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龙山文化与“三代”文化的关系

河南境内发现了许多地区证据,证明继龙山文化之后,代文化代之兴起,两者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因此,过去多主张龙山文化是代文化的先驱。我也曾经根据陶器上的 特点,指出它们和龙山文化陶器缺少直接的联系。从目前的知识来看,我们不能否认代文化与龙山文化之间有密切联系, 但以上的两种说法还都有一定的缺点。前者所举出的一些证据,如陶器的圈足、器盖和俯身葬等,在仰韶文化中已经开始出现,但在典型的龙山文化中是鼎多而鬲少,在代却是相反的。其他在陶器的制法、纹饰以及器形上也都缺乏比较直接的联系。后者是根据了龙山代陶器之间的差异很大,但也只限于当时的知识而言(如郑州二里冈安阳小屯),与龙山之间还有相当的距离,自然是不相联系的。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郑州还发现了所谓“洛达庙层”,它压在二里冈下层的下面,则它所代表的年代当稍早,可惜发现的器物不多。同样类型的遗址在洛阳附近相当丰富,如孙旗屯涧缤东干沟都有发现。从器物的特徵上看,具有从龙山代过渡的性质,特别以方格纹的陶罐和扁平足的陶鼎最为突出。据最近的了解,这种类型的遗存在河南境内发现很多,如我们所调查试掘过的陕县七里堡陕西华县南沙村都属于这个类型,足症它的分布是相当广泛的。关于所谓“洛达庙层”,在二里冈下层的下面,在文化性质上又比较相近,则其年代较早当无疑问。但是否属于代也还没有更明确的证据。目前只能暂收入代早期文化中。至于传说中的“夏”文化,迄今尚未发现,在考古学上一直是一个迷。我们认为应该向龙山晚期文化及代早期文化之间去探索。所谓的以“洛达庙层”为代表的遗存,便是值得今后注意的一个对象。

从总的情况来看,代文化和河南龙山文化的关系比较密切。至于西周的文化则可能是继承陕西龙山文化而发展的。大体上可以这样假设。古代史上的的产生与发展都与龙山文化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这些问题还有待今后进一步来证实。(安志敏:试论黄河流域新石器时代,考古 1959

年第 10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