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墓葬

代的大型墓葬大部分都在安阳(西北冈武官村后冈)发现。这种墓的规模宏伟,结构复杂,是小型墓所不能比的。大墓的面积大到 43—460 平方米,约为小型墓的一、二十倍;其深度较浅的有七、八米,最深的达十二、三米。大墓都有墓道,或四个或二个,墓道的长度达 20—30 米。正面的墓道常是斜波,其余的为台阶,斜坡便於运送棺椁和随葬品,台阶便於人上下行走。墓室有亚形、方形和长方形三种,以亚形最大。墓室底部中心也有腰坑,四隅也常常有四个或八个小方坑,坑中都置有狗架或人架。墓室内有椁室,形状舆墓室形状相同,也是用木板或木条搭成,方形和长方形的有四个角隅,亚形的有十二个角隅。棺的形状因早已垮塌,无法复原,但在二层台上往往发现有各种颜色的“花土”,可以推知棺的表面当初是施有彩绘的。大墓的随葬物比小墓丰富的多,但大墓大都已被盗掘,随葬物放置的详细情况已无法知道了。发现的大墓中,随葬物有铜器、陶器、玉器、骨器等,种类繁多,不胜枚举;有不少珍贵之物(如白陶),都是小墓中不会发见的。大墓中还有一重要组成部分,就是大批的殉葬人,有的和墓主人同穴,有的和墓主人异穴。和墓主人同穴的分列在腰坑、二层台、棺椁和墓道上,有杀殉也有生殉。和墓主人异穴的是成排的分布在大墓的周围,叫“排葬坑”, 殉葬者都是被杀殉,身首分置,坑呈“员”字形。这样的大墓殉葬的人数可以达到二百至三百,惨不忍赌!此外,在大墓的周围,还有许多小坑,如车马坑,鸟兽坑和铜器坑等,都是附属於大墓的。在车马坑中发现有马的遗骨、车器及车痕,可以复原代的车制。

建造这样的大墓室,估计总需要土木工三、四千人,浪费这样多的人工为一人建墓,这只有阶级社会中才能有的现象。大批珍贵的器物为一人随葬, 更有大批的无生存权利的奴隶为一人殉葬。很显然,这种墓的墓主人就是当时的大贵族——大奴隶主,是当时的最高统治者。因此,这种墓葬中不仅可反映出商代统治者穷奢极侈的生活,而且反映出当时阶级对立的情况,奴隶主握有对奴隶的生杀予夺之权,终久奴隶便成为奴隶主的掘墓人。(考古学基础第 70—71 页)⋯⋯代社会确已有剥夺行为存在,阶级区别确甚悬殊。举例来说,这次发掘墓葬显分四级,武官村大墓为一级,四盘磨中等墓为一级,浅埋的俯身葬为一级,轩头的排葬坑又为一级。从墓制上看,大墓占地面积约 340 平方公尺,容积约 1615 立方公尺,棺椁木料约需梁木百根。修造

这样的一座大墓至少需用土木工程 3,000—4,000 人工。中等墓葬占地面积

  1. 平方公尺,容积 12.5 立方公尺,墓中有棺无椁,这样墓葬的土木工程, 不过数十人工,浅葬的小坑,占地面积 5.1 平方公尺(3×1.7)容积 3.06 立方公尺(5.1×0.6),墓中只铺草席,并无棺木。这样造墓工程,数工可了。排葬坑一坑埋十人,占地面积 2.2 平方公尺,容积 4.84 立方公尺,墓中连草席也没有了,造墓工程一个埋葬者分不到一个工。这是墓制上的显著不同。从器物上看,大墓随葬物有金、石、铜、玉、花骨、雕木等珍品数百件,

中等墓不过十数件或数件,浅葬坑只一个瓦盆,一块祭肉,排葬坑连自己的头还保不住,更谈不上随葬物。这是器物上的显著不同。从侍从说,大墓附葬人兽 131 个,中等可能有一人殉葬者,或无之,浅葬坑无殉葬者,排葬坑给他人作殉葬者,这是陪葬情形的显著不同。从尸身放置说,斩头排葬坑皆俯身,无一例外,浅葬坑亦俯身,中等墓有仰身者,大墓因破坏不明,但按周俗“得天”、“伏罪”的传说,大墓尸身可能是仰置,这是尸身放置的显著不同。同是为了埋一个人的死尸,为甚么墓制大小,埋物丰啬,殉人多寡, 放置情形,有这样大的悬殊呢?这还不是因为他们的生前地位财力,显有差别,主葬者的地位财力,显有差别,所以反映到埋葬制度上,必然要显出差别来,这不是阶级社会是什么?再就大墓的随葬物说,那样多的好器物,决不是墓主人两手自造的,而实际却聚集到他一个人的墓中。反之,可能是制造人的墓中,反贫之不能占有。这不是一种剥夺行为是什么?这些不平现象, 是我们这次发掘新感觉到的第一点。(郭宝钧:一九五 0 年春殷墟发掘报告, 考古学报,1951 年,第五册)

二里岗南关外白家庄紫荆山北、人民公园铭功路西侧等代遗址区,都有同时期的墓葬存在。其中以人民公园白家庄两地墓葬分布比较稠密。就形制论,可分作下述三种:

  1. 大型墓 主要分布在人民公园白家庄一带,墓室皆为长方竖井形土坑,长约 2.7—2.9,宽约 1—1.1,深约 1—2 米。墓底皆有腰坑,坑内一般皆殉一小狗,有的则埋在棺帝二层台上。在人民公园 15 号墓及白家庄第 3 号墓中,在棺外的二层台上各有殉人骨一架。棺底铺有硃砂者在白家庄铭功路西侧都有发现。随葬器物有:铜器、陶器、玉器、象牙器、骨器、蚌饰、 海贝等物。这些墓葬,在白家庄铭功路西侧者,属於二里岗期的上层,人民公园的即属於人民公园期。

  2. 小型墓 在发掘的遗址区域中都有发现,墓室也是长方形竖井土坑,惟较前者为小,一般长 2,宽 0.60,深 1 米,也有长宽仅能勉强容下一个尸体的。墓皆无二层台及腰坑,随葬器物主要是陶器,个别的也有随葬玉器或石器的,也有少数不随葬器物的。其墓式除二里岗铭功路西侧共发现俯身葬 4 座外,一般多是仰身葬。这类小型墓葬,多属於二里岗期。

  3. 无定型墓 这类墓葬多发现在二里岗期的灰坑、灰层和窖穴中,数量较上述两种为多,一般都无墓室形迹及随葬器物。其埋葬形式计有:单人仰身直肢、单人俯身直肢、单人俯身屈肢。此外有成年人骨 5 架和小孩骨 2 架,四次重叠纵横埋在一起,其中并有失去头骨的;有成年人骨十数架、猪骨数架,分层埋在一个灰坑中的;有 4 个完整的成年人骨、4 个人头骨和一架猪骨分为三层埋在一个长方竖井形穴中的,其埋法为上层三架人骨,中层有一架人骨一架猪骨,下层 4 个人头骨。(郑州商代遗址的发掘,考古学报,

1957 年,第 1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