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敕的一般原则

一般原则,指银行贷款最基本的最通用的准则。

作为社会货币流通周转的专门机构,银行贷款必须遵循客观经济规律。银行收放贷款,都须按照下列原则办事:

  1. 银行贷款的收放必须遵循安全性原则

银行贷款资金的来源,主要来自银行存款,对存款户负有无条件偿付的法律责任。因此,银行发放贷款,首先必须考虑是否安全,是否能够到期如数收回。尽管银行贷款本身都意味着有相当风险,但只要贯彻安全性原则, 就可以使这种风险降至最低限度。

  1. 银行贷款必须坚持收益性原则

银行资金并非是依靠造币积累形成,固而通过积聚社会闲置资金进行贷放业务,尤其应重视营利。银行经营的目的在于获得最大的利益,而这种利益多来自放贷收息,所以银行为保持或提高收益,必须注意避免放款形成延滞的情况。

  1. 银行贷款应注重发展性原则

银行贷款对借贷者来说,无非是提高生产和促进消费。生产企业贷款, 目的在于促进和扩大生产。为了保证国民经济增长,银行贷款发放时,应注重发展扶持有前途的客户,着重培养成长性企业。

  1. 银行贷款要兼顾公共利益,贯彻公共性原则

银行贷款应按照国家经济发展趋势,配合国家经济政策,尽量将贷款投放到与国计民生相关的生产和消费中,增加外销贷款创汇。在国家控制经济虚假繁荣时,银行贷款亦应配合紧缩银根措施,严格掌握信贷对象和信贷限度,以稳定经济,促进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