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规

其教规主要有六。

①不许崇拜他神。除雅赫维外不许崇拜他神,这是维护一神教信仰的根本原则。律法书中多次提及此点,而且作为十诫中的第 1 诫。明文规定,如违犯此条另拜他神,则处以死刑。“天上地下,惟有耶和华(雅赫维)他是上帝,除他以外,再无别神”①。若“去事奉敬拜别神,或拜太阳,或拜月亮, 或拜天象⋯⋯不论男女,拉到城外,用石头将他打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将那个当死的人治死,不可凭一个人的口作见证,将他治死,见证人要先下手,然后众民也下手,将他治死”②。

②禁止偶像崇拜。为维护一神信仰,犹太教禁止崇拜偶像。

因为当时其它多神教均有偶像崇拜。故犹太教在这一点上作出了异于其他多神教的规定。“不可为自己制造任何偶像(指人);也不可仿制天上、地上、或地下、水里的任何形象;不可向任何偶像跪拜。因为我是上主—— 你的上帝,我绝不容忍对立的神明;恨恶我的人,我要惩罚他们,甚至到三、四代的子孙”③。对进行偶像崇拜者亦处以死刑。

③守安息日。安息日是西亚地区一个古老的节期。在阿卡德语中,此词之意为“7”,在希伯莱语中为“停止工作、休息”之意④。《圣经》对安息日的解释有两种说法,其一,据《出埃及记》第 20 章解释为“因为六天之功, 雅赫维造天、地、海和其他万物,第七天便安息。所以雅赫维赐福于安息日, 定为圣日”。其二,据《申命记》第 5 章认为每个人,无论男女主仆,都应

当有一个休息的机会,并把安息日与上帝对以色列人的救赎相联系,第 5 章

第 15 节说:“你也要记住你在埃及作过奴仆,雅赫维你的上帝用大能的手和伸出来的膀臂,将你从那里领出来,雅赫维你的上帝吩咐你守安息日。”

希伯莱人从埃及回到迦南后,把安息日作为庆贺、崇敬的日子。逢安息日,圣殿举行献祭;并把安息日作为教规须严格执行。规定在安息日,任何人不得经商、旅行、挑担,什么活也不许干,即使羊坠入井中亦不许救。而且随犹太教的发展与确立,日益严格,甚至规定在战争时对敌人应停止进攻, 一个麦穗也不能拾。

至公元前 6 世纪圣殿遭破坏,人民被奴役,其他节日不复存在,此时安息日成为与上帝立约的日子。复国后成为犹太教教规,不守安息日将受到惩罚。

① 《申命记》,第 5 章,第 35 节。

② 《申命记》,第 17 章,第 3—6 节。

③ 《申命记》,第 5 章,第 8 节。

④ 朱维之主编:《希伯莱文化》,浙江人民出版社 1988 年版,第 122 页。

犹太教的安息日与基督教的礼拜日不同,安息日被认为是一周的结束, 所以犹太教的安息日是星期六,而基督教的礼拜日认为是一个星期的开端, 所以定为星期日。

④禁止与外族通婚。为防止犹太民族被同化,犹太教严格实行民族内婚制,禁止与外族通婚。如与外族通婚,则对方必须首先皈依犹太教,男子须行割礼。

最初,犹太教尚无此规定,一些以色列人娶外族妇女为妻,亦有在战争中掠夺来的外族妇女。由于与异族人通婚使以色列人的血统日益复杂,也影响了犹太教信仰的纯洁性,因此,遭到犹太教祭司与先知的反对。在先知书中作了严格规定:“我们不跟住在我们土地上的外族人通婚”①,“我叫他们奉上帝的名发誓,不再容许他们自己和他们的儿女与外族人通婚”②。至公元前 5 世纪,犹太教作为教规严格实行,在以后的国破家亡时期,为维护民族的存在,此规定更加严格。为确保财产不外流,还实行寡妇内嫁制,《申命记》第 25 章第 5—9 节明确规定:兄死,其弟有义务娶其嫂,亡夫之弟不得拒绝此义务,所生之第一子归于其兄名下。

⑤食物禁忌。犹太教的食物禁忌很可能是由于传统的民族习俗不吃某些食物,以后被纳入犹太教教规。《利未记》第 11 章中明确规定:不许吃走兽中仅倒嚼而不分蹄者,如骆驼、兔子,或仅分蹄而不倒嚼者如猪。认为这些走兽不洁净,肉不可吃,死不可摸。只允许吃蹄分为两瓣且倒嚼者,如牛、羊、鹿等。同时也不许吃牛、羊之血与大腿筋。据《创世记》第 33 章第 28

—32 节记载,因雅各率领希伯莱人进入埃及与上帝摔跤时,被上帝点了一下他的大腿根,“他的大腿就瘸了。故此以色列人不吃大腿窝的筋,直到今日。”其它食物禁忌还规定,鱼类中不许吃无翅无鳞者,飞禽中只许吃有翅膀、有足、有腿、能跳者如蝗虫、蟋蟀等。而老鹰、乌鸦、鹭鸶不得食。其所以不许吃猪肉,学术界其说不一,较为实际的解释是因为希伯莱人长期过游牧生活,无畜养猪的习惯所致。这些禁忌多数为伊斯兰教所继承,基督教则进行了革新,无食物禁忌。

⑥按犹太历法纪年。犹太教历法为阴阳合历,每年 12 个月,其正月相当

于公历的 3 至 4 月,12 月相当于公历的 2 至 3 月。

各种节日均依此计算。基督教的复活节亦依此历法计算,故每年的公历日期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