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文化特徵

(甲)遗址与房屋

遗址的位置基本上与仰韶文化相同,不少的地主是叠在仰韶文化层的上面;此外,还有位于山脚附近,沿海地区则形成贝丘遗址。遗址的范围较大, 堆积也很厚。如山东日照两城镇遗址达 36 万平方米。遗址的分布也很稠密,

如在安阳洹河流域 7.5 公里的范围内,便发现了 19 处遗址,可为例证。但在豫西晋南关中一带的情况却比较特殊,一般的遗址却小于仰韶文化,地下的堆积也比较薄,这可能由于生产水平的提高,逐渐分化成许多小型部落, 因而聚落也就不再像仰韶文化那样庞大了。遗址里发现了不少的房子,它们的形状也常因地区而互有不同,大体右以分为三种:(1)圆形竖穴,底部铺白灰面,有阶梯式的门道,坚穴口部周围及屋基中央均有柱洞,可复原成一种尖锥顶的圆形房屋,如河南陕县庙底沟所发现的。过去在豫北一带也发现了许多圆形白灰面,中央有灶址,但不见墙壁和柱洞,结构不详,也可能是没有弄清墙壁和柱洞的痕迹。(2)方形坚穴,底部铺有白灰面,中央有灶址, 柱洞不清楚,结构还无法复原,如陕西会模陈村所发现的。(3)两个方形或长方形相连的竖穴,也有前方后圆的,中间有窄的通道相连,屋内有灶址或窑穴,甚至于个别的还有陶窑。从坚穴前后室的北壁较高,柱洞也靠近北壁, 可复原成一种单面坡的屋顶,如陕西长安客省壮所发现的。遗址内常见的窑穴,也大都是贮藏用的。至于过去在城子崖所发现的夯土城墙可能是东周时期的建筑,与龙山文化无关。(同上)

(乙)陶器

早期的陶器还比较原始,到了晚期在制陶技术上有了显著的进步,开始采用了轻动很快陶轮。所制成的陶器,陶壁薄而均匀。烧窑方面也充分地控制了陶器的氧化和还原作用,因此很少出现颜色不纯的现象。陶器的质料有细泥黑陶、泥质灰陶、泥质红陶、夹砂粗灰陶、夹砂粗红陶、夹砂粗白陶等

六种。其中精致的黑陶,不但表面磨光作黑色,并有陶胎薄运 0.2—0.1 厘米的蛋壳陶,是龙山文化中的典型产物。

陶器的主要器物形有碗、盆、盘、豆、杯、罐、鼎、甗、瓶、斝、■、鬲等,其一般特点是以平底为主;三足、圈足和把手大量被应用;周壁的转折也常是凌角显著。不同器形的出现也与时代或地域性有着密切的联系,如山东■多而鬲少,有甗无瓶,河南则鬲多而■少,除瓶外还多出甗;陕西与河南相似,但鼎极少,而多出双耳罐;其他各地的罐形器也略有不同。至于陶器的表面除素面磨光以外,所施的纹饰也常因时代或地域而不有没,计有篮纹、绳纹、方格纹、剑纹、附加堆纹和镂孔等。(同上)

(丙)石器、骨器、蚌器和木耒

龙山文化遗存中的石器种类的相当的多,大体上约有以下几类:石斧、石奔、石铲、石枪头、石凿、镰形的石刀,双孔半月式的石刀,各种形式的石箭头和磨制石、骨、蚌等工具所用的砺石。这些都是许多龙山文化遗址中常见的东西。在石斧里面有扁平带孔的。有的石斧刃部断了,就变成了一个石锤。有些小斧形的凿东西用的石器。

这些石器都是磨制得相当精致的东西。在两城镇遗址中看到了不少的磨制石、骨等器的砺石,上面有不少磨用时所残存的各式各样的痕迹,这证明当时磨制工作已相当精细了。

两城镇遗址里我们发见琢制的燧石的箭头和琢制的燧石的镰形的残刀。但是这样琢制的石器在龙山文化遗存中是相当稀罕的东西。

龙山文化中的骨器也较为复杂;大略分别,有以下几种:骨凿是这种文化中常见的东西。骨锥有几种不同的样式,扁平带孔的和粗针式的为普通样式。骨针有细长的,有一端带孔的,有两端都是尖的。骨梭是“穿线以便织物的工具”,其形有二:扁平式,一端有尖,“有的一端穿孔,有的两端穿孔”;空筒式,“一端有尖,中部有孔,以备线之穿入。”鱼叉过样的骨器在后见龙山镇虽说都发见了,但并不多。

由于骨针和骨梭的发见,我们知道龙山文化的时期,人们已经相当的懂得纺线和缝纫了。

以鹿角制为用具,在这一时期也极为普遍;但“皆制作极粗性质普遍化的工具,如磨擦器、近锥形、近斧形、近凿形器。”

卜骨是龙山文化的特徵,当时使用的材料有牛和鹿的胛骨及其他兽类的胛骨。攻治的方法非常简单。有完全未经刮制的,有只将背面的骨脊由根以上刮去的;最进步的也仅将骨脊及与脊对称的一边的外面全部刮去,留下极粗涩的钻灼面。钻痕的大小深浅也不很规则。这说明龙山文化的人们已经有了占卜的习惯。

蚌制的用具在龙山文化中是相当普遍的现象。他们不但用天然的蚌作为饮水或掘土用具,且能够以蚌为原料制成各式各样工具。蚌刀、蚌锯、蚌铲和蚌的箭头都是常常遇到的东西。有些蚌刀的样子和现在华北镰刀相似,且刃部还存在着当时使用之后的细微沟壕。这里的刀锯用以收割禾苗是能够胜任的。(尹达:中国新石器时代,页 55-56)

河南陕县庙底沟三里桥都发现了双齿的耒形器所遗留下来的痕迹, 至少可以证明木耒在龙山文化中已经开始出现了。(安志敏:我国新石器时代的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历史教学,1960 年,第 8 期)

(丁)墓葬

墓葬多成群地聚在遗址的附近,排列整齐,可能象徵着氏族的共同葬地。葬法以长方形的竖穴为主,在山东宁阳堡头的大型墓葬中还出现了棺椁的痕迹。葬式以仰身伸直葬为主,也有俯身葬。另外在辽东半岛还发现用大追碎石所堆成的石冢,葬式不详。早期墓葬的随葬品一般较少,晚期则逐渐增多, 除陶器、石器和骨器以外,也曾发现过较精美的玉器。至余各墓门随葬品多寡不等,可能说明阶级的分化和私有制的出现,如山东宁阳堡头所发现的 120

多座墓葬,大型者有木质棺椁的痕迹,随葬品达 160 件;小型者无墓具的痕迹,随葬品仅一两件或完全没有,是一处比较典型的例子。(同上)(戊) 以农业为主的经济生活

龙山文化的人类是以农业生产为主,由于木耒、骨铲、石镰和蚌镰的出现,间接证明在农业生产上又比仰韶文化提高了一步。家畜的数量还比仰韶文化丰富,种类也加多了,有猪、狗、牛、羊和马等,在庙底沟还发现了鸡骨,不过城子崖所发现的马骨可能还有问题,鸡是否属于家禽也还无法肯定。至于辅助性生产的狩猎和捕鱼仍继续存在,由于自然条件的关系,个别遗址中渔猎经济的比例可能要稍大一些,但一般都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的经济生活来源。(同上)

(已)母系氏族社会曾向父系氏族社会产转化的迹象

从农业的进一步发展和家畜的大量出现,当反映了由母系氏族社曾向父系氏族社会的转化过程。畜群及其他新财富的出现,象徵男子在家庭的地位提高了;共同葬地中单人葬的普遍化,或者说明以母系氏族为中心的合葬已逐渐被淘汰了,特别是如山东宁阳堡头墓群中,不仅形制大小悬殊,随葬品也多寡不等,是私有制和阶级萌芽的有力证明。从龙山文化生产力的进一步提高,充分说明了由母系向父系氏族的过渡,大约是以这个时期为转折点的, 嗣后逐渐向高度发展,终于加速了原始公社的解体。(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