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郑新如—— 50 年代对资改造的断想郑新如
郑新如,1922 年生,四川自贡市人。1938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重庆《新华日报》工作 7 年,以笔名芦■发表文章。建国后任中共中央统战部工商统战处副处长、中财委第六办公厅副主任。1979 年任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周恩来组副组长。著有《论城市合作》一书(署名芦蕻)。
面对个体经济的增长,三资企业、独资企业的纷纷建立,人们不禁会问:
50 年代初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否必要?“早知今日,何必当初?”解答这个题目找谁呢?我们想到了郑新如同志,他不仅在研究这个问题上卓有成就,而且亲身参加了那场运动,为此,我们敲开了他的家门。
访问人: 50 年代我国经过国家资本主义完成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对于这一历史事件,当时,无论国际、国内都有极高评价。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进展,各种非公有制的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不仅个体的、私营的经济迅速增多,三资企业纷纷建立,外资企业也在逐步增加; 有人提出:“既有今日,何必当初?”不难看出,这是对 50 年代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以下简称对资改造)的必要性和正确性有了不同的看法,你对此有何评价?
郑新如:我个人认为,研究、考察 50 年代的对资改造,像对待任何重大的历史事件一样,应该遵循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原则,联系当时的历史条件和我国的基本国情,全面地、历史地进行考察,而不能片面、孤立地看问题,列宁说过:“在分析任何一个社会问题时,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绝对要求,就是要把问题提到一定范围之内。”从我国的情况看,全国革命胜利后,建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 但在国际上还面临着帝国主义对我们的封锁、孤立;国内的反革命残余势力还在进行顽强的垂死挣扎,民主革命的许多未了任务亟待完成。国内的经济形势是:近代中国经济的发展十分落后,并遭到长期战争的严重破坏,人民政权没收了反动的官僚买办资本,建立了社会主义经济,掌握了国家的重要经济命脉,在国民经济的五种经济成分中居于领导地位;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还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但处在被领导地位;农业、个体手工业经济则是一片汪洋大海。新中国面临的首要任务,是要迅速地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把中国建设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中国共产党在建国前夕就明确指出: 由于中国经济还处在落后状态,私人资本主义经济还是一支不容忽视的力量;更由于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在民主革命期间,常常采取参加或中立的立场,人民政权建立后,对私人资本不能采取剥夺、消灭的政策,而要尽可能地利用城乡私人资本主义的积极性,以利于国民经济的向前发展。允许私人资本主义的存在和发展,但并不是任其不受限制地泛滥,让它同社会主义互不干扰地平行发展,走资本主义的老路。根据我国的国情和历史前进的方向, 中国共产党制订了对资本主义经济采取利用、限制的政策,以便逐步地、和平地过渡到社会主义。实行利用、限制,在某种意义上说,也就是私人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量变过程的开始。
1952 年,国民经济恢复的任务完成后,国际国内的形势有了新的变化: 抗美援朝的胜利结束,和平、民主阵营的进一步巩固、壮大,为我国的经济
建设提供了外部条件;在国内,人民政权更加巩固,全国土地制度的改革已基本完成,农业开始走上合作化道路,各种经济之间的相互关系、阶级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上升为国内主要矛盾,工人阶级力量进一步壮大,资产阶级的影响相对削弱。国家即将开始实施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进入有计划、大规模的经济建设新时期。从国民经济发展的全局来考察,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国家在利用、限制私人资本的同时,有必要对它进一步实行变革。在全面考察建国后三年来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变化,总结了我国国家资本主义发展的实践经验后,我们党提出:经过国家资本主义的各种形式,用和平赎买的方法, 完成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一政策不是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产物,而是完全符合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客观规律的。
访问人:很明显,您对此是持肯定态度的,那么,您认为它所取得的成就是哪些呢?
郑新如:成就是巨大的。通过国家资本主义的途径,采取利用、限制、改造的方法,终于比较顺利地完成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对资产阶级的和平赎买,成功地把资产阶级中的绝大多数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它开辟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在这场巨大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中,社会安定,社会生产和商品流通不但没有停滞和遭到破坏,而且得到了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 为此后的一切进步和发展奠定了基础。我认为,历史的经验需要认真的总结, 离开具体的环境、条件,用现行政策否定过去的一切,是决不可能科学地总结历史经验的。我们现在实行的改革、开放,是在我国已经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虽然还只是它的初级阶段),创建了比较强大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上进行的,没有过去又何来今天呢?
访问人:这一战略决策的形成必定有一个过程。您能简单地作个回顾吗? 郑新如:我想从两方面谈谈个人的认识。一是对国家资本主义理论的探
索和认识的逐步深化:一是利用、限制、改造政策的形成。
作为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形态的工商企业,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在部分解放区就曾经出现并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对支援革命战争,保障军需民用,繁荣解放区经济起了积极作用。据目前见到的不完全材料, 1942 年
2 月,陕甘宁边区就建立过公私合营的裕顺通股份有限公司。1947 年,冀中行署对泊头市永华火柴公司实行公私合营,这在当时的华北解放区是规模最大的火柴工业。1947、 1948 年,东北解放区的北满根据地(基本包括现在的黑龙江省),发展了多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性质企业,如公私合营、加工、订货、经销、代销和出租林场、牧场等。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多种形式的早期实践,丰富和发展了毛泽东同志新民主主义的经济思想,并为国家资本主义理论的探索开阔了视野,拓宽了思路。
1948 年 8 月,张闻天在总结东北解放区的经济实践后,明确指出:“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在东北是已经有了⋯⋯所谓国家资本主义也就是使资本家在重要生产条件上依靠国家,和国家订立合同,国家给它一定便利条件,保证它一定利润为公家生产。”他不仅看出国家资本主义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存在,而且预见到它在新民主主义国家经济构成中的地位。同年 9 月,张闻天写成《关于东北经济构成及经济建设基本方针的提纲》,经中共东北局常委讨论通过报告中央,得到《提纲》“很好”的肯定评价,并准备转发全党,
作为各解放区经济建设的方针。《提纲》提出东北解放区是由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小商品经济五种经济成分所构成。这是从理论高度首次把国家资本主义作为新民主主义经济构成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1949 年 3 月,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决议对新民主主义经济构成作了更完整、更准确的阐述,指出:“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加上私人资本主义,加上个体经济,加上国家和私人合作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这些就是人民共和国的几种主要的经济成分,这些就构成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形态。”同年 9 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明确规定:“国家资本与私人资本合 作的经济为国家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在必要和可能的条件下,应鼓励私人资本向国家资本主义方向发展,⋯⋯”《纲领》列举了加工、合营和租借等形式。这不仅标志着对国家资本主义理论在认识上的进一步深化,而且作为国家的基本政策确定下来付诸于实践。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在多种形式下有了很大发展。由于没收官僚资本,发展了一部分公私合营企业。在国民经济改组过程中,为了稳定市场、保证军需民用和帮助资本主义企业克服暂时遇到的困难,维持和发展生产,政府大力发展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等一系列由低级到高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据 1952 年统计,公私合营工业生产总值,较 1949 年增加 5.8 倍,在全国机器工业和工场手工业中所占比重达 5.7%。政府对私营工业的加工、订货等约占全国机器工业和工场手工业生产总值的 35—40
%。至此,资本主义工业的主要部分已转变为国家资本主义。
国家资本主义的广泛发展,是不断总结实践经验,不断深化理论认识的结果。 1952 年 10 月,周恩来在提出如何通过和平转变进入社会主义时指出:“如经过国家资本主义的方式,达到阶级消灭,个人愉快。”这是把国家资本主义和对资改造联系起来,在理论探索上迈出的重要一步。1953 年 6 月,李维汉在对国家资本主义进行系统调查、研究基础上,向党中央和毛主席提出关于《资本主义工业中的公私关系问题》的报告,将通过实践检验的经验总结为:“国家资本主义是我们利用和限制工业资本主义的主要形式; 是我们将资本主义工业逐步纳入国家计划轨道的主要形式;是我们改造资本主义使它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主要形式;是我们利用资本主义工业来训练干部并改造资产阶级分子的主要环节,也是我们同资产阶级进行统一战线工作的主要环节。”这一报告得到毛主席的肯定,并把它提交党中央政治局讨论。经过中央政治局的两次讨论,党中央从理论、政策上肯定了通过国家资本主义完成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改造的正确性。同年 9 月,毛泽东同志在对工商界代表的讲话中明确指出:“经过国家资本主义完成对私营(工商业) 的社会主义改造,是较健全的方针和方法。”
这些回顾表明,关于国家资本主义的实践和理论探索,我们是遵循马列主义关于过渡时期的理论,特别是列宁关于国家资本主义的理论,借鉴苏联新经济政策时期发展国家资本主义的实践,结合中国革命的实际不断深化与提高的。从东北解放区把“出租”作为国家资本主义的重要内容,到《共同纲领》把“出租”作为鼓励发展的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可以看到这种影响。
访问人:在遵循马列主义原则的基础上,我们是否有所创造和发展呢? 郑新加:当然有。理论上有继承、有发展,实践上有借鉴、有深化。我
们对民族资本不是实行“没收”而是采取利用、限制的方针,实践上我们不是发展租借、租赁,而是发展加工、订货、统购、包销、公私合营等一系列由低级到高级的形式,适应各种不同情况,推进社会主义改造工作。以国家资本主义企业为基地,完成私营企业和资产阶级分子的双重改造;经过统一战线工作,培养和团结资产阶级中的进步分子,通过他们带动和影响更多的资产阶级分子,消除疑虑,提高社会主义觉悟;通过国家资本主义企业中工人劳动创造的价值,完成对资产阶级的和平赎买等等,这些方面极大地丰富了国家资本主义的内容,是对马列主义理论宝库的重大贡献。关于利用、限制、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政策,也有一个发展和形成的过程。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决议,明确规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采取利用、限制的政策。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我们党确实没有提出变革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要求,但在国民经济改组过程中,为了帮助资本主义工商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增加生产,促进物资交流,稳定市场,维持工人就业,国家大量发展了加工、订货、统购、包销、代购、代销等各种形态的国家资本主义,使私人资本在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上不同程度的发生了变化。实行利用、限制,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变革的开始,是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量变过程的开始。1953 年 6 月,党中央政治局两次会议后,全国统战会议根据中央讨论的精神,把对资改造的方针概括为利用、限制、改造报送中央,之后在中央的总路线宣传提纲中得到肯定。李维汉在回忆录中讲道:“从 1949
年 3 月七届二中全会提出利用、限制私人资本主义,到 1953 年 6 月政治局会议明确为利用、限制、改造,这是全党指导思想上的一个飞跃。我国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终于明确化和具体化了。”访问人:有人认为:加工、订货以至公私合营等,建国前已经在解放区
出现,党对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道路与方针早已明确地规定下来, 1953 年夏季不过是重新加以肯定,并不具有新的内容。对此,您怎么看?
郑新如:这种看法是把经济生活实践中出现的零星的、不自觉的行动, 不适当地提高到自觉的、理论的高度来看待了。众所周知,无产阶级的革命理论、方针、政策,来源于实践,是千百万群众实践经验的概括和总结,并且要经过实践的检验,不断地得到修正、补充而逐步成熟与完善。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正是在国民经济改组过程中,特别是经过 1950 年下半年和
1952 年 10 月两次调整工商业,国家资本主义已经有了很大发展的情况下, 在广大干部、群众的实践基础上,共产党人以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为指导, 深入考察建国以来私人资本的发展变化,系统地总结国家资本主义的发展经验之后,明确提出来的对资本主义企业和资产阶级分子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具体道路和方法。
访问人:如果再进一步考察,在肯定的基础上,对这一历史事件您觉得有什么失误和不足吗?
郑新如:历史发展是有继承性的。科学地研究和总结历史经验,是为了借鉴有益的经验,汲取失误的教训。对资改造这一伟大的社会变革,也难免有它的历史局限性。不承认失误和缺点,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近年来,理论界结合改革开放后的国家建设形势,多层次、多角度地就对资改造这一历史事件开展了深入的讨论,从这场社会变革的整体合理性,以及它的每一步骤和措施是否符合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提出了各自的看法。我认为,对资改造的失误可以列举许多,但主要的是:
第一,指导思想上求快、求纯,改造的步伐一再加快,最初规划要两个五年计划(到 1962 年)完成按行业公私合营,到 1955 年下半年,就提前到两年完成,以后又由两年变一年,一年变几月。脱离实际的求快、求全,造成工作上的简单、粗糙,遗留下的问题多。由于追求使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成为唯一的经济基础,追求高度集中和全面的计划经济,忽视了必要的分散生产和分散经营,过急、过粗地进行裁、并、改、合,使部分企业失去原有特色,造成产品单一、质量下降、商业网点减少、流通阻滞。
第二,全行业合营高潮中把大批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小业主等,不加区别地带进公私合营,一律称为私方人员,按资本家对待。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按党中央把原工商业者中的劳动者区别出来的指示,各地贯彻实施后所作的统计,合营高潮及其扫尾期间,作为私方人员按资本家对待的共计 86 万人,其中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小业主共 70 万人,实际约 81%是属于劳动人民范围。这样作,既挫伤了这部分原应属于劳动者的积极性,又使国家背上沉重的包袱,社会生产和流通中留下许多空隙无人填补,给人民的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
第三,对资改造要求对企业和人的双重改造,即对资本主义企业和资产阶级分子的同步改造。1954 年,在有计划开展公私合营时,提出以企业为基地对资本家及其代理人进行团结、教育工作,使他们能充分贡献与发挥其经营管理经验和技术专长。刘少奇、陈云都曾强调指出:要把资本家的经营管理经验和技术专长,当作历史文化遗产继承下来,汲取有益的知识,提高社会主义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但在全行业合营高潮以后,由于政治生活中“左”倾思想逐步发展,党的八大制定的正确路线被打断,导致 1957 年反右派斗争严重扩大化,在原工商业者和他们的代表人物中,一部分人受到错误处理。合营企业中的合作共事,团结教育工作遭到忽视,因而也影响到充分调动原工商业者为社会主义服务的积极性。时间的积淀,有利于人们对历史事件作出更清醒的判断。我深信随着研究领域的开拓,研究方法的改进,对这一场社会变革,一定能作出更加符合历史实际和历史规律的结论。
1992 年 7 月 31 日于北京前毛家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