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武王克商

武王继志,在即位后不久即观兵孟津,不期而会者据说有八百诸侯。证之后来牧野之战的兵力及同盟军只有西土八国,孟津之会八百国之说大为可疑。孟津之会,武王有军前宣言,即是《尚书》的“泰誓”。今日传世的“泰誓”真伪殊不可靠,但由古书如《孟子》、《左传》、《国语》、《墨子》、

《礼记》以至《说苑》、《汉书》所引“泰誓”佚文看来,“泰誓”内容大多是宣称自己有决战的决心,如《礼记》“坊记篇”引“予克纣,非予武; 惟朕文考无罪。纣克予,非朕文考有罪;惟予小子无良”。又如《国语》“周语”引“泰誓”“朕梦协朕卜,袭于休祥,戎商必克”。又如《孟子》“滕文公下”引“我武惟扬,侵于之疆;则取于残,杀伐用张,于汤有光”(孙星衍,1815:30 下/2—3)。都不像是传统所说武王因为“天命未可也”而退师的情形。周未在孟津之会后即全面进攻,传统旧说有谓殷贤人未去,有谓因夷齐之谏(孙星衍,1815:10/6—7)。真正的原因已不能稽考。孟津之会的确切年分,有谓在文王受命后十一年,有谓十三年,有谓在武王自己纪元的九年,诸说纷坛,未能断言。周初年代学是极为复杂的问题,此处以无关弘旨,暂不赘言。

孟津观兵之后二年,据《史记》“周本纪”,武王率戎车三百乘、虎贲三千人及庸蜀羌髳微卢彭濮人于正月甲子日清晨到达朝歌郊外的牧野。战前有一篇战誓(《尚书》“牧誓”),指斥商王纣的罪名:“惟妇言是用,昏弃厥肆祀,弗荅;昏弃厥遗王父母弟,不迪。乃惟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长,是信是使,是以为大夫卿士;俾暴虐千百姓,以奸宄于商邑。”据说诸侯会师的戎车有四千乘。纣发兵七十万人抵抗。这两个数字似乎都很可疑, 当时殷商的总人口,以其疆域来说,未必能过一百万,如何能动员七十万众。诸侯四千乘的数字大于武王自己的武力十余倍,即使中原大半已在周人控制之下,合今日河南省大半及晋南一线,仍没有渭水流域十几倍的面积。周人可能已倾全国之师(说见本章前文),参加的会师诸侯未必也出动自己全部力量。《诗经》“大雅·大明”也只说“殷商之旅,其会如林,矢于牧野”, 不提具体数字。战役的经过,“武成篇”:“罔有敌于我师,前徒倒戈,攻于后以北,血流漂杵。”既说敌人自动投降,又说战士的血可以使木棒漂起。此中自相矛盾之处,孟子早就提出了怀疑,感叹:“吾于武成取二三策而已”

(《孟子》“尽心下”)。商纣在失败后自杀,庞大的商王国解体。然而周人并不能轻易的继承商王国的地位,周人还须作一番努力,创立一个新的统治制度。

最近有几件与牧野之战有关的带铭铜器出土,一是 1976 年出土于陕西临潼南罗村的利■(图 16,图版 12),铭文为“珷征商佳甲子朝岁鼎克闻夙又商辛未王才■自易又事利金用乍■公宝■彝”。

第二件是 1965 年在宝鸡贾村出土的■尊(图 17,图版 13),铭文是“佳王初■宅■成周,复□珷丰福自天。才四月丙戌,王■宗小

图 16 利■

子■京室,曰昔在■考公氏克速玟王,■玟王受兹(大令),佳珷王既克大邑商,则廷告■天,曰余其宅兹中或,自之辥民,乌呼,有唯小子亡戠■于公氏,有■于天■令,敬享哉,又王恭德裕天,训我不敏王咸真。■易贝卅朋,用乍□公宝■彝,唯王五祀”。

图 17 ■尊

第三件是道光年间出土关中的大丰■,铭文是“乙亥,王又大丰,王风三方,王祀于天室,降天,亡又王,衣祀于王不显考文王使喜于上帝,文王监在上,不显王乍相,不豩王乍■不克三衣王祀。丁丑王乡大宜,王降亡勋爵复觵。唯朕有庆每扬王休■■”。

兹先由利■说起。该器铭文注释者众多。最为聚讼的部分是岁鼎二字, 岁,或以为岁星,或以为岁祭——卜辞中常见的祭祀,或谓岁首的祭祀。鼎, 或谓贞问的意思,或谓“则”字,或谓鼎的本字,意指周移商鼎(于省吾, 1977;唐兰,1977;临潼县文化馆,1977;钟凤年等,1978;白川静,1979:

323—338;田宜超,1980:1—10;张政烺,1978)。兹以本铭与凤雏村出土周卜辞比较,后者的贞,正写作鼎字(周原考古队,1979A:43 图五)。是则本铭的鼎字也当作贞字。岁是祭名无疑,不能作为祭的对象。铭文其他部分的争执较少,全文大意也颇清楚。武王征商之后,甲子那天早上,岁祭贞问,黄昏时即胜利而占有了商。辛未那天(即甲子以后七天)。武王在■地驻师,赏赐右史利铜料,他用来铸■公■彝。本铭的价值,在于证实了《尚书》“牧誓”及《逸周书》“克殷解”记载甲子克商的日子,而且战事也只有一天不到即占有了商。铭文不记月,是以对原来记载中的月分的矛盾,仍无法澄清。此处的岁祭:商人卜辞中这种岁祭的记载也不少(田宜超,1980: 4—5)。武王伐商,奉文王的木主以征,《逸周书》“武寤解”:“约期于牧崇用师旅,商不足灭,分祷上下⋯⋯神无不飨。”是则战事前以用戈杀牲的岁祭来致祷,也是可能的。

■尊铭文解释的问题比较小,各家的大意都相当接近。异见中较多聚讼的是第一句,唐兰释为迁都,马承源解为营造新都,张政烺认为是相室,白川静释为新邑既成,准备建为国都。作器的王,是成王。铭文大意:成王作新都,祭武王,祈福于天。四月丙戌,王告诫同宗的“小子”,他们的祖先奉事文王,文王受天命,武王克大邑商后,廷告于天,表示要居住在“中国”, 以治理民人。成王勉励这些小子克肖祖德,尽劳敬事,以邀天福,然后记载

■受赐三十贝,记年是王的第五年(唐兰,1976;马承源,1976;张政烺, 1976;白川静,1978:171—184;叶达雄,1980)。对本节讨论较有关系的一点:武王新胜之余,已有迁都中原的打算,庶几在“中国”治理新克的大邑商。而这一计划在克商之时,即已禀告上天了。伊藤道治特举《逸周书》“度邑解”:“王曰,呜呼,旦,我图夷兹殷,其惟依天室,其有宪命。求兹无远天,有求绎相我不难,自雒汭延于伊汭,居易无固其有夏之居。我南望过于三涂,我北望过于岳鄙,顾瞻过于河宛,瞻于伊雒,无远天室,其名兹曰度邑。”以与■尊铭文比较,指出二者之间的类似,都以居中国与受天命相提并论。伊藤氏并且以为本铭的出现加强了《逸周书》的史料价值。(伊藤道治,1978:41—42,51)。此处的“中国”观念,自然与周人自居为西土相对而言。中国与天命的相提并论,可谓中国正统观念的表现,周人动辄征引夏人,遂构成了三代相承的系统。

  • 尊“复□珷王丰福自天”一语,唐兰以为天指天室,是行丰祭的所在, 并且引三后在天以为证(唐兰,1976:60,及 61 注 2)。如唐说果然,则■ 尊铭文与“度邑解”的相似程度,又更进一步。天室之词又见于大丰殷,其中也有在天室举行的大丰。天室可能是大室明堂一类的具体的祭祀场所,然而也可能即指伊洛一带所谓“天下之中”的地区。殷人自号为天邑商,周人也如此称之(伊藤道治,1978:48—49;白川静,1962:14—15;陈梦家, 1955:152)。天邑、天室,均谓天所依止,天命之所集。商人首都频频迁徒, “商”却另有固定的所在,卜辞中常见步自商,作战胜利归来,献俘也在商, 并不指当时的首都。李学勤以为殷是政治上的首都,商是天邑商,大而言之, 指商人居处的国土,居于四方之中,小而言之,则是有宗教功能的某一都邑, 地点当在今日汤阴附近(李学勤,1959:8—15)。大丰■、■尊两铭中武王举行丰祭于天室,正是为了取得正统地位。《尚书》“召诰”:“王来绍上帝,自服于土中。旦曰:‘其作大邑,其自时配皇天;毖祀于上下,其自时中义。王厥有成命,治民今休。’”也正说明了治中国,以受天命的意思。大丰殷“风于三方”一语,伊藤氏承旧说谓周自居西方,三方为东、南、北。周既取代商为中国主人,风干三方,正是象征性的揽有四方,“度邑解”中的三涂、岳鄙、河宛,分别代表了南北东三个方向(伊藤道治,1978:49)。

大丰■铭文两次提到“衣祀”:“衣祀于王”及“丕克三衣王祀”。前一语通常谓以衣祭来合祭先王。后一语则颇费解,陈梦家以为三是乞之误, 指终止衣(殷)王的天命(陈梦家,1955:153)。也有人以为“三衣王祀” 是祝祷周室的历命三倍于商(白川静,1962:26)。最近周原卜辞出现,世人始知周人曾祭祀商人的先王成汤太甲与帝乙。“癸巳,彝文武帝乙宗,贞, 王其■祭成唐”,“贞,王其■又大甲,■周方白”(周原考古队,1979A: 39—40)。武王克商,把商人一切罪状都归于帝纣。武庚甚至还可奉商祀, 商的先王当然更得适当的敬礼。《逸周书》“世俘解”在甲子“咸刘商王纣” 之后,戊辰,武王迎祀文王;辛亥,“告天宗上帝”,“王不革服格于庙”, 又对太王、太伯、王季、虞公、文王、邑考,“以列升,维告殷罪”。这一大串仪式,均在“庙”中举行。当时战阵之后,连战袍也未更换,即“格于庙”了。这个“庙”自然不是新建的周庙,当是在商人的神庙中行礼(李学勤,1959:9)。武王怀柔商人,而且又以接续正统自居,对周先王举行了殷人惯行的衣(殷)祀,当可解为“衣祀于王丕显考”,而对于殷的先王中某三位也有祭祀的礼仪,当可解“三衣王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