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保管箱业务

客户可以向金融信托机构申请租用保险箱,一是可以在租用期内随时开箱存取物品,不受保管期的限制;二是可以任意存放自己的各种贵重物品; 三是金融信托机构对箱内存放物品的种类、数量概不过问。这样对客户带来了极大的方便。

租用保管箱的具体做法是:

  1. 租用人在申请办理租用保管时,须出示其身份证或其他有关证明文件,经金融信托机构审阅同意,才可签订租约。

  2. 租用人根据租用保管箱的大小,缴存保证金,作为确实遵守出租保管箱业务章程及日后修改条款的保证。

  3. 租用人不得自行将保管箱转让或转租与他人。如果有此情况,一经

金融信托机构发现,有权立即停止和收回其使用权。

  1. 除按章程规定中途退租外,租用期以 1 年为期;第一年租金应在签约时交纳,以后每年到期缴纳下期租金。逾期两个月不缴纳,且无正当理由者,金融信托机构可停止租用人的使用权,并取消租约。

  2. 租用人应将其本人,或受权人图章留存于金融信托机构印鉴卡上备查。

  3. 金融信托机构在收妥租金、保证金、印鉴卡和租约后,才能将保管箱钥匙交给租用人。

  4. 在金融信托机构营业时间内,租用人申请开箱时,必须由租用人或其授权人填写开箱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并出示其身份证或其他证明,如有不符者,金融信托机构有权拒绝开箱。

  5. 金融信托机构除负责开启及关闭库门,核对印鉴及陪同开启外,其他事端,租用人自行负责,金融信托机构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6. 金融信托机构在营业时内,如认为有紧急情况时,有权随时要求当时留在保管箱库内的任何人立即离云并关闭库门。

  7. 租用人及其受权人不得利用保管箱作非法用途、或存放违禁的物品,如果因违反本规定导致金融信托机构及第三者蒙受损失,租用人应负赔偿责任。

  8. 保管箱内所存放的物品,因自然原因变质或损坏,以及非人力所能控制的因素导致损失时,金融信托机构概不负责。

  9. 租约以 12 个月为一期,中途退租者因违章而租用人被停止租约时,金融信托机构均不退回租金。

  10. 租箱到期,租用人员不取出箱内物品,金融信托机构将通知租用人立即提取,如果逾期 3 个月仍未办理,金融信托机构在公证人见证下凿开该箱,箱内物品由金融信托机构登记开列清单,通过邮局寄给租用人,或由金融信托机构移存保管。如果有损失等情况,均由租用人自行负责。移存 3 个月后,租用人仍未提取,金融信托机构将不再通知租用人,而将箱内所有物品全部或部分进行处理,以偿付费用。

  11. 如果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金融信托机构可暂时拒绝租用人或其受权人开启保管箱:

①申请开箱的印鉴与预留印鉴不符;

②开箱人与身份证不符;

③逾期仍不按规定缴纳租金者。

  1. 金融信托机构需终止租约时,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租用人,租用人应立即交还保管箱钥匙、付清租金、并取回箱内物品。缴存的保证金在上述事项办妥后归还。

  2. 金融信托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宪法有关规定, 保护租用单位和个人的财物,并绝对保守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