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讲 集合的基本概念

  1. 集合和元素

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们常常把同类事物放在一起考虑,就组成了所谓集合。例如,“太阳系的九大行星”就是一个集合;“某小学在校的全体学生”是一个集合;“某台机器的全部零件”也是一个集合;长江、黄河、珠江、黑龙江组成了中国四大河流的集合。集合是指具有一定性质的事物汇成的整体。集合简称集。组成集合的每个事物称为这个集合的元素。

为了方便起见,通常用大写字母 A,B,⋯,N,⋯等表示集合,而用小写字母 a,b,⋯,n,⋯等表示元素。但在有些特殊的集合中,元素往往已有既定的符号。

例 1 如果我们把由阿拉伯数字 0,1,2,3,4,5,6,7,8,9,组成的集合记作 A,那么每个阿拉伯数字就是集合 A 的元素。

例 2 通常把所有自然数组成的集合记作 N,N 的元素就是 1,2,3,⋯, n,⋯。

上述的集合 A 和 N 的元素已有既定的符号,而不用 a,b,c,⋯等表示。对于一个给定的集合,集合中的元素是确定的。这就是说,任何一个事

物,或者是这个集合中的元素,或者不是它的元素。

如果 a 是集合 A 的元素,就说 a 属于集合 A,记作 a∈A。这里,符号“∈” 读作“属于”。如果 a 不是集合 A 的元素,就说 a 不属于集合 A,记

作a A(或 a ∉A)。这里符号“ ”(或 ∉)读作“不属于”。例如, 如果A表示阿拉伯数字的集,那么, O ∈ A而10 ∈ A。又如,用N表示自然数集,那么,100 ∈N,而0.5 N。

对于一个给定的集合,集合中的元素是互异的。这就是说,集合中的任

何两个元素都是不同的事物;相同事物归入某一个集合时,只能算作这个集合的一个元素。因此,集合中的元素是不重复的。

含有有限个元素的集合叫做有限集。上面的阿拉伯数字的集合,中国四大河流的集合都是有限集。含有无限个元素的集合叫做无限集。上面的自然数集合 N 就是无限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