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中原四周的新石器文化

在东方,山东半岛及其邻近的海岸地区,大致上文化的年代几乎与中原的仰韶文化同样古老。目前考古学界大致以大汶口文化看作山东龙山文化的前身,大汶口文化可分为三个时期,碳十四年代是西元前 3835—2240 年(校正后:西元前 4494—2690 年),延续二千年之久。大汶口早期似受仰韶文化的影响,然而河南东部的仰韶文化也有接受大汶口影响的现象。大汶口晚期则深入豫中,对地方性的文化留下若干可见的特征。另外一方面,大汶口文化渡过渤海,使辽东的地方文化具有与大汶口文化相似之处;往南则深入皖北、苏北地区,都有大汶口文化的遗址(安志敏,1979A:396—397;文物编辑委员会,1979:186)。

大汶口早期的文化,石器笨重,只有磨棒、铲斧之属,陶器粗陋,全为手制,大都为红陶。中期则有长足的进步,石器的种类渐多,均为形状修整的磨光石器;陶器开始有慢轮修整,烧制的火候也可,若干质地细致的灰陶、黑陶,实启后世蛋壳陶的先河。社会阶层已有分化;大量家猪下颚的随葬, 说明了家猪代表财富。大汶口文化的晚期,石器为精磨制品,陶器为轮制, 而且有了胎质很薄的黑陶。最重要的发现,则为陶器上的若干书写符号,已经可称为文字了(文物编辑委员会,1979:186—188;山东大学历史系,1979: 1—28;Kwang-chih Chang,1977:163)。

山东龙山文化,直接由大汶口文化发展而来,两者之间关系紧密,以致划分的界限有时发生混淆的现象。两者分布的范围也大致相合。山东龙山文化的碳十四断代是西元前 2010—1530 年(校正后:西元前 2405—1810 年) 比较中原的龙山文化大致同时,而结束较晚。山东龙山文化与河南龙山文化之间的界限,也很不清楚,相邻地区的转变尤其显露渐变的现象,足见新石器文化的晚期曾有一番因交互影响而产生的文化交融(安志敏,1979A:397

—398)。

山东龙山文化最突出的特点为高火候的黑陶,其蛋壳陶,尤为引人注目。小型铜制工具已经出现。骨卜及复杂而内容丰富的墓葬,均说明宗教信仰的影响。大量石制骨制的箭镞,及肢体伤残的骸骨,也足以说明战争已属常见

(文物编辑委员会,1979:189—190)。

山东考古发现,指出由大汶口文化到山东龙山文化一系列是当地独立发

展的新石器文化。固然山东的土著文化也与中原的同时代文化各有授受的交互影响,但基本上是独立于中原文化的文化系统。

在东南沿海地区,浙江余姚河姆渡的早期新石器时代遗址,虽然只是一个据点,不像仰韶及大汶口文化有广袤的分布,然而其与稍后的马家浜—— 良渚文化的系列关系,实具有重大的意义。河姆渡文化的年代据测定为西元前 4360—4315 年(校正后:西元前 5005—4790 年),与中原的仰韶文化早期相比,同时或稍晚。陶器是低火候的夹炭黑陶,有绳纹和刻纹。仅有少数彩陶,绘制过程颇特殊,系以灰白泥涂在黑陶上,再施以彩色,当有可能模仿中原的彩绘陶器而未得法。最重要的发现是稻壳的遗留,当属于迄今为止中国境内最早的栽培水稻。耕种用骨耜及木耜,也是农业发展上最早的例证。居住遗址是木结构的干栏式住屋。有小型木件用榫卯以装置木器。中国的建筑特色的木结构,似乎在河姆渡找到了祖先(安志敏,1977A:399—401;浙江省文管会等,1978;浙江省博物馆,1978;游修龄,1976)。

马家洪文化是河姆渡的继续,分布地区在太湖流域,其晚期的嵩泽中层, 测定年代是西元前 4090—3050 年(校正后:西元前 4746—3655 年)。是比前期的马家洪文化当还要早些,大致与仰韶文化的中晚期及大汶口文化的中晚期同时。马家浜文化中出现中原的鼎豆诸器及少量的彩陶,自然都是文化交流互相影响的后果。马家浜文化以水稻耕作为主要的生产。值得注意的是在邱城遗址出土了用砂、小砾石、陶片、贝壳和骨渣混合构筑营造的居住地面。居民并且开凿小型渠道,引导水源进入居地。这种水道的工程,当然由于多水的地理条件造成(安志敏,1977A:400;文物编辑委员会,1979:218; 梅福根,1959;姚仲原等,1961)。

在马家浜文化上面,压着良渚文化,地域已由太湖流域扩大到包括江淮之间的地区,年代测定为西元前 2750—1890 年(校正后:西元前 3310—2250 年),与龙山文化同时,上限犹早于河南龙山文化。良渚文化有极薄的黑陶, 胎壁之薄,可与山东龙山文化的蛋壳陶比美,不过黑色只是灰胎的表皮,颇易脱落,可能是仿制山东的黑陶。此外,良渚文化中也有一些彩陶和朱绘黑陶,当也是与中原文化交流的后果。农业水平很高,圣本上是水稻耕作;稻种有粳稻、籼稻。至于出土的芝麻、花生、蚕豆、甜瓜子等实物,其年代仍在存疑之列。工具和用器有不少木制品和竹制品。石器已有多种应用途而生的分化,如石刀、石镰、石耜诸种田器。精美的玉器说明了当时社会已有礼器出现(安志敏,1979A:400;文物编辑委员会,1979:201,217—218;牟永抗等,1978)。

黄河中流的中原,黄河下游以至海滨的山东地区,及长江下游太湖流域的江浙地区,都各有其源远流长的新石器文化系列。这三大系统的相互影响, 以及各系统本身的分化,又造成了新石器文化晚期的各型地方性文化,例如陕西的龙山文化、江汉地区的大溪——屈家岭文化、北边的河北龙山文化等等。

陕西的龙山文化,分布在关中的径渭流域,也远达陕北和晋南。与河南龙山文化一样,陕西龙山文化大约也由庙底沟二期的基础上发展。陶器纹饰以绳纹为主,形制以鬲为最多。更往西去,陕西龙山文化的影响,使甘肃齐家文化也具有龙山文化特色。齐家文化基本上继承马家窑文化的传统。马家窑文化是仰韶向西传市的一支,齐家文化因接受陕西龙山文化而成为龙山文化的变型,正足以说明古代文化间往复激荡的局面(安志敏,1979A:396,

398)。

江汉流域的古文化也有其单独的发展系列。大溪文化主要分布在川鄂三峡地区,延及湖北的西南部和湖南的北部。年代约当仰韶文化中晚期;有一个宜昌红花套的碳十四测定年代是西元前 2405±115 年(校正后:西元前2995

±195 年),当是稍晚的年代了。大溪文化以打制石器及红陶为主。陶器的羼和料为稻壳,可见其种植作物是稻。事实上,河南淅川的仰韶遗址有稻壳痕迹,则大溪有稻作当也由于自然环境比较适宜之故。河姆渡出现的栽培稻为时远早于大溪文化的时代,而且稻的栽培成功,必在南方,是以大溪文化接受南方影响的可能性很大。

屈家岭文化紧压在大溪文化上面;其分布范围则除了大溪原有地区外, 主要分布在鄂北及豫西南一带。陶器的形制,有一部分承继了大溪文化的特色。蛋壳彩陶与庙底沟二期的遗物甚相似,而河南禹县也出土了屈家岭的典型高圈足陶杯,可见屈家岭文化与中原龙山的密切交流。屈家岭文化的测定年代是西元前 2550—2195 年(校正后:西元前 3070—2635 年)。屈家岭文化之后是江汉地区的青龙泉文化,似是龙山文化的地方性变型,有一个碳十四测定的年代是西元前 2030±105 年(校正后:西元前 2430±150 年)。屈家岭文化与青龙泉文化的农业也都是稻作为主,显然由大溪文化一脉相承的。屈家岭晚期墓葬,入葬的头骨多缺左右对称的门牙,说明当时有拔牙的习俗。在鄂东的黄冈螺狮山遗址中出现屈家岭文化、青莲岗文化(现在名称是大汶口文化)和仰韶文化遗物共存的情形,而圻春易家山龙山文化遗址中有良渚文化因素。凡此,均说明江汉地区的新石器文化与东方及东南的两大文化系统有相当程度的接触与交换。鄂东在地理条件上,也许正是中原、东方与东南三个系统的接触点(安志敏,1979A:399;文物编辑委员会,1979: 295—296;丁颖,1959)。

中国几个主要的新石器文化系统可用图示如下(图 2)。

中原以北的地区,河北与山西两省的北半边,已与北方草原接近,远离黄河中下游流域,地理环境迥异中原,当然另有其他地方性的文化发展,河北境内有三种主要的仰韶文化型,都与中原的仰韶有密切关系,但在北部的蔚县、涿鹿等地的仰韶文化则不属于上述三型,而和山西太原光社的彩陶相近。目前这一类型新石器文化的细节还待整理,不过有些考古学家已开始使用光社文化的名称(图 3)。这个文化主要分布在山西的东北部及河北北部, 不过其影响所及的地区可以远达内蒙、河套及陕西的东北部。光社文化的早期类型遗物,与河北龙山文化涧沟型相似,时代则早于二里头的新石器时代晚期。这一文化也有其延续的发展,其第四期约略相当于殷墟文化的晚期(邹衡,1980:272—274;文物编辑委员会,1979:36)。

图 2 主要的新石器文化系统

图 3 光社文化出土陶石器

这一个北支的龙山文化,自然不能算早,但仍有其地方性,与中原文化的传承系统相关联,而又有独自的历史发展。