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人是上帝的“选民”

坚信以色列人是上帝的“选民”,即相信雅赫维从众多民族中,特别挑选出以色列人为其子民,这是以色列人在民族危机中祈求神助的表现、民族自信心在宗教上的反映。他们自认为是“圣约”的民族,此圣约是以色列人仅崇拜一神雅赫维,并遵守其律法,上帝则保护、赐福给以色列人。“选民” 具有排他性,上帝的恩惠仅施予以色列人而不包括其他民族。对以色列人赐福与降祸则根据其表现,当真诚崇拜雅赫维并遵守约法时,则赐以福祉,否则即降以灾祸。据此以色列人把公元前 8 世纪以后的苦难均归因于未遵守约

① 埃及 18 王朝法老阿蒙霍特普四世(公元前 1379— 前 1362 年在位)曾进行宗教改革,废除多神教,崇奉阿吞神为宇宙间唯一真神,并自封为阿吞神的最高祭司,更名为埃赫那吞。

法而遭劫难。选民意识给了犹太人克服日后苦难以坚定的信念与巨大力量。由于选民的依据是圣约(即摩西十诫),所以此圣约刻于石、置于圣殿之“约柜”中(放置圣约之木柜),视为圣物。犹太教的选民思想反映了其民族宗教之特征,圣约是上帝与以色列人的圣约,非对个人,每个人只有作为民族的一份子,才能成为选民,因而圣约与选民思想增强了民族的凝聚力,特别是在民族危亡与后世国破家亡之流亡生活中,坚定了民族自信心与自豪感, 使他们认为自己民族的复兴是天意使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