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克商与天命第一节 周人的实力

《诗经》“鲁颂·閟”是鲁人追述祖德的宗庙诗,其中叙述灭商事业, “后稷之孙,实维大王,居岐之阳,实始剪商”,可知在周人子孙的眼里, 古公亶父立国岐下是周人发达的起端,由太王王季到文王,周人把首都迁向渭水下游的丰镐一带。这一趋向正与后世秦国为了经营中原而逐步迁都东方的策略是一致的。有人以为周人能够灭商,是由于渭水河谷土地丰沃,宜于农业,南接褒斜,可以通江汉巴蜀(徐中舒,1936A:141)。关中自然是形胜之地,秦灭六国,汉败项羽,都凭借关中能攻能守的形势。但是秦汉面临的中原,却是分崩离析的局面,以渭水流域一隅的力量,对抗中原的若干部分,在国力上未必有悬殊之感。周人初起时的形势则不然,商王国包有中原, 以商代遗址来说,东到海,北到河北藁城,南到湖北盘龙城,地大而人众, 周人不过占了泾渭流域的狭窄谷地。周族人口也不会多。李亚农根据文王以百里起家及牧野之战周人戎车三百乘(《孟子》“公孙丑上”、“尽心下”,

《战国策》“魏策”),来估计周人的人口数字。《商君书》“徕民篇”方百里的小国可能有五万劳动力:“地方百里者,山陵处十一,薮泽处十一, 谿谷流水处十一,都邑蹊道处十一,恶田处十二,良田处十四,以此食作夫五万。”若以三分之一的人口作为劳动力(作夫)计算,全部人口应有十五万左右。但李氏以为战国使用铁农器后的生产力,才足以养活如此庞大的人口。他以为一辆兵车须配属七十二个步卒及甲士,若总动员的人数当全人口的成年男子,则全部人口应在六、七万之间。周初生产力低于战国不少,百里之地不能养活十五万人,而养活六、七万人是可能的。李亚农并且举了一个旁证:《左传》闵公二年,卫遭狄乱,卫文公只有革车三十乘,人口五千多人,廿五年后才恢复革车三百乘的数字。三十乘时人口五千,三百乘时, 人口当有五万人(李亚农,1962:666—669)。李氏计算方法,太过刻板。兵车与步卒甲士的比例是否如此固定,也还待考,然而周族在太王时始移民渭水流域,即使经过王季、文王两代的休养生息,总人口绝对不会十分众多, 更不论与东方商王国的人口比高低了。

也有人以为周人善于农业,其农具比较精良,周人使用金属锋刃可能早于商人。极端之论,如郭沫若所主张,甚至以为周人可能己用铁制农具。保留一点的说法也认为周人用带刃的相,商人用岐头的耒。耜的刃可用金属, 自然较为锋利。是以凭借较优的农具大启土宇,辟地日广,复利用被征服的部族供农作之役使,遂立下战胜殷人的基础(李剑农,1962 :17—20)。这种以工具决定生产力,以生产力解释历史的理论,自然是唯物史观的主要立场。

张家坡西周居住遗址的年代,早期一层当在成康以前,则相当于文王作丰的时代。由张家坡出土的生产工具颇可用来验证西周在灭商时的生产能力。生产工具可分砍伐切削和敲砸的工具、农具、手工业工具、及渔猎工具四大类(图 13,图版 3、4、5)。

  1. 砍伐切削工具:砍伐工具共有 88 件,绝大部分是石器,只有铜斧

1 件,铜刀 15 件。斧类中大都是采用天然砾石打制而成,仅在刃部稍为加工。

51 件石斧中,仅 7 件是精工磨制的。而 9 件石锛及 1 件石凿都系磨制。铜斧

1 件,长 12.5 公分,形制较小,系铸成。铜刀 15 件都不大,最短的长 14.2

公分,长的有残长 20.2 公分,全长似也不会超过很多。刀柄均有环,刀尖大

多向上弯。石锤 9 件,石棒 2 件,大都用形状适当的天然砾石制成。磨刀石则大约用来磨砺铜刀。

(1)Ⅱ式石斧,T142:4:2(2)Ⅰ式石斧,T155:3C:15(3)Ⅳ式石斧,T456:4:4(4)石凿,T166:4C:1(5)石锛,T470:l(6)Ⅲ式石斧, T140:4A:4(7)Ⅴ式石斧,T109:4:25(8)Ⅴ式石斧,T202:3:9(9) 石锛,H106:4

图 13 张家坡西周居址的工具

  1. 农具:有挖土用的铲和收割用的镰。出土的铲有 112 件,石铲 23

件,蚌铲 7 件,其余均为骨铲,共 82 件,或由牛马的下颚骨制成,或由肩胛骨制成。铲子一类的工具都是刃部宽,顶端较窄,有的有肩,或在两侧有凹凸不齐的现象,大约原来都是捆缚有木柄的。从骨铲的使用痕迹看,刃都是偏刃,有竖行沟纹,大约是用于挖土点种的农具。刀和镰都是收割工具。刀共 246 件,镰只有 90 件,刀和镰都是石制或蚌制,蚌刀 178 件,蚌镰 88 件, 在数量上占了绝大多数。据沣西的发掘报告,大量使用蚌壳制作农具或其他器物,是西周时期非常显著的特点。石刀的基本形状是长方形,系磨制。比较其他时代的石刀,西周石刀较宽,较厚,刀刃少偏刃,多由两面磨刀。刀孔或单或双,靠近刀背。蚌刀的情形也类似。这种刀用于收割谷物的穗子, 现代尚有带孔铁刀绑扎在苇杆上,一手攀穗,一手持刀,掐断穗杆。镰的形状与近代镰刀相似,大抵在宽的一端用木把夹持,能齐根割取谷物。据原报告人猜测,西周应有耒耜一类木制农具,但未见出土。

  1. 手工业生产工具:冶铸工具,有 4 件陶范都是制造车马饰件铜泡的

内模或外范。有 1 件铸口余铜类似锛状。制陶工具,只发现陶压锤 13 件。铸骨器的工具,均为磨石。纺织和缝纫工具,只发现纺轮一种,但数量极多, 有 233 件陶纺轮,另有 1 件用兽类股骨圆头作成,形似纺轮而重量太轻,不

知何物。骨针 69 件,有针孔。铜锥 46 件,骨锥 213 件。角锥件数未详,都用鹿角尖磨制。

  1. 渔猎工具:发现大量的骨角链,有 310 件,大部分是用鹿角制成,

兽骨制件较少。镞的尖端不利,大约只能用来捕杀小动物。铜镞 62 件,三刃两锋,有铤甚至还有翼,锋利的程度超过骨角镞,当用于猎大动物,也可用作武器。渔具只有 1 件陶网坠,似说明渔涝不是重要的生产方式。

  1. 另有若干不明用途的工具,大多是有锥尖的骨器,似作为刻划陶器花纹之用(考古研究所,1962:80—94)。

由这些生产工具的情形推断,西周初期并未有大量的青铜农具,甚至也没有加了金属刃锋的农耕用具。黄土土壤较为松软,蚌铲骨铲已可奏功。割穗的刀多于割杆的镰,说明单位劳动力的工作效率不高。蚌器数量大,可由泾渭河流中就地取材。骨器则取自牛马,角器则为鹿角。渔猎生活中,当以取蚌及射猎鹿类与小动物为主。除了食用之外,蚌壳及鹿角、鹿骨都是制作工具的素材。斧斤之属自然是为了清除树木,开辟田野,也用于砍削木材作为建筑材料。

印证文献,《诗经》“大雅·緜”:“柞械拔矣,行道兑矣”;“皇矣”: “作之屏之,其菑其翳;修之平之,其灌其栵;启之辟之,其柽其据;攘之

剔之,其柽其柘”;都形容灌木丛生,周人开辟耕地及道路的景象。“緜”: “周原◻◻,堇荼如饴”;也说明黄土土壤上覆盖了野草,却也用“如饴” 一语,说明土壤的肥美,连野菜都带着甜味。这种厚而软的土壤,是蚌铲骨铲可以发挥用途的地方。“周颂·臣工”:“庤乃钱鏄”正是禾锄之属,“奄观銍艾”正是镰之属。“灵台”:“王在灵囿,麀鹿攸伏;麀鹿濯濯,白鸟翯翯;王在灵沼,于牣鱼跃”;又佐证不仅有渔猎,而且有豢牲及养殖了。“周颂·我将”:“我将我享,维羊维牛”是肉食以牛羊为主;“小雅·无羊”:“谁谓尔无羊,三百维群;谁谓尔无牛,九十其犉”以下,全诗都是大群放牧牛羊的景色。如上章所说,周人的友族羌族,早已在陇右渭上活动, 而陕西龙山文化(客省庄第二期文化)与齐家辛店寺洼诸甘青文化之间的关系,大约也由羌(姜)人为媒介。羌人为牧羊人,姜姓当也有其牧养文化, 始从羊从女。周人在渭域的经济生活,相当的依赖牧养牛羊,甚至马匹,也可由大量牛马骨制器取得佐证。《诗经》“周颂·天作”:“天作高山,大王荒之,彼作矣,文王康之。”由太王开辟以至文王的发达,周人可说已有长足的进展。但是《书经》“无逸”:“文王卑服,即康功田功。”一方面追怀文王的勤劳,一方面也说明了周人的生产能力有限,即使文王也还必须自己下田,即使是典礼性的象征,至少可见周人的王室,不敢忽视农作。

由文献与考古资料的综合看来,周人的国势不足与商抗衡,周人的生产能力,至多站在商人的同一水平上,并没有突破性的发展,以支持周人生产力较高的解释。历史时代常见草原民族挟其快速马队,以少数人口征服人口较多的农耕民族。中国历史上这种例子屡屡出现。下文将探讨周人的作战方式,以观有无此种可能。

周人是不是拥有比较强大的武力?若以人数来说,商王国的人口多,属邦多,恐怕不是蕞尔小国的周族可以比拟。武器方面,商人已有战车,由两匹马或四匹马拖拉一辆直辕双轮的车辆,上有三名武装战士,远射用弓箭, 两车相错时用戈矛一类的长柄武器,近身搏斗时则用短兵。一辆战车,配属若干名随车的徒卒。由小屯宗庙前人祭坑的安排看来,商代的战车是以步卒列为方阵居前,以车队及其所属徒卒随后,战车则以五辆为一组。队形大约是以左右中三队为列队的方式。步卒的编组由随葬铜矛十件一捆及西北岗排葬坑一排十坑每坑八至十人推测,大致以十人为一个作战单位。卜辞于军队人数有“左右中人三百”的记载,这三百人当是三百人队,构成一个较大的作战单位,可以独立担任战斗任务(北大历史系考古教研室,1979:76—79; 杨泓,1977:83—84)。古代战车在作战上究有多少用处,颇有疑问。有人以为战车上的射士,在快速奔驶的战车上发射,可以发挥十足的威力;反对的意见则认为战车硬轮在崎岖不平的路面上行驶,必至颠簸不堪,反而影响了箭的准确性。若以车上执戈战士的冲击力来说,由于车前有马及车辕的长度,战士对刺的可能性很小。只有在两车错毂交驰时,战士可以互击,而车轴的长度减小了击中的范围,两车速度的和,也使这一互击的时机缩短为短促的瞬间。因此,车战的功能,大约只是迅速将战士运送到战场,车上的指挥官可以利用车台,取得较好的视野,以旗帜与金鼓指挥军队进退。主要的作战人员,也许仍是那些随车的甲士与步卒(H.G.Creel,1970:263—282; 杨泓,1977:85—87)。自古许多学者纷纷讨论车乘与徒卒的比例,而得到一乘十人到一乘七十二人,种种不同的数字(金鹗,1888:15/8—13)。如果只以兵车担任今日指挥车的作用,则兵车与步卒之间并不必须有不可改变

的比例,后人并不必强求其一致。

周人的武装配备,基本上与商人的装备相同。比较由考古资料上商周兵车的规格,周车稍为宽些,辕略长些,但差别也很小,可参看下面所附的比较表(图 14)。

在武器方面,周人的武器有戈、矛、戟、剑及弓矢(图版 6 至 9)。商人的标准配备是弓、矢、戈(或矛)、楯及短兵。周人则有比较复杂的戟, 基本是戈与矛的联装。不过商人早在藁城的商代前期的墓葬中己有戈矛联装在长木柄上的武器,周人的戟也未必是新武器(北大历史系考古教研室, 1979:82)。周人新添的武器是剑。目前中国发现最早的铜剑是山西保德林遮峪出土的铃首剑,其年代相当于商代后期。保德地处晋北,这批文物与光社文化有相当的关系,其血缘近于先周。出土铜器中有好几件铜铃及带铜丸的镂空装置,再加上有两件赤金弓形饰,在在反映草原文化的特色。一些铜食器与酒具的花纹与形制都有浓重的晚商铜器特征,大约正代表中原与北方戎狄文化交融的情形(吴振录,1972)。铜剑在西周早期已普遍出现,陕西长安张家坡、岐山贺家村,甘肃灵台白草坡,河北北平琉璃河各处西周早期墓中都发现了一种柳叶状,无首无腊的铜剑(图 15)(北大历史系考古教研室,1979:170—171)。

剑为短兵,用于车战,只有在下车搏斗时发挥作用。草原文化中,剑的历史很久,可能因为骑马作战时,剑可刺可削,比斧钺、手戈为有用。步卒用剑接敌,也为利兵,《左传》襄公二十三年,范鞅用剑以帅卒即是一例。周人用剑取代了商人的短兵,甚有可能受了草原文化的影响。《逸周书》“克殷解”:“武王⋯⋯先入适王所,乃克。射之三发而后下车,而击之以轻吕, 斩之以黄钺,折县诸太白。乃适二女之所,既缢。王又射之三发,乃右击之以轻吕,斩之以玄钺,县诸小白。⋯⋯又陈常车,周公把大钺,召公把小钺以夹王,泰颠闳

  1. 陕 qd 西长安沣西张家坡西周早期剑(M206:4)

  2. 河南洛阳中州路东周初期剑(M2415:18)

  3. 河南三门峡市虢国墓西周晚至东周初剑(M1052:155) 图 15

    西周至东周初青铜剑

夭皆执轻吕以奏王。”(《逸周书》:4/2—3)“轻吕”,注谓剑名。

《汉书》“匈奴传”记载汉使与呼韩邪单于订盟,“刑白马,单于以径路刀金留犁挠酒,以老上单于所破月氏王头为饮器者,共饮血盟”(《汉书补注》: 94 下/5)。高去寻以为轻吕剑即为径路刀。《汉书》“地理志”记载汉败休屠王,获匈奴祭天金人,左冯翊云阳县有休屠金人祠,及径路神祠三所。径路之为神刀可知(Chü-hsun Kao,1960)。《逸周书》的“轻吕”,名称不见他书,若周人因为与草原文化接触,以剑代商人传统的短刀,从而以神剑斩纣及二女的首级,也当然可解为一种魇胜的巫术行为。

附带一说甲胄的情形,商人的甲胄是整片皮甲制成,可以防护前面,但裹甲的战士不能自由活动。最近在山东胶县西庵出土西周的青铜胸甲,前胸

由三片组成,全形呈兽面状(图版 10),宽 37 公分,高 28 公分。后背是两

个直径 11 公分的圆形甲泡。胸背甲边缘都有小穿孔,以钉缀在皮革或其他质料的甲衣上。青铜胸甲的长度和宽度,护体的宽度够了,高度不够,必是钉缀在甲衣上,始可弥补高度不足的缺点。甲由三部分组成,如将左右两侧甲片与鼻部折成 45 度角,三片合成的总弧度正好封合躯干的弧度,宽度也适合身体的宽度,杨泓据这项资料,加上在昌平白浮出土的铜胄以及护腿的小铜泡,复原了四周的甲胄全貌(杨泓,1977:84—85)。最近也有铜胄出土(图版 11),西周的甲胄,看来是比商代的整皮甲有用。

不过即使西周的剑比商代短兵有用,西周的甲胄比较合身,这些改进不足构成周人胜商的充分条件。西周征商的武力,据一般资料如《孟子》“尽心”、《书序》及《战国策》“魏策”,都是甲车三百乘,虎责三千人,《逸周书》“克殷解”谓周车三百五十乘,《墨子》“明鬼下”则谓车百辆。即使以三百五十乘计,每车戎甲士一人由虎贲担任,整个数字也只有虎贲三百五十人,传统所谓虎贲三千人,大约有大部分不配属在兵车上。这些虎贲之士,可能是执干戈佩长剑的步卒?《左传》中不少形容步卒与车相配合的阵势。桓公五年周郑交战,郑师用的是鱼丽之阵,廿五辆兵车成一组,步卒五人一组,填补两车之间的空隙。看来整个战斗任务,步卒的责任也不轻。又如《左传》昭公元年晋人伐狄,狄人用徒卒,地形对晋人的戎车不利,晋人也毁乘作徒卒。是以顾立雅(H.G.Creel)认为周人的军队中步卒占极为重要的成分,而且不是未经训练的农民可以胜任(H.G.Creel,1970:276—291)。再则,周人的盟军,据《尚书》“牧誓”,是庸、蜀、羌、髳、微、卢、彭、濮八国。传统的说法,这些人都是西南夷诸国。徐中舒考证,以为彭、庸、濮均在汉水上游,髳在晋楚之间,也在汉水。羌为周人的老搭档,蜀即巴蜀之蜀,微、卢亦在西南(徐中舒,1936A:150—153)。凡此诸地,都是崎岖的山国,不是戎车所利。他们的军队极有可能也是步卒为主。后世中国与北方草原民族之间的冲突,中国常居劣势,主要由于胡人以骑射为主,快速的骑兵对付步卒,占尽了便宜。这是军事力量上极显著的轩轻,如果周人的兵种及武器与商人所具也无十分显著的差别,则周之胜商也不能由军事力量的强弱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