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拉尔

然而,直到十七世纪人们才完全认识到,负根是实解。一个已知方程的根的个数一般地与方程的次数(方程中出现的未知量的最高次幂)相等这个规律是洛林的数学家阿尔贝·吉拉尔(1595—1632)发现的。他是从他所发现的方程的根和系数间的联系推导出它的。这些联系所根据的事实是:如果f(x)=0 是一个 n 次方程,它的根为 a1,a2,a3,⋯an,xn 的系数为 1,那么

f(x)=(X-a1)(x-a2)(x-a3)⋯(x-an)。

吉拉尔研究的这些结果发表在他的《代数中的新发明》(Inven- tion Nouveile en l’Algebre)(阿姆斯特丹,1629 年)。它们直接证明了到那时为止一直被忽视的虚根和负根的存在。但是吉拉尔发现,为了使根的总数达到方程的次数,以满足他提出的规律,还必须包括另外的根。吉拉尔注意到,方程的负根可以方便地用几何(192)方法表示为线段,其截取方向和与正根对应的线段相反。后来,这个思想被笛卡尔应用到一整系列问题上。吉拉尔还研究了球面三角形的性质,并且得出了一个以他命名的简单的公式,它给出这种三角形的面积。这个公式不久就由卡瓦利埃里给出了比较严格的证明。

托马斯·哈里奥特(1560—1621)在他身后出版的《实用分析术》(Artis Analyticae Praxis)(伦敦,1631 年)中,将维埃特的结果加以系统化, 并且沿着分析的路线进一步发展了它们。计算尺的发明者威廉·奥特雷德

(1575—1660)同年发表的《数学精义》(Clavis Mathematicae)成为一本标准教科书,牛顿最初就是从它开始接触数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