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的帐户

银行帐户,是办理存款、贷款、结算和现金收付业务的工具,具有记录、反映和管理、监督国民经济活动的作用。企业单位在银行设立何种帐户,应根据银行管理贷款的需要、贷款本身的性质及其不同的操作方式来确定。概括起来,银行贷款帐户分为“存贷分户”和“存贷合一”帐户两种。

  1. “存贷分户”帐户 “存贷分户”,是指存款、贷款分别开立帐户,贷款发出与收回分别在

存、贷款帐户上记载。企业在银行的存款,按照资金性质设立结算帐户和专

用基金帐户。贷款贷出与收回、汇款进出、现金收付都通过结算帐户进行。结算帐户有基本帐户和辅助帐户两种,前者指企业在银行开立的主体结算帐户,后者指企业所属相距较远的异地分支机构在当地银行开立的辅助结算帐户,一般只付不收或只收不付。企业的补偿基金、积累资金通过结算帐户转入专用基金存款户。企业贷款按照贷款用途和种类,分别设立相应的贷款帐户。

“存贷分户”的优点是对于银行来说,有利于银行管理和监督贷款的归还和使用情况,了解企业的支付情况及信誉情况,也有利于银行按期计划收取贷款利息。对于企业来说,有利于企业了解自身的财务收支及支付能力等。

“存贷分户”这种帐户的缺点在于该帐户的结算户要经常保留足够的支付准备金,以备支付需要,相应要增加企业资金在货币形态上的占用,不利于加速资金周转。

  1. “存贷合一”帐户 “存贷合一”帐户,就是存款和贷款合设一个帐户。企业的一切收付都

通过该帐户核算,该帐户付方(资产)余额为贷款,收方(负债)余额即为存款。1959 年起,我国银行对商业企业实行“存贷合一”帐户管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1983 年起,银行将商业企业的“存贷合一”基本上改为“存贷分户”管理。为支持少数效益好,管理优,信誉高的大中型商业企业, 1987 年起,允许在坚持“存贷分户”的条件下开办限额透支贷款;个别行处对少数信用极好的企业提供“存贷合一”帐户。国外银行对信用很好的客户, 一般都使用“存贷合一”透支方式。

“存贷合一”帐户的优点:对于银行来说,简化了贷款发放与收回的手续,节约了社会劳动,减少了费用支出。对于企业来说,有利于企业灵活使用资金,手续简便,相对于“存贷分户”来说,减少了资金在货币形态上的占用。

该帐户的缺点在于:存在无偿占用银行信贷资金的可能性,还容易套取银行利息。例如:企业上午贷款 10 万元,下午还款 10 万元,当日帐面余额不变,可不付贷款利息。如果下午存款大于上午贷款的数额,使当日帐面出现收方余额,这样就套取了银行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