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利益应重视——谈满足部属合理要求

如何对待部属的要求,是管理者在处理与部属关系中以至在整个管理工作中会经常遇到的一个问题。

初看起来,这个问题似乎只是一项普通的行政性工作,没有太多的学问, 实际上却不是如此。它是对部属的重要激励工作,其意义远不是日常行政工作所能包含的。它对于凝聚人心、延揽人才、调动部属的积极性、建立良好的上司与部属关系,都起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作为管理者,如果这个问题处理得好,就会带来明显的积极效果:部属工作安心,精力集中,干劲倍增;对上司更加信任,心存感激之情,甚至认为有知遇之恩,思以投桃报李,在工作中贯彻上司指示要求更为认真和更加积极;还可以收揽人心,众望所归。

这个问题如果处理得不好,带来的后果也是值得忧虑、甚至可怕的:部

属工作不安心,精力分散,积极性不高,时有不满和怨言;上司威信下降, 工作指示要求常被部属消极应付,虚与委蛇,甚至不予理睬,束之高阁;单位内部人心涣散,增加离心倾向,缺乏凝聚力,留不住人才。

(一)尽量满足合理要求。

对待部属要求,必须首先判别是否合理,合理的给以满足,不合理的不给满足,即坚持合理性原则。

(二)雪中送炭,雨中送伞。

一般情况下,部属在同一时期中常常有几种要求,但其中必定有一种要求是主导的。管理者应根据需要层次性原理,善于认定并抓住主导性的要求, 有针对性地给以满足。当部属的生存需要还没有基本满足时,你却着重去满足他的自尊的需要,他的兴趣当然是不会大的;反之,如果应当着重满足他自尊方面的需要,你却给他满足生存需要的东西,他仍然会觉得不满足,也难以充分调动他的积极性。因此,提高满足部属要求的激励效果,就必须研究部属的生活状况和思想状况,了解他的主导需要是什么,根据合理性原则的要求,尽可能地给以满足。

满足主导性的需要,就是急人所需,好比雪中送炭、雨中送伞,它的激励效果,远远胜过满足非主导性需要的锦上添花。

有时,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部属的主导性需要暂时无法给以满足, 如迫切需要住房的,管理者手中一时没有房子,那就需要向本人说明情况, 做好思想工作。同时应根据情况,尽可能满足他的某项非主导性的需要,以示组织上对他的关心。

(三)待人公正,处事公平。

对待部属要求是否给以满足,不能仅从要求者一个人角度考虑,还要从本单位、本部门的全局来衡量,防止出现不公现象。务使条件基本相同的人, 不分亲疏远近,都能得到大致相同的物质的或精神的满足。如果不是这样, 甲满足了,条件强过甲的乙反而没给满足;或者条件相仿,和上司关系近的、上司喜欢的满足了,和上司关系远的、上司不喜欢的不给满足,这样,势必满足一个人,挫伤一大片,并且会大大降低管理者的威信。

(四)不要轻易允诺许愿。

有的上司为了讨好部属,对部属的要求,不管合理与否,不管能否办到, 一律满口答应。还有的轻易许愿。这虽然会赚得部属一时高兴,但因很多要求是不应满足或无力满足的,当过一段时间诺言不能兑现时,部属就会对上司不满。俗话说,轻诺者必寡信。

(五)应主动关心部属疾苦。

很多上司对待部属的需要,一般是在部属通过某种方式提出来之后考虑解决。这种做法,如果处理得当,效果也会是好的。但是,如果上司能根据平时对部属情况的了解,参照需要的理论,不待部属提出要求,就主动地有计划地予以满足,效果就会更为显著。这样做,部属会感到上司是真正了解和关心自己的,是值得信赖的,从而更积极地贡献自己的力量。即使是部属的纯属个人负责解决的需要,如大龄男女的婚嫁等一类问题,如果上司能主动关心,积极设法帮助解决,无疑会使部属更为感动,从而起到更大的激励作用。

(六)对部属合理要求不能久拖不决。

对待部属的合理要求,应该以积极的态度,尽快地予以满足,不能久拖

不决。“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是行不通的。既然人的行为动机是由需要决定的,忽视人的需要就不可能引导人的行为动机向着有利于社会主义、有利于群体需要的方向发展。

(七)对部属的不合理要求也应耐心答复。

有的上司对部属的一些不合理要求,采取不予理睬的态度,往往产生很不好的效果。部属提出了不合理要求,在他自己看来可能认为是合理的,如果上司置之不理,他就会有意见,闹情绪,影响工作,甚至造成上司与部属关系中的隔阂和紧张。所以,对待部属的不合理要求,务必向他讲清楚为什么不能解决的道理,做好思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