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际社会的支持
近年来,联合国作为处理全球性普遍问题的最重要的国际机构,在加强国际经济合作问题上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1990 年 4 月第 18 届特别联大
会议和同年 9 月第 2 次联合国最不发达国家问题会议,都是国际社会致力解决南北经济关系的会议。上述会议都强调创造有利于国际经济环境,支持发展中国家为解决经济和社会问题所作的努力。这里特别应提出的是,1964 年建立,迄今已召开了 8 届的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在加强国际合作,促进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方面,发挥着十分积极的作用。
1992 年 6 月在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通过的《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也发出了建立起一种“新的全球伙伴关系”的呼声。它既推动国际社会在维护、保护和恢复地球生态系统方面的合作,又推动国际社会在经济发展方面的合作,推动国际社会妥善处理贸易、债务、资金等问题,从而消除阻碍发展中国家进步的国际性障碍。
在 80 年代初,南北对话落入低潮,但 80 年代中后期,对话势头开始加强。西方发达国家和国际金融机构陆续出台了一些阻止发展中国家经济恶化的措施与计划。如 1985 年美国财政部长提出的“美国关于发展中国家持续增长的计划”。1987 年在美国提出的以债券交换债务为主要内容的计划;1989 年美国财政部长提出的减轻发展中国家债务负担的计划;日本的“资金回流计划”。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也都相应增加了发展援助资金;1989 年,欧共体与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地区国家签订了第四个“洛美协定”, 其援助额比第三个洛美协定增加了 39%⋯⋯这些均表明发达国家在南北对话中的态度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变。
但是应当清醒地看到,南北双方在解决双方矛盾,特别是关于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方面的共识还颇为有限,尤其在贸易、债务、金融和发展援助等当前最为紧迫的问题上,还需给予特殊重视和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