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名中要不要“民主”二字?

建立一个新政权,创建一个新国家,首要问题之一就是,这个国家叫什么名?

在新政协筹委会组织条例中,就已提到建立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政府的方案。

在历时五天的会议中,无人对国名提出不同看法。直到最后一天讨论最后一份文件时,张奚若先生提出了质疑。

当时任清华大学教授的张奚若先生说”有几位老先生嫌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的名字太长,他们说应去掉民主二字,我看叫中华人民共和国好。有人民就可以不要民主二字,焉有人民而不民主哉?旦民主一词 Democracy 来自希腊字,原意与人民相同。去掉民主二字从下面的解释也是很容易明白的: 是共和而非专制,是民主而非君主,是人民而非布尔乔亚的国家。

雷洁琼发言说,如果国名大长,用时不用全称即得注明是简称。

黄炎培和张念让两位先生就国名问题发表了系统意见,被整理成书面报告,打印 30 份,抄送新政协筹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和各组长,他们认为:

我国国名似可将原拟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简称中华民国或中华民主国。将来进入社会主义阶段即可改称中华社会主义民主国。他们觉得民族和共和无并列之必要。汉语使用共和国一词纯系翻译西文列坡勃立克,这个词与共和二字在我国经典上的原意并无关系。西文一字当初并非不可译为民主国。因为西文的德漠克拉西与列坡勃立克的字面含义原无根本区别。不过前者指民主的政治体制,而后者指民主的国家。这个意见与张奚若先生的意见大同小异。

第四小组把关于国名的意见归纳了三种名称,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董必武关于草拟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的经过及其基本内容有一个报告。他说,第一次小组会广泛交换了意见,因为没有准备,没有参考资料, 有漫谈的性质。于是推举张志让等 7 人先准备一个讨论提纲,以便小组全体会上讨论时,可获得若干基本的共同意见。第二次小组会时按提纲起草委员会所提“政府组织法中的基本问题”进行讨论,基本意见趋于一致,有些意见留待起草委员会去斟酌。然后,公椎董必武等人起草政府组织法的初步草案。第三次小组会议通过,做文字修改后,提交新政协筹备会作了原则的通过,准备提交政协大会讨论。

关于组织法草案的总纲,董必武说,国家名称问题,本来过去写文章或讲演,许多人都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黄炎培、张志让两先生曾写过一个节略, 主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在第四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讨论中,张奚著先生以为用中华人民民主国,不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我们现在采用了最后这个名称,因为共和国说明了我们的国体,“人民”二字在今天新民主主义的中国是指工、农、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四个阶级的人,它有确定的解释,

这已经把人民民主专政的意思表达出来,不必再把“民主”二字重复一次了。政协代表提案第四案是由马叙伦、陈叔通、郭沫若、沙千里、沈雁冰、

谭平山、梁希、许德珩、吴耀宗提出来的。

为提议统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名,取消共同纲领和组织法中简称中华民国,另由政府以法令规定。提案请大会公决。

他们的理由是这次新政协筹委会所通过的国名——中华人民共和国,确能代表中国人民革命伟大胜利后实行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及人民。这一个中国历史上划时代的大变革,必须把旧民主时代遗留下来的、本质上不同的;并且为汉好卖国贼用过的在中国人民中间已没有一点好感的“中华民国”四个字,毫无保留地取消。

否则,在将来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也就是中央人民政府成立的时候, 喊起口号来,就会有两种称呼,把已经走向死亡道路的旧中华民国再喊万岁, 人民显然是不可接受的。

因此,大多数人提议,主张统一国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把简称“中华民国”几个字在中国人民政协所有的文件中一律予以取消。

1949 年 9 月 25 日深夜,司徒美堂收到一纣由周恩来和林伯渠联名相邀的午宴请柬,上面写着:“九月二十六日上午十一时半在东交民巷六国饭店举行午宴,并商讨重要问题,务请出席。”

二三十位七旬老翁接到了同样的请柬。

待老人们陆续到达之后,作为东道主的周恩来开门见山他说:“今天请来赴宴的,大多是辛亥革命时期的老前辈。我们国家有句古话,叫做‘就教长者’,今天的会就是专门听取长者的发

“各位在讨论三大文件时,都看见了共同纲领中的国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之下有一个简称中华民国的括弧。关于这个简称,有两种不同意见,有的说好,有的说不必要。常委会特地叫我来请教老前辈,看看有何高见。老前辈对中华民国这四个字,也许还有旧感情。”

第一位发言的是黄炎培,他曾在江南乡试中举,也曾加入过中国同盟会, 参加了辛亥革命和反对袁世凯窃国的斗争。他认为,由于中国老百姓落后, 感情上惯用中华民国,一旦改掉,会反感。留个简称,是必要的。稍停,他又补充说,政协会议三年一届,三年后,我们再来除掉,并无不可。

接着,廖仲恺的夫人何香凝老人说,中华民国是孙中山先生革命的一个成果,那是用许多烈士的鲜血换来的。关于改国号问题,我个人认为,如能照旧,用它是好的。如果大家不赞成,我就不坚持自己的意见了。

第三位发言者是辛亥革命后隐居了 38 年、生平不写民国国号的前清进士周致祥。他说,我反对简称什么中华民国,这是一个祸国殃民的、群众对它深恶痛绝的名称,20 多年来已被蒋介石弄得不堪言状了。我主张就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表示两次革命的性质各不相同。

这时,司徒美堂站起来说:“我没有什么学问,我是参加辛亥革命的人, 我尊重孙中山先生,但对于中华民国这四个字绝无好感。理由是中华民国与民无涉,多年来被蒋介石与 CC 派弄得天怒人怨,真是痛心疾首。我们试问, 共产党所领导的这次革命是不是跟辛亥革命不同?

“如果大家都认为不同,那么我们的国号应该叫中华人民共和国,抛掉又臭又坏的中华民国的臭招牌。这国号是一个极其庄严的事情,一改就要改好,为什么要三年以后才改?常道,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令不行。仍

然叫中华民国,何以昭告天下百姓?我们好像偷偷模摸似的,革命胜利了, 连国号也不敢改。我坚决反对什么简称,我坚决主张光明正大地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徒美堂语音响亮,听者报以热烈的掌声。

人口学家马寅初立即表示拥护司徒美堂的意见,他补充说,简称实在不伦不类。

教育学家车向忱又从教育群众的方面阐述了司徒美堂的观点,说人民一时不能接受的问题,只是宣传教育的事。慢慢地教育,让人民认识我们这个革命的政权的性质,万万不可因噎废食。

张澜和既当过清末翰林又曾留学日本的陈叔通也发表了去掉“中华民国”的意见。

沈钧儒从法律观点解释了简称问题:有些群众还在写中华民国,那是他们的一时之便,我们也不必明令禁止。至于堂堂的政协会议三大文件里加上简称中华民国的括弧,这的确是法律上的一个大漏洞,万万不可如此。遍观世界各国的国号,只有字母的缩写,而没有载之于立国文件上的其他简称。如果一定写上,那么将来在行文上用国家名义与别国订约也不方便。所以我主张不用那个简称。

爱国华侨陈嘉庚操着浓重的厦门话说,大家对中华民国绝无好感。当然, 落后的人一时不习惯,过些时候就好了。

最后周恩来说,我要把这些意见综合送主席团常委参考,并由主席团常委作出最后决定。

9 月 27 日,政协一届全体会议第六天的记录写道:简称“中华民国”一去掉,不等于把中华民国过去革命的历史意义一笔抹煞。如辛亥革命、国共合作等都是有它的历史意义的。这一点在毛泽东开幕辞中也讲过。同时,“中华民国”这名称,因为在民间已很习惯,所以在目前,也不会禁止使用。在人民中还允许有这样的称呼,正如现在我们所用的阳历,同样也不禁止人民用阴历。其次我们用公元纪年,同样也不禁止用三十八年。慢慢地引导人民在公文上用统一的国名,统一的公元的年号,最好在正式文件上不要有这样的一个法律性的规定。

以后,政协一次会议陆续通过的大会文件,去掉了“中华民国”这四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