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遗址

(甲)黑龙江——昂昂溪

首先,让我们从这一遗址中所得的遗物着手研究,然后推论到其他问题。石器 昂昂溪文化的人们所使用的主要工具是石器;制作的方法主要的

是琢制,其次为靡制。琢制的石器中有各种不同的样式。

细石器是这种文化的最大特徵,这些石器多系绿燧石制成的,经过了打制及琢制两重手续。器小而精,锋刃亦相当锐利。就形状说有石核刀、石核钻、小雕刻具、细锥尖石器、石箭头、削刮器和凹刮器等。

精琢过的石器在这里也是常见的东西,大都出自墓葬之中。其形状有长方形石刀、石箭头、尖石器、小石凿,钻类小石器及石刀等。

磨制石器这里只有石奔,路卡斯金共采得六件。梁思永先生在论及这里的石奔时说:

“在昂昂溪采集的口宽,脚窄,口端厚,脚端薄,长与宽相差不多。刃口略斜的磨光薄石奔舆仰韶沙锅屯西阴村的长厚的石奔固然完全不相同, 就是和仰韶沙锅屯长宽相差不多而脚端厚口端薄的石奔也不一样。不过沙锅屯采集里有一个与昂昂溪相同的石奔。鸟居能藏东三省南部也找到过类 似的石奔”从这里我们可以知道这些石奔的特徵及其和其他遗址中石奔的相互关系了。⋯⋯这遗址里磨制石器很少,且用具的种类很简单。磨制的遗物, 除用具之外,还有用作装饰的带孔小珠。样式都不同,有单孔垂珠、双孔珠、轴孔珠、六角珠、大孔圆片形小珠和小石圈等形状。

昂昂溪的石器很清楚的是以琢制的方法为主;磨制的方法似乎还不会普遍且广泛的使用。就数量和形状上的现象推测,这结语大约不会有什么错误。

骨器 这里的骨器都出自墓葬里。就形状及用途分,约可分为枪头、鱼镖及其他不知用途的少数遗物。枪头又有大的和小的两种。大枪头,梁思永先生说是“猎海兽用,是一种专用的器具”;其中有单排倒钩大枪头和大曲骨枪头两种,这“都是投掷类的枪头”。小骨枪头,比较前者简单得多,“将骨料修成椭圆形长条,一端做成枪尖,一端做成秃的柄脚,枪尖以下刻成一

① 原注:梁思永:昂昂溪史前遗址,在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 4 本,第 1 分,第 29—30 页。

排三个浅小的鸟嘴形倒钩”;它们的“装插是死的,不能随时与杆脱离。至于用法,这两个大概不是投掷骨器。”

骨鱼镖与小骨枪头的制作样式几乎完全相同,只有大小的差别。骨鱼镖比较轻小。

骨锥有两种,一种“扁身,锐尖,近柄脚底处有四道极简单的装饰的刻纹,骨料硬重,皮面很光滑,似曾经过长期的摩弄”;一种是兽骨制的,骨质轻松。

骨“刀梗”,扁长骨制,“骨质坚硬、重、紧。沿两窄边刻有两道很直很深的沟⋯⋯,两面也各有圆底的宽槽一道⋯⋯,柄脚有长圆孔一个,⋯⋯ 刀尖在殉葬以前已锯去”。这很可能是嵌放细石器用的刀梗。梁思永先生说: “在欧洲新石器时代的初期,这种嵌细石器的骨枪骨刀的发现地域,最南到意大利,最北到瑞典亚洲东部,在拜雨湖岸也发现过这种的骨器。”①这刀梗虽说是一件残器,但由其他各地的比较材料的证明推测,它的槽里嵌以细石器使用是很自然的事。

陶器 这里所出的陶器和陶片很少,这现象正足以引起我们特别的注意。梁思永先生说:

“这遗址出土的陶器和陶片很少。完整的陶器只有两件:一件在我们的采集里,一件在路卡斯金的采集里。破碎的陶片也不出二百块。”这里所得到的陶器只有两件:一件是“深碗形、平底、差不多直的口缘,带流”的陶器;一件是“全体作近球形,口缘稍向外张,底心略凹”的罐形器。“罐最大的周圆以上有带,错对、同中心的三角拚成的刻纹装饰”。其他破碎陶片多不能看出其原来的器形;将所有的陶片研究一过,约可指出以下的几个特点:全部手做,分段、叠筑的方法最普遍。除少数的几片外,全部棕色。有少数的几片似乎带有色衣,另有少数的几片外面曾经磨光。质料有粗细两种。细料里所搀合的强煅料几乎没有例外的是介壳末;粗料里所搀合的强煅料也几乎没有例外的是砂粒。细料的陶片烘烤得较软;粗料的陶片烘烤得较硬。

陶器的边口并不十分复杂,除了几片属于项圈的陶器和两个近球形罐的边口外,都是稍向外张的直边片。陶器的底部大都是平底的,就中也有少数微凹的底。没有柄把一类的附件,有流;完整的陶器只有一个近球形罐和一个带流的碗。

装饰照例成带,都在器物上半部分,只有低凸与刻书两种方法。低凸又分粘合和捏起两种。刻书的花纹有:简单的平行线,交错的平行线,错对的三角,平行相间的直线和点线,指甲痕。低凸的花纹有:简单的平行线,连索条、绳行条,直截段条、斜截段条、指甲截段条,完全是直线的。

从装饰(成带)、形状(项、流)以及制作的精良(近球形罐等)看来, 这遗址的陶业,在筑垒做法范围之内,已经达到相当高的程度了。综合上述陶器的特点,简略言之,则数量之少,形状和纹饰之简单,制作方法尚无轮盘镟制的痕迹 ,凡此种种,都足以证明昂昂溪文化较仰韶文化为原始。

昂昂溪遗址附近,梁思永先生曾经发现了一座当时的墓葬,里面还保存着不少可贵的遗存。墓葬在黑沙层的底,离底层黄沙的上面只 0.2 公尺,

① 原注:梁思永:昂昂溪史前遗址,在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 4 本,第 1 分,页 35。

① 原注:“以渔猎为基础的氏族制的社会”中所有未注出处简短引文,均录自昂昂溪史前遗址一文。

并没有墓穴或墓圈的痕迹。骨架:头向北,躯向上;除头骨的面部、手骨、脚骨和坐骨,其余的骨骼保存的情形尚好;但是骨骼排列已经错乱。殉葬的器物的排列在埋葬时似曾轻过拔动,但离本来的位置大概还不远。这墓葬里殉遗物相当丰富:有骨器十二件,其中有大小骨枪头、骨锥(其中有一个被火烧焦了)、骨梗和不知用途的骨器;角器一件,陶器两件,石奔一及碎燧石片六;鸟骨及狗骨也有,其中有一根曾经锯过的鹿腿骨。

这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骨器特别多而石器很少,整齐的细石器非常缺乏。梁思永先生根据这墓葬的特点曾经写过下面一段话:

“这几点使我们想起许多民族把死人抬到旷野,放在地面上不挖洞穴,安排了殉葬的器物,用土掩盖上,然后在墓旁哀宴的习惯。我们挖出来的猎人大概也是这样子埋葬的吧。”①从这里我们可以知道昂昂溪文化埋葬习惯的大概了。⋯⋯

在墓葬里还没有发现细石器,细石器和骨器的关系还不能十分确定。但是,墓葬里发现的骨刀梗,除了嵌置细石器外,另无用处。梁思永先生在说明他所发掘的墓葬特点时,曾指出那里整齐的细石器的缺乏。他在叙述细石器时有小雕刻具,明明写着“出自墓葬”②。在说明石器与墓葬的关系时说: “在我们挖掘的未曾拔动过的墓葬和路卡斯金所发见的已经一部分暴露的墓葬里,都没有发现过真正的细石器。”真正的细石器虽然在墓葬里没有找到, 但是相当于细石器的东西是有的,小雕刻具和骨刀梗便是显明的事实;因此, 我们说这里的骨器和细石器是同一文化遗存中的东西。

昂昂溪文化遗存的各个方面的具体分析,使我们有可能进而推测当时的经济生活。

这遗址的堆积还不广大深厚;虽说已经使用陶器,但数量还不太多,形状简单,纹饰也不甚复杂,制法比较原始。这说明当时已经走向定居生活了, 就是说已经过着一定程度的定居生活了。

昂昂溪遗址的骨器里有很多的骨枪和鱼镖,大部分都是渔猎的用具。梁思永先生说:

“根据地质学者的观察,昂昂溪一带的沙冈是从前大湖边的堆积。而我们所发现的又是一种水边文化的遗存。这遗存里的兵器大部分是专为打水兽用的猎器。所以在用这种猎器的人的墓葬里发现用鹿肉做祭品,使我们感觉到特别的乐趣。因为这情形使我们联想起楚克次科律雅克以及其他猎水兽畜鹿的极东西伯利亚民族。”在这遗址里曾发现了蛙、鱼、鸟、猪、鹿、兔和狗七

种动物的骨骼。根据用具的特点和动物骨骼的类别,我们推想当时的居民主要的是以渔猎为生。

梁思永先生说:“在路卡斯金所发现的墓葬里所得的石珠的原料都不是本地的岩石。这表示这文化和外界已有相当的接触。”这事实证明在当时已经发生了交换关系。

我们分析这种新石器时代遗存的内容,知道细石器是它的最大特徵,可

① 原注:梁思永:昂昂溪史前遗址,在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 4 本,第 1 分,第 9 页。

② 原注:同上书,第 13 页。

① 原注:梁思永:昂昂溪史前遗址,在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 4 本,第 1 分,第 29 页。

② 原注:梁思永:昂昂溪史前遗址,在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 4 本,第 1 分,第 43 页。

以说是这种文化的代表性的特徵。根据这一基本特徵进而研究其分布的区域,大体上是在长城以北的地区。当然细石器只是这种文化遗存的突出的特徵之一,如果就遗存的各个方面作综合的研究,当然还可以找出以细石器为特徵的文化的本身发展的序列,还可以找出在不同地区的不同特点,还能够找出其更具体的分布状况,还能够发现它们的更丰富的具体内容。这里只是用较可靠的材料加以叙述,作为研究这种文化遗存的基点而已。(尹达:中国新石器时,页 12—21)

(乙)内蒙古自治区——林西

内蒙古自治区的南半部和热河的北半部都有丰富的细石器文化遗存,典型的遗址以林西砂窝为代表。遗址在城南约 8 里,是一个约 8 平方华里的

盆地,遍布着砂丘,文化遗物出土在固定砂丘的黑砂层中。自从 1906 年开始发现以后,曾有很多人来此地调查过,但都限于地面采集,未作正式发掘。前后获得丰富的文化遗物,尤以石器为最多。

石器可分为四类:1.细石器:有石核、小石片、细长石片、圆刮器、尖状器、石钻和石镞等,主要的现象是圆刮器很稀少,但石钻却比较常见。2. 石片石器,有各种形式的尖状器、刮削器等,一般制作粗糙。很少有完善的第二步工作。3.砾石石器:有敲砸器,多自一面打制,但也有少数由两面打制者。另外还有打制成的柳叶形石犁,形状庞大,有经使用磨光的痕迹(也有一件是磨制的),据推测是耕种用的农具,但还不够说明是怎样使用的。这种石犁仅分布在热河北部,有浓厚的地方性。磨制石器种类及数量都较多于昂昂溪,有磨棒、磨盘,有孔石锤、斧、半月形石刀等。磨棒和磨盘是用来磨碎谷类作物的。有孔石锤由两面穿孔,可能是原始掘地农具上所套的锤重石,但也可能为敲砸用具。斧、刀的数目很少,其中半月形双孔石刀很可能是代表着比较晚期的产物。4.装饰品,有石珠和圆箭形长石坠等。

陶器都是碎片,很少能够复原,主要有两个陶系:1.夹砂粗灰陶系,内含砂粒多少不等,手制,黑灰色。素面以外有篦纹(弧线纹)、划纹、附加堆纹、绳纹(极少)等。2.泥质灰陶系,数量较少,制法、颜色、纹饰大体与粗陶相似。另外还有极少量的细泥红陶系,并出土过几片纹饰简单的彩陶片,可能是代表着较晚的时代。过去曾把这里所出土轮制的大口卷唇陶器, 以及长方形行列印纹和凸弦纹的辽代陶器,误作为细石器文化的产物,这是应该予以剔出的。

如果承认这里的文化遗物是属于同一时期的,它们是带有浓厚的农业生产色彩,如石犁、石锤、石磨盘、石刀等物都是绝好的证明;在动物遗骨中以牛羊为主,也有骆驼和马等,当时的人类可能是营农业兼营牧畜狩猎生活。不过这里除代陶片以外,还可能有较晚的遗物,如彩陶、石刀的出现便可能是代表着较晚的遗物。这里遗址的年代究竟是否和后面所将要叙述的红山文化相等,还是包含有早晚不同时期的遗物,将来需要从地层上去找证据, 仅凭地面的采集是不容易进行分析的。(安志敏:细石器文化,考古通讯 1957

年,第 2 期)

(丙)内蒙自治区——赤峰红山后

红山后的这一新石器时代的遗址(即红山后第二住地的遗址)具有突出的特点,对于研究长城以北和以南的新石器时代的文化遗存的相互关系问题有极大的启发和帮助。

从陶器的特徵上看,有以下现象,值得特别注意:

这里发现了彩绘的陶器,这种彩陶大都是钵形器和壶形器。质细,表面橙红色,间有灰色或亮黑色的。上面绘有黑色或深红色的几何纹。从这些彩陶的形状、花纹及制作各方面看,自有其独具的特点,但从陶钵的形状以及彩绘的手法上看,和甘肃河南的彩陶也有某些相类之处。于此说明红山后这一新石器时代的文化遗址实含有某种程度的仰韶文化的因素。

这里发现了一些红色素地的陶壶,其色泽和制作的方法都和彩绘陶器相似,而表面的纹饰却是印上的篦纹。这种篦印纹是长城以北新石器时代的细石器文化中陶器的特徵。于此说明这类陶器,同时含有仰韶文化和细石器文化的两种因素。

在这一遗址里,且发现了不少粗质、黑红色的甕形器和钵形器,表面饰以篦印纹、刻划纹。这种陶器正是长城以北新石器时代细石器文化特有的陶器。

这里一新石器时代遗址陶器的特徵加以分析,可以看出这种新石器的文化遗存含有长城以北新石器时代细石器文化在陶器上的特点。因之,我们可以说,这种文化似应为长城南北两种新石器时代文化相互影响之后的新型的文化遗存。

从石器的特徵上看,有以下现象:

石器中有磨制的石斧,大型磨光的石斧的横剖面扁圆,刃较钝;小型磨光的石斧的横剖面略呈长方形。磨制的带孔石刀,有半圆形带孔的,有长方形的。

在石器中有大的打制石器,多系将扁平砾石的边缘打出而成石犁状及其他形状。

细石器中有燧石打制的细长石片,有短刮器。有燧石打帛的三角形石镞; 石镞的下部有各种不同的形状:底边平、底边为弧形凹入和底边凹入很深等状。这里也发现了石磨盘、石棒和石杵等。

就石器具有的特徵说,打制的细石器是长城以北细石器文化的特徵,磨制的石器是长城以南仰韶文化的特徵;因之,红山后这一新石器时代遗址在石器中,实同时具有细石器文化及仰韶文化的某些因素。

红山后这一新石器时代在陶器和石器的特点分析,这种文化遗存很可能是细石器文化和仰韶文化相影响之后所产生的新的文化遣存,也就是说, 是含有细石器文化和仰韶文化两种因素的文化遗存。我们可以名之为中国新石器时代的红山文化。⋯⋯

红山文化的石器中,有不少农耕用具,多似犁形;且有石斧及石刀。于此可知当时已知道谷物的种植,农业已成为当时居民的经济生活中的重要部分。他们用石磨盘、石杵等石器,碾磨谷物,以供食用。

在这一文化遗址中,还发现了猪和羊的骨骼,鹿和獐的角、鸟的碎骨。由此可知,当时的居民除农耕之外,还饲养家畜,猎取野生的鹿和獐。(尹达:中国新石器时,页 143—146)

(丁)其它地区

内蒙西南部(张家口以西)及甘肃(前宁夏境内)一带,曾发现过三百多处遗址,根据分布情况也可分为若干区域,但因为文化遗物较少,彼此之间的差异不大,暂把它们综合在一起简单的叙述。这些遗址中的文化遗物都是由地面采集的,以石器为主,陶片较少。大体的观察,各遗址中都有典型的细石器,其中小型圆刮器的数量尤多,此外多是大型的打制石斧、敲砸器、

琢磨石斧和磨制石斧等,河套中南部的遗址并发现有石环。石磨盘的数量非常少,也没有石犁、石锤等物。陶器都是夹砂粗陶,除素面外有篦纹、篮纹、绳纹和方格纹等纹饰。其中较南部的一些遗址中,也出土了少量的彩陶片, 可能是受了仰韶文化的影响。

这一带地方细石器文化遗址的共同特徵是缺乏农业生产工具,可能当时的人类是以狩猎和牧畜为经济生活的主要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境内也发现过很多细石器文化遗址,在南疆和北疆都有分布,不过都限于地面采集,甚而到现在还有一部分资料未曾发表。现在所讲的主要是三道岭子柴俄堡辛格尔罗布淖尔且末等遗址的情形。文化遗物中以石器为主,陶片极少,为红褐色的粗陶,仅有素面和篦纹两种, 器形不详。除细石器以外,它们的主要特点:1.多大型打制石器;2.多桂叶形石器;3.缺少农业生产工具。当时人类可能也是以狩猎和牧畜作为经济生活的主要来源。(安志敏:细石器文化,考古通讯 1957 年,第 2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