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股票买卖

  1. 代理买卖的手续

当购股者要求委托买进股票时,受托金融信托机构经办人员根据购股者提供的姓名、地址、股票品种、数量、单价等内容填写《代买有价证券委托书》一式四联,经验明无误签章后,收妥保证金,并与委托书一起交给出纳复核人员、复核无误后,加盖公私章。将其中一联交与购股者,到时领取股票或退回保证金。

当售股者要求委托卖出股票时,受托金融信托机构将售股者交来的股票清点后,根据托售者的姓名、股票名称、数量、单价等填写《代卖有价证券委托书》一式三联,由售股者验明各栏要素相符后签章,经办人员将股票换人复点后,在委托书上加盖公私章,将其中一联交与售股者,作为到时领取现金或退回股票的收据。

  1. 买卖方式

我国目前的股票交易主要根据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

价格优先。指购股者或售股者开价为最高或最低时,则优先挂牌。优先买卖,优先成交。

时间优先。指购股者或售股者开价相同时,则遵循谁先挂牌。谁先委托, 谁先成交。

在股票交易时,还须遵循价格优先在先,时间优先在后的原则,即先考虑价格优先,在价格相同时,再考虑时间优先。

  1. 代理股票过户

证券市场上流通的股票,大部分是记名股票,股票持有者在发行公司股东名册上都有记载,购进股票者必须办理“过户”手续才能成为公司的股东。许多发行公司都将过户业务委托给金融信托机构办理,金融信托机构把办理过户手续费作为公司的业务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