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和信用卡

  1. 本票

本票是签发人本身付款的票据。银行本票是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后, 由银行签发给申请人凭以办理转帐或支取现金的票据。银行本票有定额和不定额两种。定额本票面额为 500 元、1000 元、5000 元和 10000 元,不定额本票的金额起点为 100 元。结算程序是:

  1. 单应,个体经济户或个人将款项交存银行,同时填写银行本票申请书。

  2. 银行在收妥款项并收取一定手续费用后,据以签发银行本票。银行本票付款期限为 1 个月。个体经济户和个人需支取现金的,在银行本票上划去“转帐”字样。加盖印章后,将银行本票交给申请人。

  3. 申请人持银行本票在同城范围内向填明的收款单位或个体经济户办理结算。

  1. 信用卡

信用卡是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由银行凭以发行的一种赋予信用的证书。待卡人凭卡到指定的商店或交通、旅游部门购买商品或支付劳务费用时,只要在发票和其他有关单证上签字,不必支付现金。接受信用卡单位,凭持卡人签过字的发票和单证向发行信用卡的银行收款。银行定期与持卡人进行结算。

信用卡在我国是一项新的业务,目前开办的有中国工商银行的牡丹信用卡,中国农业银行的金穗卡,中国银行发行的长城信用卡等,都还在试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