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贷款

就现阶段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看,贷款对象包括以下几种:

  1. 国有农业企业

包括农垦、农业、林业、畜牧、水产、水利、华侨、劳改、农机、气象、解放军总后勤部、国防科工委以及其他系统所属的国有农林牧渔场;国有农办工业、商业、物资供销、服务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采矿业、衣机修造业等企业;各种农业的企业集团、租赁企业、股份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经营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

  1. 农业生产集体经济组织

包括农村从事农、林、牧、副、渔业及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集体经济组织。

  1. 农村生产合作经济组织

包括各种形式,各种规模的经济联合体。4.农户

包括农业承包户,自营户和从事农、林、牧、副、渔、工商业经营的农村居民。

5.农村信用合作社

农业贷款对象虽然具有范围广和对象众多的特点,但并不是漫无边际的。只有具备下列条件的才能向银行和信用社申请贷款。

  1. 借款单位应是经济实体,具有法人资格。借款个人应具有合法身份的证明文件。

  2. 借款单位从事的生产经营项目,要符合国家的法令、政策及农业区域归划;物资、能源、交通等条件落实,具有相应的管理水平;产品符合社会需要,预测经济效益好,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

  3. 借款单位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合理的收益分配办法,能独立自主承担对外债权债务关系。

  4. 借款单位和个人应有符合规定比例的自有资金,大额贷款还要有相应的经济实体担保,或有足够清偿贷款的财产作抵押。

  5. 借款单位要在农业银行和信用社开立帐户,恪守信用,接受银行和信用社的监督和检查,并按规定向银行和信用社提交有关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其它经济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