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资金信托
□资金信托概述
- 资金信托的概念和种类
资金信托业务,是金融信托机构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对其货币资金进行自主经营,并向委托人指定的收益人支付营运收益或约定款项,吸取一定劳务费的业务。资金信托的资金必须是单位可自主支配的资金或归单位和个人所有的资金。
我国目前开展的资金信托业务种类有:单位资金信托,公益基金信托, 劳保基金信托,个人特约信托。
- 资金信托与信托存款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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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关系不同。信托存款是存户与金融信托机构之间的信用关系, 即存户凭金融信托机构的信用而存入款项,金融信托机构以其信用实力保证存款的提取和支付利息。资金信托形成的是一种信托关系,委托方出予一定的目的委托金融信托机构代为营运资金,金融信托机构除了凭自己的信用之外,主要通过向委托人提供管理和营运资金的服务,来实现委托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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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来源不同。信托存款,金融信托机构是按国家规定利率向存户支付利息,收益来源于存贷利差。资金信托过程中,金融信托机构只收取一定的劳务费为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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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资金所有权关系不同。信托存款关系从产生到终止,存款的所有权是存户,转移给金融信托机构的仅是使用权。而资金信托关系从开始起委托方不再对信托资金拥有所有权,其所有权名义上归受托方,信托关系结束,所有权转移给受益人。
- 资金信托与委托贷款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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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贷款的主要目的是向指定的对象发放贷款,委托贷款的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及利率均由委托方指定。资金信托则是通过受托人营运资金使受益人得到收益,受托人自己决定信托资金如何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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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贷款的经营风险由委托方承担;而资金信托的经营风险由受托方承担。
下面就资金信托业务中的几个主要业务分别加以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