可以作为缝制衣服的证据,因为直至现在,有些先进文明的部族,仍然是用这种材料和工具来做衣服的,我们祖先可能和他们的情形相似。

人总是爱美的。祖先们虽然所处环境是那样的艰苦,他们还忘不了装饰自己。我们发现了很多的装饰品,最多的是陶环,石环也有,这些都是佩在身上的。玉石作的穿有小孔的耳坠子发现了两个,在一个小孩子的墓中是数十粒小的石珠子贯穿起来围绕在他的腰里,有时还用穿了孔的介壳、钻了眼的曾牙或磨成各式各样的蚌片佩挂在身上来美化自己。这些装饰品有些制作得很精美。

(乙)工具用具的制造和艺术

我想再来谈谈上面提到的我们祖先所使用的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是怎样制造的,因为对於工具制造的技艺标志着生产力发展的水平。我们祖先当时已经处在发达的新石器时代,制造工具和用具的技术已经过到相当高的水平,在石器制造上主要表现为磨光的技术,这是制石工艺最进步的方法,如大型的斧、锛、凿等工具都经过了打制磨光或捶琢磨光的一系列手绩,制造出来的器具可说得心应手,合於实际使用的目的。除磨光的石器外,比较原始的打制的石制石工艺还是存地的,不过地技术上较前退步了,往往是从一堆自然的河卵石上打下一片,稍加修饰,创作为刀了或敲砸器来用的。骨器的制造在大多数的场合下,是采用削磨的方法;将骨料截成或敲砸成条状的或片状的初形,然后加以细磨,磨的多半是实用的部分,如铲子的尖和锥子的刃,也有通体磨光的像针。也有按照骨头的自然形状加以利用的。可是还有的制造技术,如缝衣服的细小的带有小孔的针,我们见了只赞叹它的巧妙, 但是用什么工具作为的和怎样作成的,现在还是无法知道。

最能代表当时工艺水平的是制陶术。那时还没有陶轮,器物都是用手来作的,最普通的作法是盘条法,就是用泥条一层层地盘起来,作为艺术的形式,然后内外面加以修整。大型的器物有时用模子来规范,小型的用手就行了。细泥作的器物,表面还加以打磨,烧成后很光滑。粗糙的陶罐,外表常常有绳子拍印的痕迹,这是制造时所拍打的遗迹,也是一种原始的装饰。颜色以红色最多,过和它的制造方法有关,由于火候的关系,还呈现出了灰、褐、黑等各种互相混合的颜色。

制陶术的高度技术是彩色陶器,过是“仰韶文化”的特点之一;不论从造型的精美和彩绘的生动逼真,都可以表现出我们祖先创造性的艺术天才。有彩的器物多是红色,彩是黑的或紫色的,绘在钵、壶的外表或盆子的里面,

花纹中以三角、条形和方格的几何形花纹为最多;比较突出的是动物如鱼、鹿、人面形等等的形象,这些形象都很真实。由此可以看出,我们祖先已经能够入地观察事物内部的特质,抓住特点而不失原形地表现它们的形象。而且在取材方面,也不是盲无目的地凭空想出来的,而是从周围自然界与他们生活相密切联系的事物中所摄取的,这就十足地表现出了朴实的原始艺术的现实意义。

制造过些陶器的窑址,紧靠在居住区的东边。烧陶器的窑有两种样子。一种是直筒窑,筒子的一端是窑口,是加柴烧火的地方;另一端是窑室,是放置陶器的部分。窑室是一个圆形的平面,四周有长方形的小火眼,火焰从这些小火眼中进入窑室。这种窑很小,窑室直径不过零点八公尺,一般的陶器可以烧五、六个,大的也不过一两个而已。另一种窑比较大,形状也和前者不同,它的构造是:下面是袋状坑样子的火炉,窑室在火炉的上面,中间有几个大的火眼,互相穿能。这些烧陶品的窑对我们了解当时制陶工艺上有很大的帮助。它们的规模是小的,结构也简单,可是应用的科学原理和今日最进步的陶窑也没有什么不同。

(丙)埋葬的制度和习俗

以上所叙述的是我们祖先活在世上的时候的一切情况,这里再来简要地把埋葬死人的制度的习俗说一说。那时,对人死后的埋葬,已经很注意了; 对成年人和小孩子是采取不同的方式来处理的。

小孩子死了后,都埋在房子的旁边,埋葬的方法是将地挖一个坑,放一个大的粗陶瓮,把孩子的尸体放在里面,然后上面再盖上个细泥作的陶钵或陶盆。这种埋小孩的瓮棺葬,往往数个或数十个埋在一起,总共我们发现了五十多个瓮棺,里面大部分没有随葬的东西。为什么当时人要把孩子的尸体埋在房子的旁边呢?我想可能是为了防止野兽的伤害,表现出了他们对孩子的关心。

成年人死了后,埋葬在公社的公区墓地里。这个墓地,位在居住区的北边,埋葬有一定的制度,最多是头向西,面向上,四肢伸直,和我们今日的埋人情形一样。墓坑的位置排列得很整齐,东西或南北都是成行成列的。墓坑多是挖一个长方坑,葬具已经看不清楚,只发现一处有用木板插在尸体周围的原始的棺材痕迹,但没有,盖,也没有底。随葬的东西,都是日常生活上所常用的器皿,主要是陶器,也有装饰品,但安全没有生产工具,这可能是办为生产工具比较贵重且归公社所有,不能给私人带去。随葬的器物,都放在脚下或腋在下肢上面。它们数目由一个至十个不等,装饰品多在头部或腰间。在一个墓的陶钵里面还保留给死者埋葬的粮食的壳子。这些墓绝大多数是一个人葬在一处,其中只发现了二个合葬,四个合葬的各一处。此外, 还有一种葬俗——二次埋葬制,就是人死后,将尸体放在一处,肉体腐烂后, 再将骨头收拾起来埋在一起,这种葬法只有六个。还有一种俯身葬的习俗, 是埋人时将尸体放置作爬伏状,面向地下,属于这一类的有十五处。后面这两种葬法都没有随葬品。

由埋葬的习俗,也可以反映出当时人们的宗教意识。对人死后的关怀和埋葬的仪式,表示人死后和生前一样的生活,将他们所用的东西,放在墓里, 甚至把辛勤劳动所狩得的有限的粮食也给了死人,好让他们在死后和生前一样不受饥饿,安然无恙地生活下去。

半坡新石器时代,我们祖先的生活状况,大致就是这样。(石兴邦:我们

祖先在原始氏族社会时代的生活情景,人民日报 1956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