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用火的证据

北京人”用火的证据十分显明。发掘“北京人”化石地点的中段靠近南北裂隙的堆积时,会发现过三层灰烬。上层灰烬很厚,最厚深达六米,位於整个堆积的中上部;中层灰烬较薄,最厚深达四米;位于堆积的中下部; 下层灰烬最薄,最厚处只有一米,位于堆积的底部,即含凸镜体粗沙的成层红色泥土的上层。灰烬层又称之为文化层,文化层的土呈紫、红、黄、白、黑色等色,黑色土多居於杂色土之下。灰烬非常松软,中含有大量的水分, 用手揉搓,水即外出,晒干后分量极轻。

黑色的土,化学家们曾作过如下的分析:

一、将黑色土加盐酸和硝酸煮,磷酸钙及碳酸钙溶解,遗留黑色残渣, 证明此黑色物并非由于任何铁或猛的氧化物而来;此黑色残渣,在本生灯火焰上燃烧,则完全消失,所以证明残渣为炭。

二、盐酸煮过后所遗的黑色残渣,再以含重铬酸钾的硫酸煮沸,完全溶解,也可以证明是炭。

三、黑色土与氧化铜共热,放出的气体引入石灰水中,得有大量的沉淀物。但过量二氧化碳通入后,沉淀溶解,也证明黑土中含有相当量的炭素。根据上述分析的结果证明,黑色土无疑的是灰烬,特别是在鸽子堂底部

的灰烬中还发现过一块木炭,更可以作为有力支持。至于其他颜色的土,特别是紫色或红色的土,大约是受热的结果。

由灰烬层里发现的东西,有许多是燃烧过的。石灰岩块由于燃烧,有时变成松软的石灰;砂岩砾石块由于燃烧多变成了黑色,表面并发生出不规则的裂纹;骨骼由于燃烧的结果,不仅变成蓝、白、灰、黑、褐、绿等不同的颜色,而且有时也发生出不规则的裂纹,并常常变了形。

由灰烬的发现,不仅证明了“北京人”已经使用了火,而且由于灰烬在同一层中,有时很厚,有时很薄,有时又间断,又可以证明他们已经有了一定的管制火的能力。

人类能够使用和管制了火,是历史上的一件大事,因为这必须是在漫长的岁月中累积了经验,有了相当的智慧才有可能办到的。正因为“北京人” 能够如此,才进一步证明了他们对对付自然已有了一定的办法。火不仅可以使人由生食变为熟食,而且还可以利用它作为取暖和斗争的武器。

我们相信“北京人”利用火的威力和猛兽斗争中,曾得到胜利的。假如人们要向野兽争取住所——洞穴,不管它如何凶猛,只用几只火把,就可以把它赶走。反之,人占据的洞穴,只要在洞口燃起一把火来,猛兽就不敢来侵袭。

其实,人类用火并非自“北京人”时代开始,在比它稍早的第 13 地点也发现过几薄层灰烬和少数的烧骨,证明比“北京人”更原始一些的人已经学会用火了。(贾兰坡:“北京人”的故居,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