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与法律、伦理相结合

《摩西五经》又称律法书,其中不仅记载了宗教信仰与教规,而且把世俗法律与伦理道德均纳入教义之中。尽管犹太教与其它古代宗教一样,重视宗教仪式,礼仪繁琐,但它更重视经典、律法与道德,十诫中的第 5 诫为孝

敬父母、第 6 诫为不可杀人、第 7 诫为不可奸淫、第 8 诫是不可偷盗、第 9

诫为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第 10 诫为不可贪图他人财物。这些伦理道德在《圣经·利未记》中归纳为“爱人如已”①,在《利未记》中,不仅要求对一般人要遵守这一原则,特别对老弱病残更要如此,“在白发人面前,你要站起来, 也要尊敬老人”;“不可咒骂聋子,也不可将绊脚石放在瞎子面前”②。在河边遇到失明人要带领他过桥,直到河对岸,始为完成宗教义务。通过宗教与法律、道德相结合,在当时强化了犹太人的法律观念与道德规范。

① 《圣经·利未记》,第 19 章,第 17 节。

② 《利未记》,第 19 章,第 32、14 节。

除上述教义外,犹太教还有繁琐的教规、礼仪、禁忌与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