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周转贷款
凡申请商品周转贷款的企业,应于年初向银行送交惜款申请,主要内容如表 1.9。
银行在收到商业企业的借款申请表后,由信贷员进行深入细微的调查和严格的审查。首先,要结合上年(或前两年)的实际情况,核实本年企业申报的各项计划数据。根据企业上年实际销售、增长速度、上级批准的销售计划,结合年初实际库存,本年商品购进计划,利润计划和市场变化等因素, 研究进货计划是否落实,销售计划是否真实合理。其次,要审定企业资金来源与运用的有关指标。这些指标主要包括:自有流动资金当年增补数;有问题商品当年处理数;有问资金当年处理数;清收被占用的结算资金当年压缩数;平均占用的应缴税利、专用基金、结算资金数。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 确定商品周转贷款额度。然后,贷款实行三级审批,信贷员在贷前调查和贷时初审后,签具测算贷款额度的审查意见,信贷科(股)长审阅、核实情况后,签审核意见;行长(主任)根据上述初审、复审,进行统一平衡,签具审批意见。银行调查及审批意见见表 1.10。
经银行审批同意贷款之后,企业与银行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和借据,合同一式三份,借、贷、保三方各执一份。贷款额度一年一定,一次贷给企业, 转入其结算户存款,供企业周转使用。商品周转贷款的期限为一年,到期需如数归还贷款本息。
表 1 . 10 银行调查及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单位:千元
项目 |
上年实际 |
本 年 初审 认 定 数额 |
信货员初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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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总额 |
货款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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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平均占用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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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
流动资金周转天数 主管部门下达的资金加速率计划(%) |
货款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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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 |
按加速率核定的流动资金 周转天数 |
贷款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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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初审初审 |
核定的流动资金计划占用额 国拨及自有流动资金正常占用的外来资金不合理占用资金 其他应减款项 |
货款利率: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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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的银行贷款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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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商品周转贷款额 |
信贷员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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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周转贷款限额(%) |
19 日 |
年 | 月 | ||||
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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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 ) 长复 审行长 ( 主任 ) 审批 |
贷款种类 |
贷款额度 |
贷款期限 |
利率 |
19 日 |
签 章年 |
月 |
贷款种类 |
贷款额度 |
贷款期限 |
利率 |
19 日 |
签 章年 |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