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三次结集
佛陀逝世百余年后举行的第二次结集,实际上是分裂的结集,也是佛教内部部派分裂的开始。公元前 4 世纪,由于戒律导致僧团内部的分歧,“十事”争议的焦点是比丘能否接受金钱布施与私蓄金银财物,以耶舍为代表的资深长老反对“十事”,在毗舍离召集 700 僧众结集,宣布“十事”为“十非法事”,坚持传统戒律,因参加者多系主事的上座,故又称“上座部结集”, 从而产生了上座部派。坚持“十事”的僧侣不承认这一决议,于是又单独召集万人参加的会议,决定十事为合法。因参加此会的人数众多,故又称为“大众部结集”。所以第二次结集,实为分裂为部派的结集。它反映了各地区差异、佛学观点之不同,因为传统的戒律亦很难保持统一。此后,两个部派中又开始出现一些小部派。
第三次结集为阿育王时期。据说当时鸡园寺中住有比丘万人,其中既有部派的分歧,也有许多外道信徒,因而在教义、戒律方面经常发生争端,于是阿育王邀请目犍连子帝须为首的 1000 名德高望重的长老,于华氏城的阿育王寺举行千人结集,又称为第三次结集。重新合诵佛教经典,并编出一部《论事》。论事,即争论的问题,把不同部派的论点加以整理,有正反两面的观点各 500 条,共 1000 条,但流传至今者仅百余条,从中可看出佛教两部派内部又有进一步分裂,争论十分激烈。
第三次结集为南传佛教文献所记载,北传佛教中无此记载,故不承认此次结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